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与狼共舞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3

分卷阅读13

    爸可是个很厉害的人哦。”

萧凌也看向说话的苏西,从她眼里,他看到了敬畏的目光。

“你知道吗?他能轻易地挑起一场战争,也能轻易地结束一场战争……军火商,就是这样厉害到可怕的地步,所以啊,想继承你老爸的位子,你还有的学呢!”

萧凌也不甘心地撇了撇嘴,又问:“那他后来为什么又改行做黑道了呢?”

说起这个苏西就一脸怒火了:“能让一个男人放下四处漂泊的心,想回老家过日子,肯定是因为女人啦女人!解散了自己的队伍,回国做了黑社会,结果他只留了秦川一人在身边!居然都不带上我们!告诉你,老娘现在都还在生他的气呢!哼!”

“……”萧凌也突然发现,自己现在是上了一艘不得了的贼船啊!

与此同时,秦川那边,他已经赶到了那间旧仓库。

旧仓库里简直像战场一样,两帮人随手拿了棍子铁杆就打了起来。

白奇自然要保护他的人,玉扳指还在那人手里,然而中间却被独眼的人拦住,独眼自然是要抢那人手里的玉扳指,双方兄弟都想替自己大哥抢东西,两帮人就这样打得不可开交。

那人也想快点把手里的玉扳指交给白奇大哥,他大叫一声:“白大哥!”竟是将手里的玉扳指扔了过去!

所有人纷纷抬头,亲眼见着玉扳指从头顶飞过去,白奇见状,猛地跳起来去接,独眼见了,也跟着跳起来去抢。

然而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一把军刀突然飞过来,精准地刺入玉扳指的空心,将其钉在了墙面上!

白奇和独眼见到突然出现在门口的秦川,目瞪口呆了,还没弄明白秦川怎么会在这里,就见他独自一人冲开了人群,眨眼工夫就将墙上的军刀拔下,拿到了玉扳指!

外面又冲进来一帮兄弟,全是秦川的手下,在强子的带领下快速围进来。

众人这才醒悟过来!

最吃惊的莫过于独眼和白奇。

“秦川!你……!”

“哥……?!”

秦川举起手中的玉扳指,义正词严:“得玉扳指者,得首领之位!你们谁有不服?!”

下面的人鸦雀无声,秦川有继位的资格,地位不及他的人没权利言论,论谁会不服?也只有独眼和白奇了。

独眼怒不可遏:“秦川!好啊,你!你什么时候学会满嘴胡言了?!说什么不想做老大,原来全他妈在放屁!”

白奇也深觉自己被骗,怒得满脸通红:“玉扳指是我的!把它给我!”

秦川却冷冷道:“你们凭什么拿?”

“你说什么?!”

秦川提高嗓音,严厉道:“你们是不是忘记帮规了?兄弟之间不准斗殴!你们自己数数,打过几次了?有多少兄弟进医院了?犯了帮规的人还想戴这玉扳指?要不要脸?!”

“你……!”白奇和独眼咬牙切齿,却又吐不出话来。

秦川再次义正词严道:“此刻起,我就是藏龙帮新任的首领!谁要是不服,我打到他服为止!”

他身边的兄弟也全都簇拥着他。

独眼被秦川的气势镇住了,要跟秦川打?帮会中有几人能打得过他?!

独眼至今都还记得第一次见秦川的那天,满屋子的黑道份子,对面,那个名叫萧志龙的军火商笃悠悠地抽了根烟,在他旁边只跟着一个十来岁的男孩。

而就是这个男孩,一个人干掉了一屋子的人。

弹壳接二连三在脚边跳动,男孩视若无睹,他冷血残酷,没有任何怜悯可言,他的手,机械般地扣动着扳机……

独眼每次想起那一幕,背脊都会发寒。

他是最早跟了萧志龙的,独眼曾经也想过,如果首领是秦川,他无话可说。

可是,白奇没他那么好说服。

“我不服!!”白奇大吼道,声音在安静下来的旧仓库里突然炸开,特别刺耳,他冲到秦川面前,一把揪起秦川的衣领,喊道:“老大的位子是我的!你只是个保镖,你有什么本事继承?!你会谈生意吗?你会应酬吗?会和那群高高在上的老总交际吗?!只会打架杀人算什么本事?!”

看着这般发怒的白奇,秦川蹙眉,抿着嘴,和独眼一样吃惊这个平时看着温顺的白奇,竟也会有如此火爆的脾气。

白奇死死抓着秦川的衣领,一把将他拉近到面前:“秦川!我很了解你,你根本不想做老大的!你只是想被饲养罢了!既然如此,就把玉扳指交给我!我来做老大!由我来饲养你!!”

两个男人眼瞪着眼,白奇激动的气息一口一口呼在秦川脸上,秦川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心情说不出的复杂。

捏紧拳头,许久的迟疑后,秦川才声音低沉道:“不服的,跟我单挑。”

他能看见,白奇眼中到达极点的怒火。

没人知道,白奇心中的愤怒值有多高,他想当首领的欲望有多大!他有信心能赢过独眼,可只有秦川,他无论如何也赢不过。

他的心,赢不过。

秦川,为什么要和我争?你就这么不情愿做我的人吗?

愤怒与不甘化作一声怒吼,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白奇又像疯了似的抓起旁边的一切东西就往地上砸!似乎只有砸到稀巴烂才能消他的火!

大家从没见过这样发怒的白奇,在所有人讶异的目光中,白奇最后怒冲冲地摔门而去。

持续多日的首领之争终于在这间旧仓库里宣告结束,秦川也成为了藏龙帮的新任首领。

☆、番外~三人的独白

——苏西的独白——

“我是个被父母丢弃的孤儿,在记忆的开始,我就在美国旧金山的一条黑街上奔跑,那条街大概比黑京还要乱上百倍,我在那条街上,每天不是抢劫杀人,就是偷盗犯罪,为了从别人手里抢吃的,我五岁就学会了拿枪,为了给那些欺负我的人一点颜色瞧瞧,我会把子弹射进那群人的脑袋里!”

“对了,我还当过杀手呢!不过这和平时做的事也没什么两样啦,说到‘旧金山狂女’,众人皆知,那就是我~”

“直到后来在一次战乱中,偶然认识了萧志龙,然后就被他拉进他的队伍中了。”

——尼克的独白——

“我是一名超一流的机械师和爆破家,小时候最喜欢拆枪再组装枪,长大后喜欢拆炸弹再做炸弹,不知不觉就有很多恐怖份子或者兵士来买我的炸药,多亏他们我衣食无忧了好多年。”

“我跟萧志龙的相遇可以说很戏剧性,也许是我名声太大了?每天只知道和枪弹打交道的我,终于在某天被FBI盯上了。”

“我马上卷东西走人,在逃亡的路上偶然遇到一辆货车,我当时想都没想就上去了,那辆货车就是萧志龙的车。”

“我是后来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