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最好的年华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

分卷阅读1

    1、第1章...

“我马上就二十九了,人生已经过去三分之一,工作没什么起色,爱情就更……没有着落,我想我的人生就是这样了。最好的年华已经过去了,所以……这就是我的名字的由来。恩,就是这样。”

郑皓一点进那个房间就听到一个男人这么介绍自己,那是一把优雅动人的嗓音,也不知道他在对谁说话,总之语气是带着笑意的,虽然有点自怨自艾。

郑皓瞥了眼语音频道的左上角,说话的是一个名叫“年华”的家伙。

他现在已经确定自己是进错了房间,这个房间号码是9494181,和老大给他的魔兽战场房间号只差一个数,但他还不想退出,因为这个叫年华的男人接下来就宣布他想唱一首歌。

郑皓是个对声音敏感的人,他每周末都在一家名叫“Z”的酒吧驻唱,和另外三个朋友一起组成一个非正式的小乐队。他们都有各自的工作,酒吧的表演对他们来说只是爱好,除此之外还能赚一点小钱和一顿好酒,酒当然是酒吧老板请客,但是今天郑皓有点喝多了,要不是老大叫他上游戏,他已经准备睡觉。

战场连输三盘,可见今天不是什么打游戏的黄道吉日,可是老大、小猪、鬼精他们都不甘心,非要再扳回一局,他们认为失败原因就是缺乏语音指挥——据说现在都流行用语音聊天软件,吆喝着作战,还能起到鼓舞军心的作用。

所以对电脑不怎么精通的郑皓才会下载YY(一种可供多人语音的群聊工具),然后安装,然后进错房间。

他很好奇这个嗓音条件如此好的男人,唱起歌来会是什么味道。

何况右边的聊天屏里也飞速刷着诸如:【嗷嗷~~~~~~年华大人要唱歌?!我圆满了!!】【晚睡果然是正确的!!!撒花~~~~】这种冒着粉红色桃心的言论,更加深了郑皓的期许。

麦上的男人有些羞赧的说:“我唱得很烂,你们不要抱太大期待哦。”

郑皓点点头,他懂,这叫谦虚。

然而当年华一开口,他就傻了。

这是一首大街上唱烂的流行歌曲,几乎没有难度,可他怎么能唱成这个样子?!

——实在是太难听了。

从第一个音起就不在调上,后面就偏得更加厉害!居然有人能走调走成这样!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事在后头,即便他唱得这么烂,右边的屏幕上依旧一片叫好声:【啊好好听啊!!年华大人太美了!】【嗷嗷——翻滚!有爱!】【再来一首吧!跪求——】

没搞错吧?!这帮人耳朵聋了吗???

好吧,他的声音也许的确很不错,但他真的不适合唱歌,与其这样还不如直接念歌词来得效果更好呢!

郑皓没忍住,在聊天栏里键入了自己的真实想法。

皓月战神:【调都跑姥姥家去了,这也叫唱歌?你们懂不懂音乐啊。】

这行话一发上去,不止是唱歌的人住口了,连一直疯狂滚动的屏幕也呆滞了,郑皓那行黑楞楞的大字像是一串咒语,把整个世界都点停了。

然后,就像被捅了窝的马蜂一样,各种颜色各种字体犀利且不带脏话的文字一股脑朝郑皓袭来,其中还夹杂着后者看不太懂的字母缩写。

“NC??……粘稠?你猜?男厕?到底什么意思?”郑皓在脑子里索罗了一圈也没找到合适的解释,不过肯定不是什么好词。

他现在已经后悔了,倒不是怕这汹涌如潮的口水,而是——这是人家地盘,你是不速之客,不爱听,出去就完了,有必要非得点破吗?

与此同时,郑皓看到左上角的人名闪了一下,然后就不见了,耳麦里也只剩下静止的嗡嗡声。

【啊啊啊啊,年华大人走了!!】屏幕上有人这么喊。

哎?我把正主气走了?不会这么脆弱吧!

郑皓心里刚冒出一点愧疚,一个冷静的女声从耳麦里传来:“大家都只是单纯喜欢年华大人的声音,那个叫什么战神的,如果想挑事的话,请自觉点叉,没人拦着你。”这个人名字前面挂着“管理”二字。

我靠,挑事?要不要这么严重啊!

郑皓哭笑不得,他现在几乎认为自己是误入了一个近似于邪教的地方,只要有人指出那位“年华大人”的不好,他的教徒们就会群起而攻之。

【拜托!我只是说了实话而已啊。】反正正主已经气跑了,他更没什么顾忌的了,郑皓噼里啪啦的写道:【我就没听过那么难听的歌!】

【有病啊,不愿意听就滚——】

【我们就是喜欢听,怎样!】

【有本事你上来唱啊!】

结果可想而知,屏幕上迅速刷出的都是如上言论。

“既然如此,那就请你来唱呗。”连管理也这么说。

事情进展到这个地步,郑皓也有点急了,虽然是他先挑起的事端,但他确实只是说了实话,这帮人怎么不依不饶的?

唱就唱呗。

郑皓字还没打完,就被管理拉上了麦,他也不含糊,先捂住麦轻轻嗽了嗽嗓子,才开口问:“你们想听什么啊?”

话音甫落,屏幕上又炸开了锅。

【男的???】

【怎么是男的???】

【还是攻……】

郑皓不觉好笑,问道:“男的怎么啦?中国6亿多男人呢。”

【呃……气场好怪!】

【不会真的是误入吧……】

【其实你是暗恋我们家年华大人吧?是吧是吧?】

“呃……你们在说什么啊?算了,不是要我唱歌吗?先说好,我不太会用这玩意儿,也没伴奏,就清唱吧。”调整了坐姿,又低声道:“就唱这首吧,——我最喜欢的歌,送给你们。”

郑皓最喜欢的歌是,最喜欢的歌手是白桦。

“要我说,可惜白桦退得太早,否则你们一定会是很好的朋友。”周六的表演结束,郑皓,老大,鬼精和小猪照常在吧台旁的方桌小聚,宋老板端来免费的酒水饮料,也坐了下来,盯着郑皓感叹道:“每次的安可曲都是,要说你暗恋白桦我都信。”

“是啊,我是暗恋他,还很长情呢。”郑皓接过啤酒。

小猪问:“白桦当年很红吗?”小猪是他们四人中年纪最小的,也是最新加入的,加入的原因是偶然一次看他们现场,迷上了鬼精那手出神入化的琴技。

“何止是红哦,简直要发光,”宋老板答他:“他一出道就爆红,就是因为那首啊!当时他是十七还是十八,漂亮的小伙子呦,光是海报就让人看得走不动路!”

小猪“哧哧”的笑了:“宋哥,你也走不动路的时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