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世间清景是微凉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17

分卷阅读117

    的头脑和周铖洞悉世事的智慧,我相信花花只会比我有过之而无不及。

曾经不止一次地这样想过,如果花花在本该接受教育的岁月接受了教育,他会变成什么样?还会在一个不起眼的小饭店后厨里给人打下手?我想一定不会。或许他没办法像小疯子那样创建公司,也没办法像周铖那样熟练炒股,但他或许会是一个不错的技术骨干,或者工程师什么的,他有常人没有的仔细,和吃苦耐劳。

我知道这些“如果”都没有意义,但我就是克制不住地要去想,结果等我想完,群众们早围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了。

我这才发现小疯子买的是液晶,和当年监狱里那台长得就像亲哥儿俩。我调侃道,你是故意的么,缅怀过去?小疯子不以为然,当年只能看新闻,现在想看啥,老子说了算。我恍然,这是花钱买痛快来了。但我还是那句话,扁得人看着难受,最后还要调成四比三,于是脱裤子放屁,费二遍事。小疯子翻白眼,你懂啥,现在都开始换数字信号了,早晚主流信号得变成十六比九的。周铖淡淡插话,再搬几个小板凳,真跟当年一模一样了。我和小疯子面面相觑,分明听见了彼此的心声——这话都没法儿接!

周铖多数时候都是靠谱的,唯独时不时冒出一句让你不知道是正经话还是冷笑话的毛病,真让人纠结。

要说那天一切都挺和谐,唯独邹姐时不时的暗示让人头疼,阿秀和王勇也帮着敲边鼓,我没辙,只好东拉西扯的装傻。哪知道我装得太成功,邹姐以为我真傻,于是直接挑明了,大大方方地问:“老板,你有没有想过找个女人成个家?”

这下傻子都不好意思再傻下去了。

周铖微微偏头,嘴角弧度微妙;小疯子双眼放光,一副看好戏的架势;我偷偷用余光去瞄花花,他正低头吃饺子,好似没听见一般。

我进退两难,说不想吧,这话我自己都不信,大老爷们儿哪有不想女人的,以前没条件不敢想,现在条件也有了,人也奔四十了,还没给冯家续个香火,能不急么。可我要说想,那不正中邹姐下怀,不怕丢脸,我是真的打心底怵这大姐。

灵机一动,我找了个囫囵话:“唉,这个东西不像做买卖,可能你努力半天徒劳,转过身儿就碰见对的了,随缘吧。”

其实我这话有点儿婉拒的意思了,可邹姐还是不死心:“那老板你中意啥样子的?”

话到这份儿上,我只能绞尽脑汁地应对:“呃,没啥具体的,就……人好,善良,顾家……嗨,其实真看对眼儿了哪有那么多讲究,碰见就知道了嘛,哈哈!”

邹姐脸上有掩不住的失落,但还是很大方地陪我笑,王勇和阿秀有些尴尬,但我本尊都给他们修台阶了,他们自然也借坡下驴,开始讲店里的事儿。我在心底长舒口气,想低头喝口饺子汤,却总觉得好像有人在看我,下意识转头,正对上花花平静的眼。

这一次花花没有躲,也没有掩饰,就直直地看着我,像一个不动声色的观察者,要挖掘出我全部的隐藏信息。

其实我没什么可隐藏的,之所以不挑明,只是怕伤害,不论是邹姐,还是他。但是不知为什么,我就是心虚,这种心虚毫无理由,但却直接表现在我没办法和他对视超过五秒上。老子喜欢女人,老子迟早会组成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庭,多铿锵有力啊,可我他妈就是说不出口,连在心里想想,都他娘的有负罪感。

明明就是他有问题,为嘛倒落得像我犯了错呢?

花花后来又观察了多久,我不知道,反正我努力无视,自顾自大快朵颐起来。

本以为送走邹姐他们后,花花会和我说些什么,可直到我洗漱完毕,又以喝水为名到客厅溜了一圈儿,花花都没任何反应,就坐在弹簧床上切水果,切得专注而投入,我没敢靠近,单凭动作和声效推断,应该是手起刀落,干净利索。

那之后我有点儿防着花花了,其实说防着也不恰当,毕竟他没做任何事情,甚至没有要做什么事情的任何征兆,但我心里就是拉起了防护网,连带的,日常一些行为举止也有点被束缚,比如以前懂不懂就勾肩搭背掐脸揉头发的,现在我都会尽量避免,哪怕特别怀念卷毛的手感。

花花似乎毫无所觉,依然勤勤恳恳地在后厨帮忙,依然对我言听计从,好似一切还跟从前一样。

临近年关,周铖姐过来找这个唯一的弟弟回家过年。当时我和花花在饭店,就小疯子一个人目睹了全过程。给我们说是周铖坚持不回,理由是jiejie要去姐夫家,他一个小舅子跟着去没道理,也尴尬,最后女人没说过弟弟,拿着弟弟给大外甥的压岁钱,不太痛快地走了。我告诉小疯子这事儿过去就算,最好当没发生过,免得周铖尴尬。小疯子嗤之以鼻,说他有那根儿纤细神经么,你也太小瞧那家伙了。我自觉退下,以免被战火波及。

小年儿过后,商业街的店铺陆陆续续关门歇业——即便老板是本地的,打工的也要回家嘛——但商业区采买年货儿的人潮却越来越汹涌,以至于饭馆儿供不应求,生意火爆。阿秀邹姐王勇也在几天前回老家了,但我有点儿舍不得这几天的生意,所以召唤来周铖,稳定住小疯子,花花则在后厨重cao旧业成了掌勺,凭借打下手时的耳濡目染,做的菜虽不及王勇,也算能凑合。

这天是农历十二月二十六,天上从一早就开始洋洋洒洒地飘雪花。好在雪不大,落到地上没等积攒呢就让行人踩化了。

许是天气原因,又或者还没到饭点儿,店里几乎没客人。花花猫在后厨不知道鼓捣什么,我则和小疯子窝在收银台算这几天的流水,周铖无堂可跑,便随意扯过张椅子坐下,变戏法似的弄出一本硬皮书,低头读起来。

吱吱咔呀——

冬天的北方室内外温差巨大,所以即便开张迎客的也不敢我家大门常打开,通常是关得严实,客人进门自己推就好。饭店二次装修的时候怕破费,大门就没换还是从前的,转轴百叶那里因为年头有些久了,开合时总会发出极具特色的摩擦音,所以一听这声音,就是有客推门。

“客人几位?”

我这刚抬头,周铖已经起身迎过去了。要不是害怕大材小用,我真有心雇他永久跑堂。

来客是两个男人,年纪和我们差不多,一个穿着皮夹克,一个穿着商务风衣,看起来挺有派头,其中一个手里还晃荡着宝马车钥匙。

不过就算他开保时捷,来到我这种店能做的贡献也有限——他要是想吃个万儿八千的,得组个加强团过来。所以一看周铖招呼了,我也就没上前。

“你找这什么破地儿啊!”刚一进来,穿皮夹克的就不太乐意了。

商务风衣没好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