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主角每天吐血三升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74

分卷阅读174

    龙捕获胁迫它签下了万妖谱,经过此事龙王也学聪明了,再不会轻易相信人类,不论浣苏如何说,只道:“将所有仙人驱逐出金龙腾云,到时我自然会把他们给你。在这之前,我先养着玩一会儿。”

轩辕子都原以为自己是注定落入浣苏手里了,谁知竟还有此转机,这便惊喜叫道:“金龙大哥,只要你不把我们交给那凶女人,我不介意被你多养几天!”

也不知是否八字相克,轩辕子都只要一开口就定能触怒浣苏,此时也不例外,一见这人竟宁可被只龙拿去玩也不看自己一眼,浣苏瞬间把他撕碎的心都有了,只是还不能和龙王翻脸,唯有咬牙道:“臭小子,天龙生来喜欢戏耍猎物,你就等着被玩死吧!”

天龙的进食习惯轩辕子都当然是知道的,如果饿了还好,若是不饿,便会把猎物握在爪子里把玩,它们爪子锋利劲又大,经常玩着玩着就把猎物给捏死了。但这些天龙占有欲又极强,自己的猎物就算吃不下也不让给别人,宁可留着养肥了再吃。

突然发现自己平日里当宠物养的天龙在天界居然是如此凶兽,轩辕子都弱弱地望了望五爪金龙高大的身躯,只能挣扎着将自己归于幼崽范围试图引发天龙另一个习性,“那个,其实我还是很年幼的,不如你教我怎么飞吧。”

默默望着这没出息到和天龙混在一起的臭小子,浣苏内心只有一个念头——这小子绝不可能是建木神君!她就算是死也不接受建木神君会是这么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  天龙:其实我们只是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看见就会忍不住撸上一把。谁知一捏就死,为了不浪费,就自己吃了。

穆戎(怀念):那种小小傻傻的生物的确让人有种捏一捏的冲动。

容翌(兴奋):穆戎你现在也可以捏我啊!

穆戎(冷漠):然后吃了你吗?

容翌:你饿了?我去生个火。

穆戎:丑拒。

正文第116章第一百一十六章

妖族乃天地灵物所化,生来对天地间的元气就比人类敏感,在成长过程中所需元气也远胜人类仙人。因此,在建木神君教会人类妖族独有的引元入体之法后,仙神大量出现抢占元气资源,原本强横的妖族便渐渐没落了下来,在百年前更是只栖息在有龙王庇护的金龙腾云仙境。

人类社会注定要有一个位于底层的阶级,其它势力都选择了让飞升者位于底层,凡是本土仙人不愿做的事便一味扔给飞升者,唯有轩辕天宫实行了殿试制度,只以金榜成绩任命天官。

这样在东天飞升者有了出路,可只要有长辈庇护,本土的仙人并不会因为做不了天官而沦落市井,仙人需要杂役,天宫也需要奴仆,仅靠少数失了奋斗意愿的飞升者根本不足以填补这份空缺,于是他们就将视线落在了妖族身上。

五爪金龙是六界中速度最快的生灵,天龙也极擅长游击战,在最初的讨伐中天宫不过是能捉到些普通小妖,反倒是被龙王带领着天龙群将城镇砸了一大片。这样下去并不是办法,于是天帝向龙王约战,双方约定此战之后败方必须答应胜方的要求。

天帝修为的确强横,就算是龙王也扛不住他的猛烈攻击,然而他也追不上五爪金龙的速度,在这样的周旋中,一人一龙打了整整三月仍是不分胜负,最终天宫丞相灵机一动,趁机绑了金龙腾云境内所有天龙,以种群存亡威胁龙王。

为了守护族人,五爪金龙无奈认输,与天帝签下万妖谱,妖族自此臣服于轩辕天宫,而天宫则负责为它们提供食物和栖息场所。伴随龙王被关押,妖族自此成了天宫眷属,曾经翱翔天际的天龙亦成了轩辕家独有的坐骑。

这便是天宫和妖族的渊源,对这将仙人内部矛盾转移到仙妖种族矛盾的做法穆戎并不想发表意见,但是当他听完三太子解释之后,仍是有些不想接受事实,只叹道:“道理我都懂,但你跟我说秋兴就是五爪金龙这也太过吓人了。”

是的,五爪金龙自开天辟地时便已存在,待到上一代死去时,下一只龙王才会应运诞生,而这一任的龙王便名为中兴之龙。

三太子幼年遇险差点丢了性命,天帝以当年用妖族魂灵喂养的建木之种才堪堪将其救回,这之后生怕他再次出事,便将关押的兴龙封了修为和记忆派给其做暗卫。

轩辕风吟只知自己身边这名为兴的暗卫速度快到离奇,却不知他身份,因想要查探秋家之事便将他派去了秋家,成了如今的秋兴。世上再没有比兴龙更能护人周全的护卫,在轩辕子都出生后,得知了真相的三太子便让他守在了儿子身边。

在天宫看来,莫说兴龙没了记忆,就算他记得一切,有签了契约的万妖谱制约也是必须服从轩辕家命令,远比一般护卫更为有用。然而,谁也没想到,就在二十年前,腾云一战后隐藏在鬼游城的蛇妖天魔竟是找到了化为人形的兴龙,还短暂地唤醒了他的记忆。

就在那时兴龙和鬼游城达成了合作契约,只是天魔修为到底不足以完全破除他的记忆封印,他便就这么时而兴龙时而秋兴地活着。直到在星月楼外三太子除了一层他的修为封印,已恢复至紫华上仙修为的兴龙方才彻底觉醒。

这便是穆戎和三太子联合目前所有情报梳理出的时间线,当时天宫的想法是万妖谱在天帝寝宫,任谁都不可能突破天帝守卫将其毁去,可谁知浣苏竟是控制了轩辕长绿,天帝在内宫又是那半傻状态怎会防范自己女儿,这便导致了一系列变数的发生。如今轩辕子都已落入兴龙手中,有这重重恩怨在先,倒是着实令人担心。

“如果那五爪金龙真是秋兴,我想他未必会将子都交给浣苏。”

亲自把危险送到了儿子身边,三太子此时心情也是抑郁得很,难得见这人露出这种神色,穆戎思忖许久,终是选择了安抚,“我们每次遇见浣苏秋兴都在场,若他真想将子都卖给鬼游城,我们根本出不了试炼秘境。”

他本以为三太子会更担忧一些的,谁知这人才愁了片刻,便摇了扇子叹道:“天龙是一种自由散漫的生物,这些年来天宫把它们喂得膘肥体满到底也是不曾虐待,若要说大仇倒也不至于,我是怕子都说错话激怒兴龙啊……”

这话说得倒是不假,为了营救轩辕子都,秋月荻一到天宫便和穆戎容翌直奔金龙腾云,这里毕竟是妖族故土,很多逃走的妖族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