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查无此人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44

分卷阅读44

    里传来有点陌生的声音,「我是大武。」

「大武?」他有些意外,从城南书店偶遇后,将近一年的时间里,他只见过武大郎两次,「我是小万,怎么?」他转头看着从小厨房里探出头来的庄雪。

「我……能不能请你教我煮摩卡壶?」武大郎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迟疑,「我之前都用美式咖啡机煮,不知道摩卡壶要怎么煮才好喝。」

「可以啊,怎么会突然想学?」陈海天对着庄雪耸耸肩。

「我遇到那个人了,他喜欢喝咖啡,用的是摩卡壶……」

「你遇到那个人了!」他的声音一下子拔高半度,吃饱后窝在咖啡机上睡觉的雨天撑起半边身子朝他张望,庄雪也瞪大眼睛,走到电话对着陈海天比划几下,然后接过电话筒。

「什么时候的事……对,我在店里,不然你过来好了。」庄雪和武大郎说了几句,挂断电话后转头对陈海天说,「他说他刚下飞机,在回台北的路上,是在上海遇到的,等下他会过来。」

陈海天看看时间,周日晚上六点半刚过,店里只有他和庄雪。

「刚下飞机的话,应该还没吃吧,不然你再去楼上弄一份炒饭给他?」他和庄雪走回小厨房,继续吃鲑鱼炒饭。

「教他煮咖啡又请他吃炒饭,这样我们亏很大。」庄雪笑着摇摇头,「而且那家伙一定不会带礼物给我们,那个人应该杀光他所有的脑细胞了。」

每次庄雪不经意地把「我们」说出口,陈海天就会抿着嘴笑笑,然后毫不客气将这句话偷偷收起来,他对庄雪的喜欢就是这样一点一滴拾缀而成。

但是累积再多的喜欢也不会变成爱,爱是更复杂的事,而他还没有爱上庄雪,可是他不急,因为以前他只想找到李组长,现在他要考虑的是如何和李组长共同生活。

洋葱炖久了就会像牛奶一样香甜,只要时间到了,他就会爱上庄雪。

武大郎在七点多左右到咖啡馆,手上还拎着行李。

「我回家放行李再过来,大概都八点多了,直接过来比较快。」武大郎接过庄雪递过来的炒饭,感激的说了声谢谢,坐在吧台边,边吃边把事情大致交待了一下。

「所以你只是遇到了那个人,八字都没一撇,就跑来学煮咖啡?」庄雪有些不可置信的说。

「会有撇的,先学起来,一定用的到。」武大郎狼吞虎咽着炒饭,信心满满。

「可是他有男朋友了,虽然能被破坏的感情都不是真感情,但你这样硬抢还是会被马踢吧?」庄雪眉头微皱,话里有些不以为然。

庄雪的话,让陈海天再度产生一种既视感,不过这种情况已经太多次到让他见怪不怪了。

武大郎默默吞了两口炒饭才说:「那个人个性很简单,不会玩欲擒故纵的游戏,要就要,不要就不要,什么都没说就表示他还不确定,所以,只要他很明白的告诉我说我没希望,或是说他很爱那个人,那我一定收手,因为我想要的是他能过幸福的生活,而不是逼他跟我在一起,虽然跟我在一起一定是最幸福的生活……」

陈海天和庄雪很有默契的抓了抓手臂。

「……可是他没说,」武大郎拿起汤匙挥了两下,加重语气,「一、个、字都没说!所以鬼才相信他跟那个家伙有什么深刻的感情,不可能!除非……」

武大郎像是想到什么可怕的事,脸色忽然暗下来,「除非他跟他的死党在一起,那我就完全没希望了。」

「他的死党是什么三头六臂的大人物吗?」陈海天好奇地问。

「不是,只是一个普通的热血白痴,少男漫画里常有的那种,而且还是个花心大萝卜,可是他很疼小诚,会为了小诚跑来打我……」武大郎沮丧的看着只剩饭粒的盘子,气压低的可怕。

陈海天突然为那个叫小诚的陌生圈外人感到可怜,先是有个热血白痴当死党,现在又多个痴心傻子的追求者。

沉默片刻,武大郎才又喃喃自语的说,「可是老天爷都安排我们在上海重遇了,就不可能再设下什么狗血陷阱防碍我们吧?」

老天爷忙中也是会有错的,为什么这些人就是不明白。陈海天无奈的摇摇头,不知道为什么,武大郎总是让他心中忍不住涌出讥讽的字眼,又无法一吐为快,最后只好把所有话吞回去,拿出摩卡壶,帮武大郎上课。

九点左右,庄雪先离开,准备坐车回台中,陈海天挂上有事外出的牌子,丢下努力学习填粉的武大郎,陪着庄雪走到捷运站,他愈来愈明白和一个人并肩而行是多么困难的事,太快或太慢都不行,所以他们手拉着手,在微薄的幸福感里互相迁就。

迁就是个新课题,因为他们是咖啡和臭豆腐,需要加些牛奶或喝点水,所以他们慢慢走,慢慢培养默契。

生活充满类似这般的碎片,拾之不尽,就像各种微不足道的食材,葱、姜片、八角、冰糖、绍兴酒……虽然互不相干,可是等时间一到,就能把他们炖煮成华丽丽的东坡rou,甜美又不乏味。

庄雪比了一个打电话的手势后,就走进捷运站,陈海天走回店里,这时武大郎已经煮了三杯咖啡。

「这只摩卡壶先借你吧,回去慢慢练,需要一些时间的,他什么时候回台湾?」陈海天教武大郎如何清洗和保养,然后把摩卡壶擦乾用袋子装起,袋子里还有武大郎买的三包咖啡豆,准备回去闭门苦练。

「不知道,最快也要一个月后吧,他是浪子,我是忠心的等门狗。」武大郎笑了笑,接过袋子,又和他聊了几句,准备离开时才问:「庄庄上台北来念书,应该是住你这吧?这样以后可以请他帮我带咖啡豆,反正他学校离我家近。」

「嗯,应该吧。」陈海天送武大郎出门,坐回自己的专用位子上,直到刚才武大郎问起,他才第一次意识到庄雪到台北念书,首先面临的就是住宿问题。

庄雪应该是打算在城南租房子吧?他心想,他这里跟学校一南一北,要穿越整个台北市,距离上太远,可是捷运方便,而且也不是每天上课……

把所有的优点、缺点、主观的、客观的因素全部考虑清楚之后,他打开小笔电,休眠的萤幕立刻出现金黄色的炸猪排和灰色的高丽菜丝,这张是他自己炸好、淋上酱汁、拍照,然后用一杯拿铁交换,请小可爱改颜色。

庄雪也看过这张桌面,还笑着说他自恋,因为庄雪没有办法察觉图片被改过颜色。

这是让他偶尔心疼的生活碎片,他将这些碎片拾起藏好,庄雪用的盘子杯子、客房的床单被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