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如人饮冰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3

分卷阅读13

    身边:“我去洗碗吧。”

虽然看到他衬衫上的油点,我还是把围裙脱给了他。

“他为什么在这里?”罗熙还没进厨房,郑敖就语气不善地发问,也不管别人能不能听见。

“他是罗熙。”我给他介绍。

“我知道他是罗熙,但他为什么在这里。”郑敖仍然咄咄逼人:“你家又不是旅游景点。”

这种论调,我并不陌生。

以前年纪轻爱幻想的时候,也以为这也许是在乎我的表现,还为之窃喜过,后来经历得多了,就渐渐明白了。这只不过是世人皆有的独占欲,而他和李貅两个人因为从来没学过分享,所以更加严重。小时候他和李貅为一块木头都能打得鼻青脸肿,这并不能说明他们两个对那块木头是真爱。

连猪吃食都是抢着吃更香,何况人呢。

这十五年来,我也许没有多大出息,欠李家的钱没还上,没有朋友,没谈过恋爱,也仍然在一意孤行地暗恋着他。

但我至少明白一件事。

这个叫郑敖的人,无论如何,绝对,不可能,喜欢上我。

只有明白这一点,我才不会心存幻想,不会像年轻的时候,做出那么多笨拙的、以后想起来会恨不能穿越回去拦住那时候的自己的事,我才能继续扮演好我的角色,当他的朋友,看着他活得恣意潇洒。只有这样,我才能在将来的某一天,彻底死心,逍遥自在,去过自己的生活。

和他的名字一起刻在我心脏上的,就是他不可能喜欢上我的事实。

大概是我冷得太久了,最近我在想,我是不是太执着于郑敖,把他当成我生命里唯一的光,所以才死抓着不肯放手。也许这世界上还有很多温暖的东西,也许我并不总是那么倒霉,也许我能找到别的,温暖光明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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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罗熙在厨房听不听得到。

但如果听到的话,他大概会露出像昨晚一样的,那种让我觉得很暖和的笑容。

我说:“他是我的朋友。”

☆、迷迭香

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郑敖会生气。

但他没有。

如果是李貅,这时候罗熙已经被揍了两拳了。但他是郑敖,他和他父亲一样,天生的情商高,知道先发难的人先理亏,何况我在这里,他也不可能对罗熙做什么,等我不在的时候,有的是机会。

“有东西吃吗?我快饿死了。”他俨然只是发生了一段平安无事的对话一样,大大咧咧地走到沙发上,坐了下去,安然若素地看着我。

我以前年纪小的时候不懂事,看不透,后来渐渐明白,他和李貅其实是一类人,他们并不是骨子里缺少柔软善良的那一部分,只是那一部分不会随便给予别人。因为家世缘故,他们天生是高高在上的那一群人,不会像真正意义上的“好人”一样,对每个人都亲善友爱。

李貅那么凶,他那么玩世不恭却心性凉薄,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冷漠,只是表现的方式不一样而已。

但是,真正无可救药的是我。

因为,就算知道这些,我也还是没有办法不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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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熙买了不少东西,虽然多是西式食材,但做一碗海鲜粥也够了,因为还算上午,我还煎了两个鸡蛋。罗熙正在厨房里打扫卫生,他大概也喜欢植物,出去买菜还买回一盆迷迭香,摆在厨房床头上,和我养的那几杯丑丑的蒜苗摆在一起。

“你今天不回学校?”狭小的厨房里,两人难免擦身而过,气氛有点尴尬,我只能找话题来说。

他看出了我的窘状。

“我给花浇完水就回去。”他指指窗台上那盆迷迭香:“花店的人说一天浇一次水就好。”

“好,我会记得的。”

一直不养花,除了是因为没时间去花店之外,也怕什么时候留在事务所加班,忘记了家里的植物。

他收拾好,洗了手,去卧室拿外套,我跟了过去。

“郑敖他,脾气有点不好。”我小声提醒他:“他以后可能会为难你,你不要理他就好了。”

罗熙笑了笑,只是这笑没有到眼底。

“我知道的。”他说。

送他走出门口,我才想起来,我没有他的电话。

和我相处过就知道,我并不是很有趣的人,连一个简单的玩笑都听不懂。何况,今天的经历不算愉快,想必他以后也不会再来了。

“小朗,粥好了没有……”郑敖枕着头,躺在沙发上,拖长音叫我。

我连忙跑过去。

“还要等一会,粥还在熬。”我习惯性地把手在衣服下摆上擦了擦,才发现自己没有穿围裙。

“我知道。”郑敖勾着唇角对我笑,深琥珀色眼睛像一潭水:“我就是不想你送他出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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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对坐在餐桌上,他喝粥,我喝水。

他父亲虽然聪明,却也玩心重,小时候他跟在他祖母身边的时间比较多。所以一举一动都合乎礼仪,事实上,只有没有利益冲突,他绝对会是你见过的最优雅的翩翩公子。

“对了,你要喝果汁吗?”我看他不紧不慢地喝一口牛奶,忽然想起冰箱里还有果汁。

“谁榨的?”他抬起眼睛看我一眼,不用我回答就知道了答案,顿时哼了一声:“不喝。”

我没办法地看着他。

他喝了两口粥,拿勺子碾着粥里的虾仁,忿忿不平:“会榨果汁有什么了不起,我也会榨。”

我笑了起来。

“你如果想学做饭的话,肯定会很快学会的。”我夸他。

他哼了一声,算是接受我的表扬。

“Shakira回国了。”喝了一会粥,他忽然说。

“哦,好。”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忽然这样说,大概是最近没发生什么值得说的事,又或许是身边换了新的人,所以跟我预告一下。

时至今日,我已经不会因为他身边人的变迁,产生多余的想法,无论如何不会是我的,那么,是Shakira抑或是Tiffany的,又有什么区别呢?他自己喜欢就好了。

至于他说这话的最后一种可能,我不愿意去想。

那是每一个暗恋者的末日。

叫做:他知道我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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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碗粥喝了十多分钟,他大概不是很饿,拿勺子插着我给他拌的蔬菜沙拉玩,我找不到话来说,事务所没有什么新鲜事,我最近看的也是一些专业书。看他的样子,似乎还对罗熙出现在这里忿忿不平,我不找话说,他是不会说的。

“对了,你知道有一种职业叫程序员吗?”我问他。

他挑起眉毛看着我:“猿猴的猿?”

我没料到他知道这个笑话,不知道怎么回答好。

他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