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追妻,非一朝一夕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0

分卷阅读10

    他身旁。他倒也不计较,任我挤着他坐了。

“兄台想必也是来赏美人的吧,小弟来得晚了些,不知方才可有什么精彩之处?”

既是男人,好色是免不了的,虽说他这般容貌恐也看不上那些庸脂俗粉,但我若想与他搭话,大概也只能从这入手了。难得一见的美人,虽是男的,勾搭不得做个朋友也是好的。

我殷殷地看着他,他始终温和的眸光定在我身上,却不做回答,时间久了,饶是我这般厚的脸皮也觉得不甚自在。

“兄台在看什么?莫不是我脸上有什么东西?”我拿手蹭蹭脸,却是什么都没有蹭下来。

他“嗯”了一声,手伸过来抚到我脸上,在脸颊上轻揉了几下,痒痒的,微痛,不知怎的,被他的手碰到的地方有点烧。他终于收回手去,声音好听的紧。

“在下也是刚来,未曾见精彩之处。适才兄台脸上有块黑斑,已抹去了。”

我用手背摸两下他所说的有黑斑的地方,脑中却在思索,这般人物怎么之前都没见过?忽而脑中灵光一闪,莫不是,莫不是小倌馆刚进的公子?再看他时,眼中带了惋惜,唉,好好的美人便这么被糟蹋了,许是见我摇头晃脑的甚是滑稽,他又笑出声来,嗓音如玉却带着吸人心神的磁力。

我脸上难得一红,依然厚着脸皮搭腔:“兄台贵姓,在下柳昔。”

“沈荼。”两字之后,没有下文。看样子他不是个多话的人,这样可是不好,媚人巷并非是个美人便能稳住台脚,没有那哄得客人开心的本事再美也是无用的。心里一阵摇头扼腕,暗忖要不改日偷几把杨叔的银两去给他捧场吧,想必他一个新人,又是容貌出众的,初来乍到也是受排挤的吧。

并非我好色,此乃善意,善意。小爷爱的可是女子!

“柳昔。”

“嗯?”没想到他竟直接唤我名字,我忙把神游天外的思绪拉回来,等着他的下文。

“你家,住在何处?”问这话时,他的神色有些犹豫,许是觉得唐突了。

不过我可一点都不在意,有谁不晓得柳昔乃是一茗香的“红人”,告诉他也无妨,我指着茶楼的方向:“那便是我家,我在茶楼说书,不知沈兄得空可愿来捧场?”

他笑道:“一定。”

他虽是同意了,但我心中有了一个疑问,若是小倌馆的公子,鸨父怎肯轻易放他出门?这样想着,嘴上竟也问了出来。

他愣了片刻才懂我的意思,脸上有些尴尬、好笑,“我可没说我是小倌馆的公子。”

“啊?那你?”脸上红了又红,若是良家子弟,如我这样说人家定是要生气了,我一时懊悔,自己怎就事事不往好处想。

离彦一双眼睛看着我,脸上带着淡笑,半点生气的迹象都没有。“我生在江南,家中遭变,此次北上来投奔族人。”

我看他衣着可不像是需要投奔亲戚的人,大概是看出了我的疑惑,他接着解释:“族中支脉不多,人丁甚少,如今到我这一辈只得我一个男丁,是以家产都由我继承。日后便长居浧川,打理家业。今日见到柳兄,便如旧识,你我同坐一棵树上也是缘分,不知柳兄可愿交我这个朋友?”

“当然,还望沈兄日后多多关照。”我端起儒雅的笑应下,多一个这样的朋友实在难得。

“唤我沈荼便可。”

“好,沈荼。”我从善如流的改了口。

正聊着,树下传来一阵喝彩,我忙转过头朝高台望去,只见一粉衣美人正在台上翩翩起舞,赫然是花楼的红牌语嫣,舞姿曼妙的紧,胸前的震荡看得人血气翻涌,也难怪台下那些男人会有如此反应。一曲舞毕,我跟着众人鼓掌喝彩,一时忍不住吹了个颇轻佻的口哨。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后背忽的冷了下来,我回头,沈荼神情诡异的很。莫不是我刚刚对美人吹口哨的做派有失体统,让他懊恼交友不慎了?可转念一想,他既都来了,不看美人还来做甚?

索性没再管他,接着看起了比赛,先来是花楼的比赛,后是小倌馆,最后争夺的便是这一整条街的花魁。若是哪方胜了,接下来的一年里,另一方便不可再明目张胆的抢生意,于是两方对这名头都很是看重。美人们搬出了看家本领,可算便宜了我们这些看客的眼。我坐在树上看的兴起,却总觉得背后有道视线胶着不去,可每次回头,都只有沈荼与我一同望着台上,哪里来的其他人?便不再管它,专心看我的美人。

☆、第7章家(嫁)人(微修)

可怜也仅有每年的这个日子,杨叔才准我出来见见世面,平日里,我都羞于提起,我在这脂粉气十足的媚人巷生活了三年,竟是一次都没能进去快活过!

一则,杨叔从来不给我多余的钱,我在茶楼说书纯当为我老杨家做贡献。二则,杨叔是铁了心要将我嫁出去,自是不会准我进那种地方。是以,我白白活了十九年竟不知女人是个什么滋味!

在我的叹息中,比赛结束,小倌馆胜,说来这个结果早在我的预料中,西华男风盛行,男子间的婚姻随处可见,据说,在某些方面女子是比不得男子的,只可惜我不晓得这某些方面它到底是怎样个方面。

关于男男之间的婚姻,相传是自开国始皇帝与第一任相国开始的,只可惜那两人虽则有情,却苦于世俗的压力没能相守,更是皆在英年早逝,没能活过不惑之年。新帝感念相国之功,更有三王爷斡旋,追封其皇后封号,载入宗室族谱,由相国之妹代为受礼,只是那女子也因此没能善终。

唉,扯得有些远了,当年那些事,细节暂先不论,大致上的情形却是世人皆知的。总之自那之后,男子间便可通婚了。

虽是说杨叔想将我嫁了,然而我对男子的婚姻之事不甚了解,只是不知听谁说过,男子若和男子成婚,婚礼上会喝下混着双方鲜血的酒水,借以立誓,此生不弃。对此我就只当个笑话听罢了,若只凭一杯血酒便能绑住两人的一生一世,世间又哪里来的那样多的悲剧?

热闹看完了,人群涌入了媚人巷的大门,看了一天如此撩人的美人,晚上不享受一番怎对得起自己?可怜这些都与我无关就是了。

回头,沈荼已经跳了下去,正站在树下抬头看着我,我站起来拍拍手,正准备亮亮小爷的轻功,不料坐了大半天腿有些麻,脚底打滑一头栽了下去。看来今日与大地的亲热是免不了的,但愿别把脸磕坏了,如杨叔所说,我浑身上下可取的便只有一张巧嘴和这张脸了。

我心中正祈祷着,已然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鼻尖萦绕着兰香,忍不住深吸了一口,顿觉神清气爽。

头顶有笑声传来,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