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主角每天吐血三升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77

分卷阅读177

    的眼睛骤然就亮了起来,抱着他就激动道:“藏舌,我真是爱死你的乌鸦嘴了!有你这句话,我一定能把他追回来的!”

感受到少年宛如重生般的热烈情绪,藏舌想起星月楼之变后,自己曾问过师父为何要如此执着于预测未来。那时候正在进行第三十二次星相预测的九星相师只是疲惫地笑了笑,他说,当你有了自己的同伴,便会懂的。

那时候他不明白师父的意思,现在却好像有些明白了,当你所预测的未来能避免同伴一生憾事时,为了这说不定一生只会准确一次的逆天改命,所有相师都会愿意舍了自己眼睛,终身只与日月星辰为伍。

这一瞬间,他忽然明白了,相师的存在从来不是为了顺应天命,他们的终点唯有倾其所有,逆天改命!

许是从他的话里得到了行动的勇气,轩辕子都捡起石头再次试图撬开笼子,然而这一次昨日根本纹丝不动的门竟是轻而易举地就被打开,呆呆看着向自己打开的道路,少年几次差点落下却被强忍住的眼里终于是跌落在了地面,明明是在哭,他嘴角却是忍不住笑了起来,“兴龙他没锁笼子……他果然不会把我交给鬼游城!”

抱着前所未有的激动心情,曾经不知世事的小天孙向着五爪金龙离去的方向疾驰而去,从小他出门就是乘坐天龙,这还是第一次自己飞行如此远的距离。原来飞行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累,他也是仙人,就算没有天龙他也可以去任何地方,就算是他,也会有不想失去的人。

是的,还没结束,他的爹娘会有办法的,大哥也会帮他的,就算他们都不行,只靠自己,他也要阻止这一切。他再不要一个人什么都不知道地等待事情发生了,那是他的五爪金龙,他都养十六年了,怎么能就这样弄丢了!

这一天,一直迷茫自己道路的藏舌终于寻到了一个相师的信念;也是这一天,轩辕子都一生之中第一次有了依靠自己去抓紧未来的觉悟。

是的,只是短短的一天,这世间又有两粒种子开始发芽了。

作者有话要说:  轩辕子都:谁都不许抢我的龙!那是我的!

藏舌:他肯定不是你的。

兴龙:还有反奶这种cao作???

穆戎:我曾经迷信科学,直到遇上了他。

凌晨存稿箱抽了,前面还有一章哦。——今天修仙三更的作者,我感觉结婴也就是早晚的事了。

正文第118章第一百一十八章

五爪金龙乃是天地孕育出的灵物,这样的天地精华经历过千万年沉淀才能凝结出一个,建木神君如此,中兴之龙亦是如此,它们生来就没有同类,只能与清风明月为伍,虽与天地同存,可天终究是不会说话的。

兴龙比建木神君幸运,五爪金龙存在于世已有数万年,在它诞生前上一任龙王便根据自己模样创造出了天龙一族。虽然这些天龙生得和它仍有些不一样,虽然它们性子散漫又爱四处乱跑总令它忧心不已,至少,和天龙们在一起的日子兴龙从不曾觉着孤单。

妖和人不同,它们并不知道多少道义,兴龙之所以会愿意为了天龙们臣服于轩辕天宫,只是因为一旦没有了这个族群,它便只能独自在天上流浪,那样,它会活不下去的。

金龙腾云是妖族栖息了千年的地方,甚至连这个名字都是因兴龙游走于云端的风姿而得。背井离乡数百年,当曾经一望无际的安静仙境在战火中重新入眼,兴龙终还是有些感伤。

以他的速度只要瞬间就能赶到鬼游城,可他并不想这么做,这只是人类之间的斗争,从一开始就同它们妖族无关,它们安静地在云间过着自己的生活,却被人类生生卷入了战争之中。若不是夺回金龙腾云必须削弱人类势力,兴龙甚至根本不想理会这些人。

压抑了数百年,它终于能够再一次自由在天空翱翔,它飞过了很多地方,看了最为怀念的金龙腾云,从天河境的重重星辰间悠哉游过,也遥遥飞过了曾经生活过的秋家和轩辕天宫……最终,只停在了秋家的一处小院。

这是一个打理得很精致的院子,一草一木都透露着秋家对其主人的珍视,也是在这里,那时还是秋兴的他见到了刚出生的轩辕子都。

当时他已遇见过天魔,虽时间不定,总有那么些时候能恢复过去记忆。那一晚,当兴龙从沉睡中醒来,身边却多了一个胖嘟嘟的rou团子,尚未睡醒的他茫然地抬了眼,下意识就根据天龙本能想要咬上一口尝尝味道。待到那带着奶香的rou进了嘴里,他方才堪堪反应了过来及时止住了牙,拎起这团子细细一瞧,竟是个人类婴儿。

仙人本来就很少繁衍后代,即便有也是小心保护着断不敢带去金龙腾云,这还是兴龙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看见人类幼崽,和那些让他厌恶的大人不同,小小的一团,就连手指摸起来都是rou乎乎的,看上去又白又嫩,味道应该相当不错。用手指把这小家伙的脸颊胳膊肚子都戳了一遍,兴龙头一次发现化作人形也是有好处的,至少这样他就可以大胆地去触碰自己喜欢的幼崽了。

这是他在人类世界第一次感到有些高兴的一天,正想偷偷抱着这人类幼崽上天玩一会儿,这孩子却是突然睁开了眼。他的母亲拥有天界最惹人爱怜的眼睛,可他却似天生就爱笑一般,一双杏眼虽也灵动,却半分也没有忧愁之意,不论何时眼里都是对世界的好奇和仿佛用不完的活力。

从和他对视的第一眼起,兴龙就喜欢上了婴儿这种生物,他克制不住好奇心想要知道这孩子是什么味道。可兴龙也知道,这样柔嫩的生物是不能咬的,所以唯有将嘴放在婴儿的脸颊上,却不动牙,只用嘴唇去感受他的体温,果真是极好的味道。那时候的他还不知道,这就是被人类称为吻的动作。

兴龙很讨厌人类,这种生物既吵闹又贪心,一旦喜欢什么就要把对方抓住关在身边,什么都想要,什么都要得到,永远不会去享受自己已有的事物。天龙只要能飞行能看见新奇的世界就会很开心地度过一生,可建木给了人一个世界,他们依旧不曾满足。所以,兴龙一直不明白建木为什么非得和人混在一起。他记得,建木去神界之前自己也问过这个问题。

那时苏晚晴已死,建木也真正变成了一个冷若冰霜杀伐果决的神君,可面对那在云端之上疑惑的五爪金龙,他依旧是久违地笑了起来,眉眼之间依稀可见旧日的阳光明媚,他说,“人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