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分手后又爱上前男友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10

分卷阅读110

    然的,当然他不能这么对乔明月说。沈长卿给足了自己勇气,紧握住了乔明月的手,十指相扣,给他一个肯定的回答:“不怕,你也不许怕。”

乔明月笑道:“如果我们公开之后被社会舆论怎么办?”

沈长卿大言不惭回答着:“那我们就逃,跑到美国去,顺便移民把结婚证办了。”

大堂里的光线很暗很暗,新公司也没有雇佣多少保安,还有些安保不认识他们俩,两人牵着的手过于瞩目,稀薄的人的目光全部集中到他们暧昧的牵手方式上。

乔明月脸上一喜,展露出舒坦的微笑,“说定了,沈哥你不许反悔哦。”

怕什么?未来有沈长卿一起面对,又不是孤独一人的只身面对。

两个人刚一踏出公司,那些蹲了好久的记者蜂拥而上,团团围住了他们,记者们举着相机疯狂拍摄,闪光灯在夕阳下特别刺眼。

沈长卿觉得,他活了快二十六岁的照片加一起的数量都没有被拍摄的数量多。他内心也窃喜,这也是他和乔明月同框拍摄的照片最多的一次。被发在网上,刊登在报纸上,无论是哪里,只要他身旁是乔明月,他就高兴,就满足了。

两个人在众目睽睽之下被记者问着与微博热搜一样的问题。

“请问乔总,你和沈总是什么关系?”

“沈总,你是否承认是同性恋?”

“请问两人确定是恋人关系吗?”

沈长卿轻望到毫不惧怕还带满脸笑意的乔明月,心中一暖,面对记者们的审问采访,心情放松了下来,紧紧的握住乔明月的手。

记者们的相机一直追寻拍摄他们,抓拍着他们手互动的亲密动作。

白色的闪光灯一直不停歇地闪烁着,刺得沈长卿的眼睛睁不太开,但他还是强迫自己直视着乔明月。

从这个角度看乔明月,男人的清秀脸庞全深入眼底,这是他宠爱九年的男朋友,是他奉献自己也不会让他受到一丝伤害的恋人。

此刻的乔明月比摄像机的闪光灯还要闪耀,沈长卿早就心知肚明,十七岁那年,那个空荡荡的仓库,那时的因果遇见,那个回眸一眼,能让他能回味一辈子。

不知道明天的报道会如何描述,也不知道他们是否能承受住网络上的暴力言论。

其实不用想那么复杂,身边有乔明月就够了。

沈长卿选择了一个话筒,回答到记者们的问题。

“我承认我们是恋人关系。”

“从八年前就是了。”

“以后也不会改变。”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预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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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衍仇视多年的“别人家的孩子”江逸宸有了女朋友!

想到之前各色各样的女人出现在江逸宸身边,萧衍冷哼道:“就他渣成那样,还能交到女朋友?”

为了帮助女性“正确”认清这个男人,萧衍决定大义灭自己,顺利帮江逸宸贴上“渣男”、“gay”等标签,当然也气跑了江逸宸花花绿绿的女朋友。

萧衍欣慰地笑了,当天晚上放鞭炮庆祝。

在风平浪静之后,江逸宸拖着萧衍见他父母,理由很简单:“你把我女朋友气跑了,不应该赔一个男朋友?要不然怎么坐实我是gay的标签?”

萧衍回忆起江逸宸一脸jian诈的笑容,咬牙切齿,血压直飙一百二。

赔你妈。

我怀疑你搞诈骗,但是我没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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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完结啦~撒花花~

从1月11日开文一直到3月26日完结,共写了73天,这本书也同样更了73章,按天数算其实没有断更过。

想想蛮佩服自己的,在没有存稿的情况下,天天裸更,有些还爆更,最后还是坚持下来写了二十六万字。

第一次完结一本书的感觉真爽!谢谢给我留评论的小可爱,也同样谢谢我的基友,我的编辑,是他们肯定了我,也是你们的支持让我有信心与动力写了下去!

这是第一本,以后还会有第二本,第三本等等等,只要我还在,我就会写下去。写文真的很有趣,码字真的好有意思。

第74章ABO番外

设定:

1.乔明月O伪A沈长卿A伪O

2.末世

22世纪,奉天城已经沦陷,成千上万的丧尸包围城市,仅剩少数正常人捆禁在奉天城的一角,活着也生不如死,整天遭受到丧尸的攻击。

黑暗中一名少年坐在石头后,仰着头望向夜空,眉头紧皱,感受着左手臂的一大道伤口所带来的疼痛,大量鲜血从伤口内涌出,空气中一丝腥味带强烈的Omega信息素的味道。

乔明月吸了口凉气,五指捂着伤口部位跳起,确认过周围没有丧尸的吼叫声,脚步飞快地蹦到一棵树后,从树下扒开堆积的树叶,挖出一个铁箱子。

他从其中拿出一卷绷带以及止痛药,咬牙在伤口部位涂抹止痛药,火辣辣的痛感直击手臂,他的头抵在树干,防止自己叫喊引来丧尸。

简单的处理过后,在铁箱子里最深层翻找到一根针管,他推动针管尾部的活塞,确认过管内是Alpha伪装试液,直接扎入胳膊上,按动活塞,液体进入身体,与他的血液混合在一起,一瞬间隐藏住Omega的气味。

乔明月翻找着贴箱子里有什么其他有用的东西,听见自己身后有人发出踩树叶的哗哗声,他紧绷着身子,拔出挂在腰间的手枪,速度转过身,向着声响开了一枪。

“卧槽?”

他抬起眼眸,因为手臂带来的疼痛,目标没有很精准地射中,只看见子弹斜射过一个一米八高的男子的腰侧向前奔去,陷入在一块岩石中,子弹所接触的岩石地方掉了一些碎渣。

“别激动,我只是路过。”看着乔明月一脸凶恶的面部,沈长卿举起了双手做出投降状。

见过来的人不是个丧尸,乔明月放松了警惕,收回了枪,踢开了铁皮箱子,拿剩下绷带当做手巾,擦抹干净了手上的血,丢到另一棵树边和泥土覆盖一起。

沈长卿此时的衣物破损严重,像是刚从丧尸堆中逃命出来,身上铺满了恶臭的紫黑色血,味觉很好的乔明月手掐着鼻子,靠近,闻到这个男人竟然拥有Omega甜甜的信息素的味道。

同为Omega的乔明月对他有了好感,从小就被亲生父亲的他早就没有O小时候的待遇,他的父亲讨厌他是弱小只能依靠A的O,所以就一直把他当做A培养,开枪长跑,只要与丧尸有关的训练,他一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