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与豪门二世祖的婚后日常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33

分卷阅读133

    95章

这年冬天的雪特别大,接连下了四五天后,房顶和枝头全积起厚厚的一层。

陈一诺不喜欢冬天。雪只有刚落下来的那会儿纯洁又美好,被人流车流碾压过就变成灰黑色,整个城市显得脏兮兮的。

如今有小云笙就不一样啦,这孩子超爱玩雪,在雪地上打滚儿,堆雪人,还硬拉着陈一诺打雪仗。陈一诺宠着他,不是特别过分的要求统统都会满足,这天从吃完早饭就到院子里玩,直到快中午两个人才气喘吁吁地回屋。

孩子的脸冻得跟红苹果似的,换上拖鞋脱掉满是雪的棉衣绒裤,一溜烟儿跑到电暖炉旁烘手。米娜懒洋洋地趴在暖炉旁的垫子上打盹,李云笙犯淘气,故意把冰凉的小爪子往猫肚子上放。

米娜龇牙咧嘴地凶他,李云笙不害怕,反而咯咯的笑。

和陈一诺朝夕相处小半年,小云笙蜕变得跟城市里的孩子几乎没区别,性格不似刚来时那般胆小怯懦。陈一诺见他欺负自己的爱猫,也只是无奈地摇摇头,孩子养熟之后,顽皮的天性怎么也压不住。

阿姨端来两杯热气腾腾的巧克力奶,陈一诺让李云笙先喝,他要上楼打个电话。刚划开手机便看到一条讯息,是于锦程发来的,他被那所著名大学的建筑系录取了。

仅此一句,再无任何多余的话语。

自上次旅行归来两人没再联络过,陈一诺把全部心思放在公司和小云笙身上。要说把于锦程彻底抛诸脑后,那也没有,只是想起他又能怎样呢?

陈一诺简单回复两个字:“恭喜。”

他终于如他所愿要离开了,站在更高的起点,未来可期。陈一诺替于锦程感到高兴的同时还有些怅然,电话没心情打,他躲到卧室的小阳台上抽烟。

李云笙喝完奶来找陈一诺,见他没穿外套在外头淋雪,拍打着玻璃门大声叫喊:“叔叔,叔叔快进来,外面好冷你会冻感冒的!”

叫“叔叔”是陈一诺要求的,他和李云笙相依为命只因他们在世上都没有亲人,并不是要小云笙给自己当儿子,以后报答什么养育之恩。

李云笙是个鬼灵精,等陈一诺带着一身泠冽寒气回房,他敏锐地察觉到叔叔没刚才高兴,小孩儿歪着脑袋问:“你是不是和人吵架了?要是有人说你坏话你别信,你比……”

他认识的人太少,半天想不出来该拿谁和叔叔比较。陈一诺蹲在他面前温柔地说:“没吵架,是有个大哥哥,他学习特别特别厉害,马上就要去国外读书了。”

“是送你姜饼屋的大哥哥吗?”

“嗯,你怎么还记得他?”

李云笙羞赧地吸吸鼻子,“因为我把姜饼屋弄坏的时候,你生气了。”

陈一诺从未真正生过李云笙的气,男孩子调皮捣蛋在所难免,小云笙算格外懂事的,偶尔碰坏家里东西陈一诺不仅不怪他,还安慰他再买新的就行。唯独那次,李云笙在卧室里玩发现姜饼屋,他以为是普通的饼干,没经过叔叔同意就把房顶掀了。

等陈一诺看到为时已晚,李云笙嚼几口觉得一点也不好吃,正想往垃圾桶里吐,却见叔叔默默地走过去,把没有屋顶的姜饼屋收到更高的架子上。

不用说李云笙也明白他闯祸了,家里零食他都是想吃就吃的,不知道这个不能碰。小家伙很难过,叔叔待他那么好,他却把叔叔的宝贝弄坏了,含着饼干渣站在原地,眼泪噗噗往下掉。

陈一诺搂着他把姜饼屋的来历细说一遍,当时李云笙就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找到大哥哥,让他给叔叔重新做个一模一样的姜饼屋。

“我们能去看看哥哥吗?他出国就再也见不到了。”

孩子的话简直戳到陈一诺心坎上。抽烟时他千思万想,于锦程只说被录取了,没说有没有申请到奖学金,万一没有他钱够不够花?

“我给他打个电话问问?”

太久没联系,陈一诺心里挺紧张的,准备半天才决心拨过去。好巧不巧,在他摁下通话的前一秒,于锦程的信息来了:“刚才出去拿个快递。我年前就要赶过去报道,有没有空一起吃顿饭?”

“有,时间地点你定。”

“今晚,来公寓我做饭行不行?”

“好。”

李云笙听说晚上就能见到大哥哥,高兴得一蹦三尺高。陈一诺到衣帽间选衣服,小家伙偷偷踩到椅子上,用电话手表给姜饼屋拍了张照。等见面就跟哥哥说,走之前帮忙重新做一个。

怕哥哥不肯,李云笙又跑自己房间拿出积攒许久的零花钱,心里想着就拿这些当做报酬求他,求到他同意为止。

陈一诺在家试来试去不满意,吃完午饭开车载小云笙到商场选购新衣。最后买了身亲子装,亲子羽绒服亲子马丁靴,想到于锦程要去的国家冬天也很冷,陈一诺索性给他也买套同款。

如果他问起,就说逛街太累懒得挑好了。

于锦程那边也没闲着,从得到陈一诺要来的回复他就在为晚餐做准备。到进口超市买回一堆贵得要死的食材,平时他根本不会光顾这种地方,一个青圆椒就要十五六块,他们食堂两荤一素的餐顶多也就这个价,这儿简直跟抢钱似的。

但给陈一诺做,于锦程想要做到最好。他手写一份菜单贴在厨房墙上,全是依照陈一诺的口味想的:他爱吃各式海鲜,吃蔬菜喜欢叶子不喜欢梗,米饭要正宗泰国香米隔水蒸……

如此忙碌不觉辛苦,反倒充满前所未有的幸福感。若能每天预备好美食等他归家该多好,于锦程发誓他可以三百六十五天天天不重复。

陈一诺没敢来太早,怕显得急切。他在恰当的时点领着李云笙敲门,于锦程打开门见到两个穿亲子装的人,还没来得及表示惊讶,小男孩先给他鞠个躬:“哥哥好,我叫李云笙,今年六岁,读幼儿园大班。”

陈一诺跺跺脚上的雪,用抱怨掩饰内心的激动:“先进去再跟你说他,这个天快冻死我了。”

屋里装的地暖,没有小拖鞋李云笙快活地光脚跑。他把羽绒服脱下来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到沙发一头,还把陈一诺的也叠了。做完这些小家伙问于锦程:“哥哥饭做好了吗?有没有要我帮忙的?”

于锦程忍不住笑:“你会做什么?”

“别小瞧他,他会的可多了。”

陈一诺边说话边不着痕迹地打量着于锦程,他长高了,快比自己高一个头,看着完全是大人的模样。“云笙会洗衣服、拖地,还会洗碗,今天的碗你来洗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