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综]阿卡汉姆粉丝团系统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4

分卷阅读14

    他早就死了。至于有什么阴谋……呵呵,他可不是真的魔脑,是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所以,迪罗毫不犹豫地抓起背包跟着男人跑了,连对方名字都没问。他们跨过在门口哀嚎的袭击者,走在深夜的纽约接头,七弯八拐,到了一间隐藏在普通居民区的房子里,房间很久都没有人住过的感觉,不过日用品却一应俱全,大概定时有人打扫和补充。

果然是安全屋。

迪罗放松自己,躺在沙发上休息。拿着枪的男人警惕地检查了房间四周,之后拉上窗帘,从冰柜拿了酒、两个杯子和冰桶,坐在迪罗对面,为两个人各倒了半杯马丁尼,又加了半杯冰块。

“你可以叫我里瑟。”男人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手里没有放下枪。

迪罗也接过杯子,猛灌了下去,又为自己倒了半杯。

从离开阿卡汉姆起,先是被黑帮追杀,然后鬼屋一夜游,再之后绞尽脑汁算计蝙蝠侠,再到逃离哥谭,在纽约继续被人追杀……这几天他就没有好好休息过,本来并不强壮的身体更是虚弱,头也疼得厉害。

要担心的事情太多了,原身魔脑留下的一堆烂摊子,还有他身体里还没有消失的灵魂。迪罗揉了揉脸,心累啊。

“为什么会有人追杀你,能猜到是谁吗?”里瑟问道,微不可查地盯着迪罗的表情。

“我不知道。”追杀我的人多了,而且连我都不知道为什么!

“嗯哼,对方可是完全想把你置于死地,你什么都想不起来吗,索罗先生。”里瑟挑眉,然后突然顿住,他起身几步远离迪罗,躲在一个房间的死角,这才按了按耳朵里的通讯器,无奈叹气。

“现在可不是好时机,芬奇,我刚刚带索罗先生到安全屋。”他轻声说道。

“不,里瑟先生,我刚刚发现,他并不是劳伦斯·索罗。真正的劳伦斯·索罗在两年前已经死了。”芬奇看着电脑屏幕上的证件照片,和刚才监控拍到的迪罗一作对比就明白了。

“机器为什么吐一个死人的号码出来?之前为什么我们没查到?”里瑟问道。

“有人篡改了除照片以外的记录,如果不是我察觉到他和劳伦斯·索罗相貌不同,恐怕真的很难发现资料被纂改过,无论是谁干的,都是个高手。”

“所以我们面对的是一个杀人犯,盗取了自己受害者的身份信息?”里瑟皱眉,“哈,那我就不奇怪为什么有人要追杀他。”

“不,你误会了,里瑟先生。劳伦斯·索罗是意外车祸去世的,对方只是盗取了他的信息而已。如果想知道到底谁要杀死我们的神秘先生,我们必须先知道他究竟是谁。”芬奇冷静说道。

“嗯哼,没问题,我会搞明白的,这就是你雇佣我的初衷不是吗?”里瑟笑了笑,看想了还坐在沙发上喝酒的迪罗。

“……答应我别太过暴力,里瑟先生,我们是在救他不是要杀他。”芬奇不适道,他永远都没法适应特工的暴力行径。

里瑟敷衍地回答:“好的,你是老板。”

他关闭了通讯,走向迪罗,勾起嘴角饶有兴致地问道:“索罗先生,或者我该叫你其它名字?我很奇怪,为什么你的资料显示你两年前因为车祸去世了呢?”

迪罗被马丁尼呛到了,连连咳嗽。

里瑟无奈地抽抽嘴角,继续问道:“你是谁?”

绝对不能让他知道自己是从精神病院跑出来地疯子罪犯,这是迪罗的第一反应。所以他争锋相对地反问:“这个问题不是应该我问你吗?”

“我们是来帮你的,你还记得刚才是谁救了你的命?如果你真的聪明,你就该知道现在不是隐瞒的好时机。”里瑟正色道。

迪罗又揉了揉太阳xue,摊开手道:“Okay,听着,这事挺复杂的,我很难和你解释清楚,你甚至都不会相信我说的。”

“试试看。”里瑟扯了扯西装,又坐了下来。

“说实在的,我失忆了。”

“噢,你是认真的吗,在这种时候——”

“听着听着,在我醒过来之后,我发现自己在精神病院里,那群人管我叫疯子,可我什么都不记得,他们甚至不告诉我,我到底做过些什么,所以我逃了出来。”迪罗激动道。

这事儿讲起来太憋屈了,简直一把辛酸泪。

“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被人追杀了,我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好像谁都认识我是谁,偏偏只有我自己不认识自己。”

里瑟偏过头,在CIA这么久,判断一个人是不是说谎的能力他还是有的。他觉得这位神秘先生肯定还有所隐瞒,但这些话都是真的。

“那你有名字吗?我有一个同伴擅长查找资料,给他一个名字就好。”

“迪罗·格伦。”

里瑟点点头,把这个信息告诉了芬奇,后者在电脑上查找的时候遇到了些麻烦。迪罗的信息是被双重加密过的,但芬奇毕竟是芬奇,是创造出世界上第一台人工智能的电脑天才,大约半个小时后,迪罗·格伦的资料就在他面前展开。

芬奇震惊地看着电脑屏幕上的资料,一目十行地看完了。

“里瑟先生。”他的声音轻轻发抖。

“芬奇?”里瑟觉得奇怪。

“你千万要小心你面前的人,他是个真正恶魔。”芬奇厌恶地说道,“你自己看吧,我把资料发在你手机上,但你要千万小心。”

过了一会儿,里瑟收到了芬奇打包给他的资料。

他以特工速度很快看完了,之后神情复杂地看着迪罗,问道:“你什么都不记得了,嗯哼?”

如果真的什么都不记得,真是便宜他了。



往前数个二三十年,当时哥谭上流社会有一个和韦恩一样历史悠久、身名显赫的家族,格伦家族。

不过所有的家族都有这样的困境,到了某几代的时候,就会特别人丁凋零。和托马斯·韦恩同时代的格伦家主安东尼只有一个亲兄弟叫布莱尔。

安东尼是最典型的传统上流人士,绅士矜持,又有点古板过头,非常注重门第观念,看不上所有不体面的事情和人。说实在的,这样的人着实有点讨厌。

反倒是他的弟弟布莱尔和所有富贵子弟一样,爱吃爱玩,游戏人生,兴趣和交友面都非常广泛,在社交圈极受欢迎。

安东尼·格伦在二十岁的时候,就遵从父亲的意思,找了个门当户对的贵女订了婚,二十五岁就娶了对方,之后陆续生下一子二女。

长子迪罗,次女安德莉亚,幼女安妮。

作为一个兢兢业业却没什么创意的人,安东尼在工作上一板一眼地遵照公司之前的既有流程。虽然以格伦家族的实力,这样运营也不会破产,但也肯定不会有突破性的进步。

而他在家庭生活上,更是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