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灯火人间六月天(壹)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4

分卷阅读4

    抱着一把剑,活像一个遇神杀神遇鬼杀鬼的煞神。

亚牯只是疑惑粗略的瞅了一眼那煞神,便把目光重新投射在入坐的两人身上。他从未有过像今天这般激动。

“几位昨晚歇的可还好?”

“托城主之福,一切安好。”彬鸢含笑回复,接过下人递来的茶,捧着热乎乎的茶杯温了一会儿,抿了一小口,却被那劣质的茶叶水差点呛到喉咙。

他神定气若的吞下,脸上的笑容丝毫不减,继续听着对方诉说。

“近日来即将入秋,风沙的确大了些。我们这岥止城很多年没有商队路过此地,自我上任城主期间,还是第一次遇到商队路过,可见的,咱们还是非常有缘的!”亚牯笑得腼腆,但动作又非常的豪放,简直是一个尴尬的结合体。

恭维的话,对梁羽辞非常的受用。只见到他笑得眼睛都快到眉毛里去了,完全无视他家殿下向他投来的担忧眼神,端起旁边桌子上的茶,喝了一大口。

下一秒,定力十分不足的梁羽辞连茶带杯直接喷了出去,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亚牯一惊:“郎君怎么呢?”

擦擦嘴角的水渍,梁羽辞摆摆手强装镇定道:“无事无事,你们继续……”

彬鸢淡淡的摇了摇头,赶紧救场:“那不知你们这需些什么?我们商队卖的东西,种类繁杂,虽没有什么名贵的物件,但都是一些远道而来的稀罕物。”

“稀罕物?”亚牯当然知道稀罕物是什么,只是他们这穷的叮当响的偏远小城,恐怕什么都稀缺吧。

他憨厚的笑了笑,两只粗糙的手掌相互搓泥,像是下定决心似的,深吸一口气,开口道:“说实在的,我们这儿最缺粮食……”

这话说了他也不怕见笑,毕竟这黄沙遍野,缺水少粮的地方,能养活那一帮子干瘪瘪的城民已经不错了。每年,岥止城需要向王城上交许多粮食,上交剩余的便是他们用来撑着下半年的余粮。

可这几年的收成一直不好,秧苗不是被太阳晒死,就是被黄沙刮走掩埋在泥土里,简直惨到不行。

咳了半响,一脸苦兮兮的梁羽辞才算缓过了气。被他不小心摔碎在地上的杯子已经被仆人收拾干净,仆人又为他添了新的茶杯与苦茶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尝过了一次苦头的梁羽辞再也不敢碰那近在咫尺的茶杯,只觉得那荡悠悠的茶水就像一股要人命的毒/药,恐怖至极。

其实就是快要过期的茶叶而已,廉价倒是廉价了些,但毕竟是城主大人的一番诚意,他们又怎好驳了对方的面子,只能死要面子尬笑着。

彬鸢聚精会神的推荐自己的东西,“说起来,两个月前路过蛴魑国火焰城。他们那里的干旱可比这里严重多了,但却并不缺少粮食,反而收成很好。当时我就纳闷,所幸考察了一番,问题果然出在粮食上。”

“什么问题?”亚牯急切的问。

彬鸢道:“他们的粮食比较耐干旱,根须很长,根筋很坚韧,一般的风沙是刮不倒的。”

这话听在亚牯耳朵里,犹如天籁之音,简直比那些吹奏乐章的游士手里捣鼓出来的音律好听多了。

“竟有如此顽强的秧苗……可否……可否……”一连说了两个可否,亚牯吞咽了一下干涸的喉咙,一双眼睛紧紧的盯着彬鸢恳求道:“怎么卖?”

彬鸢也没有趁火打劫,毕竟这城池穷得叮当响,除了黄土还是黄土,货币他是没办法收了,只能另寻他法。

思索间,彬鸢恍然想起他们入城之前,在光秃秃的街道上看到了许多被拴在商铺门口看门的狼。

在他的印象里看门的都是狗,这种野性十足攻击力又强悍的野兽,竟然会温顺的像只小动物一样蹲坐在主人的门口,看到主人回来还摇着尾巴,简直新奇到不行。

☆、狼

看来这穷的叮当响的城池,还有这一套非常完善的驯兽方法。

彬鸢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一对好看的瑞凤眼折射出让人不敢直视的目光,娓娓道来:“贵城土地广阔,非常适合栽种旱稻谷,我们有一些种子,明年的二月份便可插秧。只是这价钱嘛……”

亚牯越听脸色越绷紧,他盘算着自己床底下的钱到底够不够买旱稻谷种子?毕竟自古繁华的浮桑国价格与这边有着天差地别的差异。他害怕自己攒了半辈子的钱,根本派不上用场,就像有一双手掐着他的脖子似的,脸色越来越差。

直到一声天外之音,如泉水涓涓细流进他的耳畔。

“贵城的狼崽,可否拿来交换粮种?”

“啊?”亚牯只觉得一根弦嘣的一声断裂,脑袋里嗡嗡作响,没有听清,诧异道:“什么?”

他脸上那悲壮的面色一点点鲜活起来,仿佛整个世界好像为他打开了一条大道,瞬间生机勃勃。

这场交易顺利定型,彬鸢与亚牯商定好了交易,便马不停蹄的跟随着饲养小狼的仆人绕过后院后门,坐上一辆旧旧破破的马车,听着轱辘哐当哐当的响声驶入一片饲养着许多狼群的牧场。

牧场很荒野,狼群大多数都是放养的,他们有些躲在森林里,有些躲在特制的地洞里,很少出来晃荡。大多数在牧场里行走的都是仆人,他们只负责牧场的安全,闲暇时间几个人聚在一起喝着高浓度的粮酒。

一辆挂着城主府牌子的马车悠悠的从小道上进入牧场,蹲在牧场门口的几个仆人赶紧站了起来,毕恭毕敬的迎接着马车上即将下来的贵人。

驾马车的是有过一面之缘的小兵。彬鸢谢绝了对方搀扶自己下马车的好意,扶着自己地贴身侍卫墨野的手臂下了车。这是彬鸢来到岥止城见到的最瘦弱的一个南蛮人,城里的大多数人身高都非常的壮硕强大,也就城主身边的这个小兵,显得例外的。

亚牯正招集人手随着梁羽辞搬种子去了,这会儿并不在马车里。

给他们带路的是一个类似于管家的仆人,亚牯称呼他为‘翔伯’。彬鸢也不见外,下了马车之后亲切的凑了过来,疑惑道:“翔伯,这么大一个牧场怎么没有听见狼的嚎声?”

奉翔是地地道道的南蛮本地人,他那偏黑一点的荞麦色肤色带着沉重,粗糙的黑发同样编着一条辫子垂在肩后,走路的时候,辫子在后面一甩一甩的。

“郎主有所不知,这尚未驯养的狼群大多都喜欢在森林里群居,有一些在地洞里安家,白天很少出来觅食。”奉翔憨厚的脸上毕恭毕敬的说着,没有一点儿怠慢的意思。

他称呼彬鸢为郎主,主要是因为对方的身份高贵,又有着浮桑国的血统。自古在这片大陆上被标记成奴隶的南蛮人,面对浮桑国人时,总是改不了嘴上的习惯。

墨野紧紧跟随在自家殿下的身后,眼尖的瞧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