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我靠养崽横行修真界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04

分卷阅读104

    燕惊山微一挑眉。



    



    老头说:“因为我们的人,把‘主人’杀了。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这儿,江河倒流,山崩地裂,灵气骤退,荒芜无生。那些‘界珠’,孕育的不仅是主人的长生,更是磅礴灵气,反哺我们的世界。”



    



    “所以是可以杀的。”



    



    “可杀!”老头抚须喟叹,“你不是第一个这么想的,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我也可以回去。”



    



    “可以,但需要付出代价。”



    



    “什么代价?”



    



    ·



    



    燕惊山觉得自己只是在那个世界待了半个月,再回到他的世界,却不知在这里,时间已过去了十六万年。他忍受了难以言喻的痛苦——这就是代价,将自己伪装成柔弱无害的东西,躲避那主人魂魄的感知,重新回到了中州。魔潮欢迎他,他像初生的婴儿一样无力,躺在涌动的魔物边上,就像回家。



    



    老头说很多人回去根本挺不过这关,一旦魂魄暴露,就会被消灭。



    



    但他不知道,燕惊山有魔潮倚仗,他回到中州,第一时间就一头扎在魔潮里。魔潮缓慢为他铸造身躯,它们狂呼着,为了掩盖燕惊山的踪迹,同时发泄自己千百万年来苦苦压抑的杀戮之欲,倾巢而出。



    



    这是一千多年前的魔潮之役。



    



    魔潮之战,各大门派损伤惨重,魔潮一度越过中州与下界的天堑,冲击凡界,造成凡人大量死伤。而没有人知道,不断的有声音传到燕惊山耳朵里,告诉他,“没有”“没有”“没有”……他要找寻这名为“天下”的界珠主人的魂魄,他要将他彻底抹杀。借着这场血腥盛事,魔潮涌到了这天下每一个角落,它们借用了无数双人类的眼睛,灵气排斥它们,但天底下不是只有灵气,还有“混沌之气”,这是在天下漫长演变中生出的力量,脱离了界珠主人,它强大但混乱,比灵气更难降服,只盘踞在南疆,与魔物为伍。它生于血,生于死,生于执。



    



    直到燕惊山听到那一声,“找到了”。



    



    山海呼啸。



    



    他遥遥望着雪乡的方向,在心里对萦云说:“我回来了。”



    



    章节目录分魂x10



    



    抚星塔上,银白月光照亮这一小方观景台。



    



    几个时辰前,收集完十缕分魂的黑灵石戒指被岑云阔套在了燕厉的手指上,燕厉浑身灵气动荡,很快就承受不住似的,昏睡过去。



    



    岑云阔看了他一会儿,等待太漫长,他不断去看自己识海中那属于凤先觉的剑影,最后终于决定,要去看他的记忆。



    



    他在踏入记忆前的最后一刻,看了一眼观景台角落的那束干枯的迷迭香,花瓣被风吹得四处散落,而在他跟燕厉刚上来时,那迷迭香还是鲜活的。分魂顺着香气扑到岑云阔面前,像一阵随意的风,拂过他的唇,却像一个郑重的吻。



    



    ·



    



    凤先觉一开始没有发现任何不对劲。他觉得自己的经历堪比话本,他在凡间找到三十多岁,一直以来都是旁人眼中不切实际的疯子,他向往修道,在凡间搜罗一切编撰或从中州遗落在这儿的书籍,他走过无数条弯路,终于找到了正确的一条。那一条正确的路是:在凡间,不论他怎么搞,修道都是没有前途的。他必须想办法跨越那似乎不可逾越的天堑,前往中州,才能走上他心向往之的大道。



    



    他做到了。



    



    中州比他想象的还要繁华。相较而言,人间的奢华是那样小家子气。人们朝生暮死,追求金银,而修真者求的公正大道,是飞升长生。凤先觉入门晚,但不妨碍他到了中州之后很快就绽放出天赋异禀的光华。收他为弟子的是个小得不能再小的门派,那门派的掌门不过才雕琢境,尚且未踏入参悟。一千多年后,掌门故去,本想将掌门之位传给凤先觉,但凤先觉没要。他提着自己的剑,离开了青州平原,前往更繁华的昭阳城。昭阳城在中州屹立不倒了几十万年,人来人往,门派变幻,飞升之战一战又一战,但昭阳城始终在那儿,连名字都不曾更改。没有人想更改。



    



    凤先觉的剑法和中州所有人都不一样。他像自己以前还是凡人时那样,手持着剑,一招一式都是实打实的,一开始他一直赢,因为大家对付他这种没有经验,后来他开始输,因为这样的剑法比之中州修士玄幻莫测的飞剑,还差一些。但他从没想过改变自己用剑的方法,他一直觉得,剑握在自己的手里,才是真正的剑。



    



    在昭阳城待了一段时日,他与人论道,谈天喝酒,与人切磋,夜里仰躺舟中,望漫天繁星。他向往飞升。向往天之上。



    



    那一年的惊鸿会,圣魔阁的人宣布了新的名单,出了一位百年一遇的“圣”。那是天虞山的新掌门,看起来是个腼腆的年轻人,但他其实已经六千多岁,执掌天虞山许多年。圣光笼罩在天虞山,那光盛大绚烂,让凤先觉为之痴迷,他想,他也想要沐浴在这光中,让这光为他落下。



    



    凤先觉是个实干的人,他在凡间时,痴迷修道,于是不顾一切来了中州;他看到了那让他沉醉的圣光,于是为了那光,他想尽了办法。



    



    圣魔阁圣魔阁,有圣,就有魔。



    



    每一位榜上有名的堕魔者都是穷凶极恶之辈,人人除之而后快。凤先觉在雕琢心所欲境时,闪念间有了一个想法。他要除魔。



    



    那时他的饶风剑法在中州已小有名气,他用的是重剑悲风,悲风在凡间时还杀过几个人,但到了中州,却没有饱饮鲜血的机会。修士的生命力不是凡人能比,在那个夜,沉烟湖上夜风习习,凤先觉手腕一晃,悲风出鞘的声音像不满足的哀鸣。他手指轻轻抚摸过那剑身,悲风剑在凡间只是凡铁打造,他来中州后,随着境界的提升,不断地重铸它,才有了今日的悲风。凤先觉下定了决心。



    



    他离开昭阳城,苍江有一条分支叫宜水河,顺着宜水河能抵达荒山枯水。宜水与枯水在一处黄沙荒原相接,凤先觉就在枯水畔,杀了上百个堕魔者。



    



    在行乐宫建立起来之前,荒山枯水就游荡着相当一部分堕魔者。凤先觉从枯水一路杀到荒山深处,他越杀越兴奋,悲风剑每一次出鞘的嗡鸣都透着畅快淋漓,每斩杀一个魔,凤先觉胸腔都满涨快意,恨不能仰天大笑。直到有一个少年,在他剑下,满脸是血和泪,哽咽而无助地求他饶命,说他是冤枉的,圣魔阁一定弄错了。凤先觉那时想,魔头狡诈,不可信。于是他随手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