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教皇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24

分卷阅读124

    就习惯时刻带着大兔子了。

宋岑滚了一圈,抬手用手指戳了戳大兔子的额头,大兔子就垂下长长的耳朵,呆愣的呆在宋岑旁边。

宋岑笑了笑,觉得自己真要找点事情做。

红主教他们还在努力宣传他的事迹,力求将教皇的伟大彻底宣扬,这样在登上教皇之位的时候才能够一举获得足够的信仰。

红主教他们很忙的,宋岑也不好去找他们。每次他出现在红主教他们面前,他们就一副激动的要晕过去的模样,而且好多人簇拥着他,所有人对他小心翼翼,宋岑自己感觉他出现一次,红主教他们就兵荒马乱一次,简直是在给他们添乱。

不想打扰红主教,也不想打扰哥哥宋擎他们。

没事儿的干的宋岑最后扑到自己枕头那儿,从枕头底下拿出了一张邀请函。

这是沙曼女士托人特意带给他的,之前在城主府他跟沙曼女士有过交流。宋岑对这位女士很尊敬,而沙曼女士也很喜欢跟宋岑交流。

因为宋岑对音乐有自己的理解,交流起来也会给沙曼女士带来启发。另外他也不像那些贵族,对她有着表面的恭维,但却在私底下议论她的才华已经耗尽,并想着看她笑话。

只是后来宋岑离开临冬城,就跟沙曼女士没什么交集了。沙曼女士其实对这位小友一直寄过一些信件,但宋岑那段时间一直都在路上,实在收不到。

这回是宋岑的名声真在传遍大陆,沙曼知道了他确切的地方,终于寄出了一份宋岑收到的信件。除了邀请函外,沙曼女士也激动的像宋岑询问他是否就是那位教皇‘宋岑’,话语之间十分为他高兴以及其中蕴含的尊敬。

沙曼女士自己就信仰光明神,对待未来的教皇自然诚惶诚恐。当然,她也为自己见过宋岑而感到惊喜跟自豪。

“大兔子,沙曼女士说她终于创作了一首新的乐曲,终于收到了圣乐剧场的弹奏邀请,她想让我参加她的音乐会。”

大兔子蹲在宋岑的脚背上,傻乎乎的。

“我们偷偷去一下吧,我在哥哥那儿找到了个简易传送阵,把哥哥给我做的钢琴也带上,上次沙曼女士也说好奇我说的钢琴是什么样子的。”

宋岑嘀嘀咕咕的,想着就一骨碌爬了起来。

明天就是音乐会了,他今天传送过去,玩一天,明天听完就回来。

这个简易传送阵里面记录了好几个坐标,是哥哥实验回家方式的一种副产品,后来就扔给他玩儿了。稳定性可以,要是会对宋岑造成伤害的,宋靖也不会给也。

圣乐剧场位于的金花王朝的王城,这座城市也有一个好听的名字——维希利尔。维希利尔是金花王朝最庞大的城市,也是整个金花王朝最繁华的城市。

宋岑把带的东西一口气塞进宋执送的云朵空间中,启动了简易传送阵后,他就感觉一个恍惚就到换了个地方。

“哇。”宋岑惊喜的看向四周。

因为他突然的出现,热闹繁华的街道闹出了一些动静,不少人想要凑过来看热闹。但不过一会儿功夫,那些人立马就低着头赶紧离开了。

维希利尔繁华奢靡,这里的贵族跟有钱商人也是最多的。作为普通的小商人或者民众,他们早就学会了看菜下饭。

看看这个突然出现的少年,白色的衣袍贴身合理,衣服上纹绣着精致的纹路,一看就华贵异常。白嫩清秀的五官之上一双纯真漂亮的眼睛好奇的打量四周,柔嫩到如同白雪一般的双手一看就没亲自赚过一块金币。

显然,这是一个从家里跑出来的小少爷。

在维希利尔,这种事儿发生的不少。

这些不食人间烟火的贵族少爷跟小姐们虽然好骗,但一会儿他们的家人找过了,那就不好骗了。

宋岑因为四周的热闹整个人都活泼了起来,早知道那个传送阵这么好用,他早该玩儿呀。只是他一动,发现脚边竟然还跟了大兔子。

“哎呀,你竟然跟我一起过来了?”

大兔子动了动耳朵,紧紧跟在宋岑脚边。

“好吧,只好带着你了。”宋岑无奈的蹲下身把大兔子抱了起来,之后左右环顾,哪里热闹就朝哪里扑了过去。

一路上,宋岑看了街头表演杂耍的,动物表演的,听了好几位吟游诗人的吟唱的表演,但让宋岑害羞的是他们吟唱的内容竟然是教皇之路。

傍晚的时候,宋岑还买了一张贵宾级别的魔术团表演。这种魔术团,相当于一个大型杂耍团,一般他们为了赚钱,团长每年都会在城市游走,然后一个城市停留两个月左右。

这个魔术团很有名,曾经还受邀为国王表演过。

一整天玩儿下来,宋岑都没感觉到累。不过散场的时候,精神退去他就打了个哈欠。白天的时候,宋岑已经订好了住宿的地方,现在过去就行。

维希利尔彻夜通宵,夜晚也有夜晚的热闹。

只是宋岑之前睡眠规律好,到点就困了,再说晚上天气冷了些,多了夜风之后他就打哆嗦了。

买了些特色零食,宋岑晃晃悠悠挺开心的。

他没戒心,但他身后二十来米远的地方,四五个穿着普通的人却对视一眼,然后装作若无其事的跟了上去。

这个少年贵族他们跟了有一天了,没有他的家人来找他,估计他跑的有点远了。

普通安分守己的平民们不会想招惹这种贵族少年,他们这些地痞流氓可不一定。他们也不是要做别的,从那个少年贵族身上顺走一些金币就可以了。

对贵族来说,几个金币算什么。

事后,这种贵族少年被家里人气愤的领回去的时候,他们也不会大费周章去找几个小偷。这事儿,他们有经验。就一点,不能打人也不能多做别的,只偷金币就可以了。要是做了前者,那真是要死了。

只是这几个人跟了几步,却发现自己的脚步越来越慢,耳朵出现了轰轰的耳鸣声。

“怎…怎么回事?”其中一个感觉自己的心脏一下不规律的跳动起来,难受极了。他下意识捂住了自己的胸口,随后却脚一软,软绵绵的倒了下去。

失去意识之前,他看到一个高大的青衫背影冷漠的从他眼前走过。

“啊啊啊,死人了!!”

接连倒下了四五个人,而且是突兀的倒在夜晚热闹的人群中,终于有人惊呼了起来。街上乱了起来,有一对夜巡的士兵从远处跑了过来。

“嗯?”宋岑抱着大兔子扭头去看,但人多,乌压压一片人头,他就看到后脑勺了。

但幸好,这么多人挤过他身边,到也没人撞到他,好像在离宋岑几厘米的地方,人群就会自动避开一样。

宋岑张望了下,好像有热闹可以看,看热闹是自然人的天性。但是纠结了下,还是决定去睡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