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异世之宠儿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3

分卷阅读13

    0章

里特少爷很快回到了霍尔特瑙城堡自己居住的副堡之中,他的贴身侍卫布兰奇得到消息后匆匆在副堡门口迎接了自己的主人。两人进了书房之后,一直忠心耿耿替里特谋划的侍卫皱着眉满脸不赞同。

“里特少爷,恕属下直言,在这种敏感的时刻您并不应该回来。”

里特对这位帮助自己良多的侍卫还是十分看重,听他这样说也没有生气怪罪,反而暴躁地在书房里来回踱步,不满道:“事到如今难道我还能当做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吗?布兰奇,亲王的继承者是我,我绝对不会把勒森多帕家族的一切让给一个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幼崽!”

“少爷,您要冷静,现在整个血族上层的目光集中在您身上,等着看您如何被殿下冷落,越是这种时候您越是千万不能做出任何让别人抓住漏洞的事情!”

里特冷哼,满眼怨恨道,“你说的没错,那些可恶的纯血正等着看我的笑话!他们看不惯一个混血凌驾在他们之上,可是那又如何,我是爱德华亲王的长子,即便他们是纯血,带我继承爵位后他们依然要向我俯首,这就是权力的好处!”

布兰奇面上依然保持着恭敬,心里却对这位少爷会继承勒森多帕的事情从没报抱任何期望,一个被领养的混血,怎么可能?

可惜里特并不了解身旁这位“忠心耿耿”侍卫的内心世界,只是一个劲儿地斥责对方,“布兰奇,你真让我失望,这次的事情我竟然没能提前得到任何通知,天知道当我从学院里那群恶心的纯血嘴里听到嘲笑时,多么想立刻杀光他们!另外我真想问问你这些日子在霍尔特瑙城堡到底干了些什么!”

布兰奇满脸恐惧的赶忙半跪认错,“请您原谅,我的少爷,这次的事情的确是属下的失职,请您一定给我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

里特哼了哼,到底是压制住了眼中的愤怒,冷冷道,“说说那位‘小少爷’究竟怎么回事,你竟是一点消息都没能提前得到吗?还有他的母亲到底是谁,难道真像外界所传的那样是个血统高贵的纯血?”

顶着里特少爷危险的眼神,布兰奇硬着头皮摇摇头道,“请您原谅属下的无能,属下已经动用了我们一切能动用的关系,依然没能查出对方的生母到底是谁,来自哪个家族。主堡自小少爷诞生那日起便没出现过任何陌生女性,殿下身边侍女的疑点也都被排除掉了,没有人知道那位女士的丁点消息。”

“那个幼崽呢?他凭什么让父亲那么重视,竟然为他冠上了勒森多帕的姓氏!”明明他努力了这么久,也只是一个没有姓氏,身份尴尬的养子!

布兰奇眼神暗暗闪动了一下,以一种忧心忡忡的语气鼓惑道,“听说他的血统非常高贵,可惜被养育在主堡的二楼,属下并没有办法探听对方的具体消息。”

主堡二楼吗?里特主意一动,立刻命令道,“想办法支开看守的侍卫,本少爷要亲自去看一看我新出生的‘弟弟’。”

“如您所愿,我的少爷,属下立刻去办。”

“去吧,别再让我失望了布兰奇,我可不希望身边留着一个废物。”

“是!”

血族是一个等级分明的种族,纯血和混血、贫民和贵族、魔力的高阶和低阶,这些都被严格的加以区分。不同身份的血族享受着不同的待遇,也履行着各自的责任,这些都是千万年来所固定的,不能改变。

在血族,贵族只能是纯血,他们的继承人也必需是纯血。

不过对于某些母亲的身份不幸沦为混血的少爷小姐们,也不是完全没有出路的。如果他们的父亲或是别的纯血贵族乐意为他们进行初拥,就有很大几率稀释他们血脉中混血的部分,初拥者自然是等级越强大越好。

就好比一个公爵,在血族能得到公爵爵位的至少是一个四代纯血。血族的力量来自血液,那种力量能随着年龄不断增强。能活到现在的四代纯血至少要有四千多岁,他的血液蕴含着有极强的吞噬和再生能力,被这种血族初拥的混血们因为融合了对方的血液,那部分血液进入体内就能持续吞噬他们自己不纯粹的混血血统,并再生出含有对方血脉力量的血液。

可以说初拥能为两个血族缔造最坚固纽带,因为被初拥者体内流动着初拥者的血液,他们会本能的亲近敬爱自己为自己初拥的父,并永远不会背叛对方。

某些贵族往往也会因为继承人天赋不强,血脉中的力量太弱而选择为孩子进行初拥,二次改造他们的血脉,以增强他们的力量。而初拥过后,父子或母子间的感情也往往变得更为亲密深厚。

甚至之前有血族的青少年因为叛逆期不服从父母的管教而被父亲初拥,后来那家人生活得父慈子孝其乐融融,当年就入选了血族年度最和谐家庭奖。

不过再后来有传言说那家的女主人在半年后迅速离婚包袱款款回娘家了,众人纷纷就“是不是应该在婚后对妻子进行初拥以保持家庭的和谐友爱防止老婆离婚回娘家”这一课题展开热烈的讨论。不过鉴于初拥这种东西虽然蛮好用,却一旦进行了就不能悔改,儿子还好,万一拥了老婆多年以后移情别恋后悔了,想离婚都离不了,简直悲惨!

总的来说,有初拥这种堪称外挂神器的仪式,可以保证每一代纯血贵族的继承人都不会出现天赋不足,能力太弱这种情况,天赋不够神马哒,粑粑给你初拥呀!

而对于在大陆上地位向来地下的混血来说,想要出头,要么你天赋奇高,努力奋发成才,这样即使血统不纯也会被大贵族们招揽至门下。若是侥幸立了大功,上头赏块封地安个爵位也不是不可能。到时候再努努力取个纯血老婆,一代代稀释血液,用不了四五代家里就能出个纯血的小辈,从此家族改头换面不在话下。

还有一种更为便捷的方法便是被某个强大的纯血初拥,对方爵位越高自己所能得到的血脉越高贵。因为血族的力量传承全在血液之中,对方血液中力量越强,自己能得到的力量便也越强大。

里特从小便是打着这么一种念头,一定要让一个大贵族为自己初拥!!

里特出生在爱德华亲王的封地——伊坎诺封地的某一处贫民区,母亲是混血,父亲自打他一降生起便没有出现过,理所当然,他也是混血。

然而不同于一般天赋奇差的混血贫民,里特是贫民区里最强壮,魔法天赋最好的孩子。或许真如他那混血母亲说的一般,他有一个高贵的父亲,他是继承了父亲的天赋的。

于是从幼年时期开始,里特便自觉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