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活塑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4

分卷阅读14

    情绪我只能转移话题:“你们是怎么交流的?”

“第一我们可以用纸笔,除此之外,还有第二种方法,打个比方,我和哈里森是门对门的俩邻居,当我很想很想和哈里森交流的时候,我会打开自己的门,站到哈里森封闭的门口前,使劲儿跟他喊〈哈里森你快出来!〉哈里森在门后面是可以听得见我的呼喊声的,这样,如果哈里森也想也愿意跟我交流的话,哈里森就会把门打开,然后我们就可以走到一起,像脑袋连在一起的连体婴儿一样,共同的去思考。”

“……所以哈里森是同意了吗?”我再次确认道。

“是的。”布莱恩点头道。

“布莱恩,你感觉哈里森现在想出来吗?”

“他不想。”

“哈里森你是个混蛋!脑袋被驴踢过的狗屎!”

“啊,哈里森想出来了……”

布莱恩说着,缓缓地耷下了脑袋,一会儿后,他抬起眼来盯着我,已经是哈里森了。

“你是不是骂我的?”

“没有。”

“好吧。这些灯海你弄的?哦挺酷的。”

哈里森随口说道,似乎对眼前浪漫的景色并不感冒。

“哈里森,我喜欢你。”

不感冒归不感冒,又不影响我告白。

“哈?”哈里森一脸你他妈在逗我的表情看着我,问道:“为什么?什么时候?”

“因为你长得好看,我觉得你可爱的长相很对我味口,所以对你有好感,但你毕竟是个男的,所以我对你一开始也没有那方面的非分之想,直到后来森林接吻的那次,你掰弯了我!”

“得了吧皮特,你说自己是直男,怎么亲一下就被掰弯了?亲一下就相思暗许了?”

“我不叫皮特,我叫严宠锡。”

我受够了皮特这个名字,我忽然觉得这个名字蠢透了,何况它的谐音在俄语里还有基-/佬的意思。

“哈?”

“我也不是美国人,不是白人,我是中国人,是黄种人。”

“你在说什么?”

“我原本属于自己的那个身体,死了。我是灵魂穿越,来到这个身体里的。”

“皮特,够了!今天不是愚人节!”

“你自己还是个人格分裂,为什么不相信灵魂穿越。”

“这是两个概念两码事。”

“……你那个时候为什么要让我亲你?”

“……天晓得,我那个时候中了蛇毒,脑子抽风也很正常。”

“哈里森我喜欢你。”

“别这样,皮特。真的一个吻就把你给掰弯了?”

“是的。”

“那你的喜欢倒是廉价得很,这么轻易的就给出去了。”哈里森朝我讽刺道。

哈里森,我疼痛的时候想的是你。因为你很坚强,我欣赏你。你长得好看,我好感你。你让我亲你,我就喜欢你了。

啊,这样啊,原来如此,我就这么轻易的喜欢上了你。

这是廉价的喜欢。

是吗?

是吗?

是这样吗哈里森?

是这样啊,我这种人,轻易的就喜欢别人,是很廉价。

我是个轻浮男。

我是个渣渣。

又开始了,好疼啊!骨头疼,心也疼,我身上已经有很多块的淤青和淤紫了,只有我和费尔曼知道,费尔曼说以后这些淤块会演变成皮肤溃烂,说不害怕那是假的。

这一阵的疼痛过后我感觉心里也空了,这是一种从未有过的体验,是一种支撑力消失了的感觉。

是真正的身心俱疲。

也好,本来也就那样计划好的,向哈里森告白完后就去做那件事。不是正好嘛,哈里森完全不喜欢我,没有什么舍不得的了。

不要难过!可恶!你个轻浮男不配矫情!我在心里这样对自己说。

“为什么要答应融合,我不认为费尔曼是出于好心。”我道。

“没办法,布莱恩那样求我了。而且就算是费尔曼给洗脑的,我不认为反抗他会有什么好的效果。我担心他要是在我不肯妥协的情况下硬要将我们强行融合,对布莱恩造成的伤害会更大。”

“……”

“……”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气氛有点压抑,我也感到无话可说。

终于还是我开口打破了沉默也带走了沉默。

“……是不是12点了?我为布莱恩的庆祝也该结束了……回去吧。”

凌晨,3点17分。

费尔曼和哈里森都还在被窝里呼呼大睡。

我摸走费尔曼挂在大门口衣帽架上,那件外套里的法拉利车钥匙,与之扣在一起的还有车库钥匙,又从它另一边的口袋里拿走了打火机,接着从一楼翻窗顺利地越出了别墅。

从车库里带走了十几桶汽油将后背箱和后座都塞满,坐上驾驶位,启动发动机,脚一踩油门,车子非常给力的飞驰而去。

傻了吧,费尔曼,没想成小爷我会开车吧,那么毫无戒心的把车钥匙放在外套口袋里。

我将车开到一条偏僻马路的边上,将这辆物欲代表的法拉利用汽油里里外外浇了个遍,留了两桶给自己浇了个透,然后忍受着难闻的味道钻进了车里,锁上车门,拿出打火机打着。

哈哈!跟你的法拉利说再见吧费尔曼!

点燃自己的一刹那,我忍着剧痛强迫自己不做剧烈挣扎,等待死神的镰刀将我带走。

老子不奉陪了费尔曼!去他妈的蛊跟老子一起同归于尽吧!我要活活的烧死烧毁我自己,你休想再利用我的身体!

布莱恩,哥哥爱你,原谅哥哥的懦弱,不能再保护你。

哈里森……祝你好运吧,以后你和费尔曼的故事我就不参与了。

对不住啊,皮特。说好带你吃香的喝辣的,结果却这么搞你。

最后,再见。这个我本不应该来到的世界。

END

番外严宠锡

我叫严宠锡,家住雁尾村,这里是一个远离城市的偏远乡村。

我很喜欢这里,喜欢这里清澈的溪涧,金黄的谷田,这里的风,这里的草,就连刚下过雨后那种潮湿的土腥味,我都很喜欢。

可是,这里的人却不太喜欢我。

他们说我的母亲是个不检点的女人,说我在外面有个不认帐的野爹。大家都很唾弃我,本来是住在一家门里的外公外婆忍受不了这种风言风语,将我和母亲赶了出去。

我们母子俩便孤零零的住在村尾的一座土坯房里。

我倒是觉得这里挺好,如果没有那些隔三岔五就跑来打我一顿的熊儿子们,生活会更好。

我母亲总是对我说,你是个小少爷,跟那些成天作天作地的野孩子们是不一样的,不要玩泥巴,不要爬树,要有教养,好好读书。村里的村民对此评曰:没有少爷命,却有少爷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