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史前有大厨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9

分卷阅读9

    ,吃了两天,烤咕咕、炖咕咕,来回变着来,反正高明是吃腻了。吃得好,有营养,布加身体恢复的很好,原本也是底子好,虽然伤口深但没伤到骨头,原始人又经常捕猎受伤,身体恢复起来很迅速。

第三天傍晚,布加活动着受伤的肩膀,虽然还疼,但这点疼在布加眼里不算什么,看着天外火烧的红霞,布加沉声道:“这里不能住了。”

高明点头,水源太小,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枯掉。地形环境也不利于他们,最关键的是这里没有大海,没有海就没有盐,他不吃生的,这几天下来俩兄弟也不吃生的,这样下去总要找到盐的。虽然占这个树林,可他们三人找了一圈也没有别的能吃的,除了三样哪里都能见着的果子,他可没忘记这附近还有狼群以及熊兽,唉,布加说的对,是时候搬家了。

希望下次能安顿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七章

第七章小明要上路学、爬、树!

火堆烧的噼里啪啦,棍子上串着的咕咕已经开始发出香味,黄金色泽看的人食欲大动。兰达双手撑着脸,双眼一眨不眨的盯着散发香味的咕咕。

“小明哥什么时候能吃啊?”兰达舔舔唇,咽了口水,“好香啊!”

高明好笑的看了兰达一眼,这家伙自从叫花咕咕出现后,从高明哥就变成小明哥,虽然他一直不喜欢别人叫他小明,可原始社会哪里知道小明已经被人玩坏的意思。

“你啊!要是屁股后面长个尾巴,你指定已经在摇了!”高明掏出小刀切了片rou,“你尝尝,看看熟了么?”兰达配合的张嘴,高明把rou塞进去,就见兰达双眼眯着,一脸享受。

“小明哥,没想到蜇人的虫子还能烤出这么好吃的咕咕!”兰达不可思议道。

下午去树林捉咕咕捡柴,遇见了几只嗡嗡的蜜蜂,虽然个头大了点,不过确实是蜜蜂。高明要端蜂窝的时候,兰达和布加还不愿意冒险,会蜇人的小虫子又什么好吃的?!千辛万苦弄回来,蜜的味道可不是一般的好。

香味太大,布加一直在洞口洒着遮血草,风一吹遮血草的臭味就往火堆上飘,就这样也掩盖不住蜂蜜咕咕的香味。

“布加rou好了。”高明早发现布加的闷sao了,心地善良却不善言表,心思细腻却长了副凶悍的样子,虽然头发胡子碍于怕伤口感染,没给弄掉,可浑身散发的威力却能让人退避三舍。高明发现,他越来越爱逗布加了。

明明已经馋了的布加,此刻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点点头,坐在火堆边。

两只腿给兄弟俩一人一只,兰达已经埋头啃了,高明一抬头就见布加把咕咕腿给他,笑了笑,给自己割了个翅膀,冲着布加摇着道:“我喜欢吃这个。”

在兄弟俩眼里,腿部rou多又嫩,尝过翅膀实在是爱不起来,没多少rou不说尽是骨头,吃的都不过瘾。

布加将咕咕腿塞到高明另一只手里,他接过那只没有多少rou的翅膀,见高明看他,赶紧把翅膀塞进嘴里。高明心里暖洋洋的,眼睛都成弯的了。

三个人啃了两只咕咕,洞外已经黑完了,吃的有点涨肚的高明忙着收拾,千辛万苦折腾回来的蜂蜜还有半碗,用大叶子盖着,布加受伤他的秋衣秋裤差不多都成了布条布块,这些叠整齐放好,角落里那只咕咕明天早上当早餐......

“布加,要不要在留上几天在走?”高明在铺台子,石头台子很冰冷,就算隔了皮子也冷,布加受伤后,高明和兰达就找了些枯草铺在石板上,在上面在铺着皮子,虽然保暖不少,可后遗症就是爱起虫子,为了防止虫子,枯草是每天一换。兰达帮忙,听着高明这么说,也劝着他哥,“哥,你伤口还没好,不然听小明哥的,先留上几天?反正这几天吃咕咕水果还是可以的......”

咕咕就算在笨这几天也已经被他们练出来了,看见它们就跑,就算高明身手练了几天也是费力才能捉到一只,再者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咕咕最近两天已经很少在他们活动那片出现了。

布加的沉默,高明能猜想几分,只好道:“那你路上要是身体不舒服记得不要隐瞒!”说道最后已经有几分严厉。

“我知道。”布加认真道。

兰达已经打起了小呼噜,高明睡在中间睁着眼,黑漆漆一片什么也看不到。他心里莫名的情绪,对前路未知的迷茫和不安,从兰达口里能听出来,他们兄弟俩被赶出来之后,布加带着兰达已经脱离了他们最熟悉的范围,现如今也不知道前面到底有什么,也许有别的洞族,也许地里环境食物猎物还没有现在来的安稳,真是cao碎了心!

高明翻了个身,只听背后的布加小声却坚定道:“别怕,高明。”

不知怎么的,黑暗里高明眼睛一酸,难受的不得了,布加比他小,却在三个人里担的责任最多,他想要是在路上遇到危险,布加一定会舍了命救他和兰达的。鬼使神差的,高明翻身面对着布加,黑暗中布加的眼神特别明亮坚定,高明看的入神,伸手轻轻抱着布加的肩膀,小声哄道:“我不怕,布加。”

手底的肌肤轻轻颤动,高明愣住,傻傻道:“我碰到你的伤口了么?”说着抽手。

布加的胳膊突然抱住高明,没有说话,一时间高明明白,手搂着布加,像哄孩子一样轻轻的拍打。

这个夜晚的小插曲,等到了天亮,布加又是那个沉闷担当的布加。

铺石台的大皮子中间放着叠好的大衣毛衣保暖裤还有两个石碗,四只脚一绑结结实实的就是个大包袱,高明穿着四角内裤,裸着上半身,脚上蹬了双棉鞋,想着一会天热走起路来有的罪受,可让他光着脚,那绝对走不了多少。

小刀子小剪刀串在钥匙环上,高明用布条绑在脖子,钥匙和打火机都放在大衣口袋,打火机可千万不能丢。折叠起来的刀子剪刀沉甸甸的垂在胸口,高明不由想起师傅给他的四季豆吊坠,穿过来绳子还在就是玉坠不见了,难受归难受,可也没办法。

红绳子高明绕了两圈在手腕上,算是留个纪念。

在没救高明之前,兄弟俩最宝贝的恐怕是那张大皮子和两个石碗,走哪吃哪,靠的就是猎人的经验天赋,能趋利避害寻找水源。如今包袱里就属高明东西最多,最重的就是两只石碗,高明死活不让布加拿,他和兰达换着背包袱,心里又想兰达还小,别压着小孩子不长个子,自己吭哧吭哧的背着包袱下山,气儿都快没了,要是到陡峭的地方,包袱能压得高明滚下去,要不是兰达拉着,高明估计早一步先滚下去了。

到了山下,布加看着高明累的红扑扑的脸,“我伤已经好了,给我吧!”

高明喘着气哈哈一笑,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