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love song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

分卷阅读3

    候就觉得很麻烦了……

作为一个懒蛋我没有天天那么萌,不要对我期待太高……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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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情为何物...

顾方莫莉因为迟到,所以没有坐保姆车,是自己开车来的,等他慢慢悠悠走到车库的时候,远远看到一个眼熟的人正倚在他的车上。

“呦,公子!”顾方打了个招呼,开了电子锁。

“你怎么跑这里来了?”林子实一边问着一边钻进了副驾驶座。

“我要给你偶像写歌,不是告诉过你吗?”

林子实回想了一下,顾方确实有一天提过这件事,只是那漫不经心的语气让他显得像在开玩笑。

“那你给他写了首什么样的歌?”

“情为何物。”

“什么!”林子实本来兴致盎然的脸突然垮了下来,“那不是准备将来给我唱的歌么!”

“我认为你唱不出那样的歌,它不适合你。”顾方很冷静地回答,“但是王耀可以。本来是因为你的原因,我答应给他写歌,在我见过他之后,我决定让他唱这首歌。你的声音确实比他好很多,但是你却不可能唱出这首歌的感情。你懂吗?你只是rou麻当有趣,喜欢这样苦情的歌,但是你理解这首歌在唱些什么吗?什么爱啊恨啊生啊死啊的,你了解多少?”

“不管,你答应过的。”林子实什么也没听进去,一巴掌贴上了顾方的脸将他按在了车窗上。

“五叔么书后答意顾!”

“你那天灌下了我爸的一整桶散装酒,红光满面兴高采烈地答应的!我说这个歌好听给我吧给我吧就给我吧,你说既然你这么喜欢可以呀可以呀当然可以呀!”

“你有证据吗?”顾方推开林子实,掰了掰后视镜,开始检查自己可怜的帅脸蛋。“你觉得这首歌给王耀唱很亏么?原来你对偶像就这么点感情啊,抵不过一首歌。”

林子实嘴一扁,扭过头去不出一声。

顾方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笑了出来,“你不是本事的很么,你从没想过要自己写出道曲么?”

“你说什么?”林子实眼睛一亮,“自己写?”

“你装什么装?以为我不知道啊!”顾方在林子实后脑勺上轻轻一拍,“我电脑里有个啦啦啦鬼叫的音频,不是你录的?”

“我明明隐藏了啊!”林子实说,“好听吧?我随便哼的。”

“旋律还不错。”顾方笑着说。“有空多去拍拍我家老头的马屁,他一肚子的好货,多少人求都求不来,你倒是好,见了他就跑。”

“哈,你自己不也是!顾叔太可怕了,太可怕了!”林子实像是想起了什么可怕的事,打了个哆嗦。

“你怎么能跟我比,我是天才,你是吗?”顾方鼻孔朝天,狠狠地鄙视了林子实。

作者有话要说:整了一个小时图的九他妈:

大家觉得我整的这个封面怎么样?

有什么建议没?

嘛,今天少了点,因为我整封面去了……(你也好意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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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来和个声吧!...

王耀的录音室恰好就在新人们舞蹈室上面,偶尔与林子实相遇,不咸不淡地打个招呼。王耀有的时候会想,他真的是我的fans吗,一点都看不出来。

混在人群中的林子实,就像一个恭敬礼貌的后辈,客气而疏远的问候,眼睛里偶尔流露的羡慕与渴望。

但是顾方告诉王耀,林子实是他的fans,买他的专辑,看他的电视剧和电影,还不准别人说他一丁点的坏话。

因为带着点疑问,所以王耀也就更加关注起林子实来。

在人群中找到林子实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就像在一群白猫里找一只黑狗。比如说此刻,王耀只不过是从舞蹈室外面经过,无意识地那么一搭眼,就先看到了林子实。依然是一块蓝毛巾包头,鲜红的大T恤豹纹短裤,奇异的混搭。T恤穿在他身上显得有点大,就像一根筷子顶着半个鸡蛋壳。T恤看起来也很眼熟,昨天还穿在顾方身上。

顾方曾经炫耀过这件T恤,某个大人物手绘的,独一无二的,带有签名的,所以王耀印象深刻。而此刻,那件了不起的T恤,被当做练功服穿在一个满身是汗的身体上。

大红T恤,随着林子实的身体晃动着。王耀差点笑出来。叫林子实的那个小子,每一个动作都十分到位,不抢拍也不拖拍,手摆得不高也不低,腿抬的不前也不后,但是连贯到一起却有一种极不协调的感觉,僵硬,且用力过度。

没有舞蹈的美感。这是王耀给林子实下的结论。

“只想唱歌,想唱出能够打动人心灵的歌”,王耀突然想起说出这句话时闪闪发亮的林子实,顿时觉得即使舞跳的差点也没关系。

顾方对于音乐有一种近乎疯狂的执着,他要求一切都是最完美的,甚至体现在每一个呼吸、每一个停顿。这首歌,本来对王耀来说就有些难度,除了感情的投入上能够达到顾方的标准,在高音技巧和尾音处理上总是让顾方诟病。连续多天的重复录制,终于在王耀觉得要崩溃的时候,获得了肯定。所有的人松了一口气,听着小样,觉得简直是完美。顾方却依然皱着眉头,对王耀说:“还缺点什么。”

王耀一向舒展的眉眼也不禁苦涩起来。

“不是你的问题。但还缺点什么。”顾方说着,连招呼都不打,若有所思地离开了。

一群人安慰了一通王耀,约着去喝酒。王耀推脱说明天还要录音,打着哈哈把人一个一个送走,自己带上耳机听起了小样。

顾方说缺点什么,到底是缺点什么呢?

是一首十分苦情的歌,王耀一直很疑惑,像顾方这样骄傲的人,竟然也会写出这样苦苦乞求别人来爱的歌曲。

王耀从录音室里走出,外面的天空已经泛黑,整栋楼里静的能清晰听见脚步的回声。刚走进大厅,就隐隐约约听到了“啦啦啦”的歌声,很熟悉的曲调,像是朴素版的,没有伴奏、没有过多的修饰,甚至连歌词都没有,只有一把清澈的男声。王耀快步走出去,就看到一个眼熟的身影正坐在台阶上自得其乐地哼着。那小子土得掉渣的打扮总能让人印象深刻。

“喜欢吗?”王耀悄声走到他身边,突然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