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大唐崛起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32

分卷阅读132

    也就不值钱了。”

郭凤虏苦笑着摇摇头,也就是小郎君有底气这般说。石炭矿若是好找,他在安北这么多年,怎么一直没有发现,至于玻璃,若非亲眼见到,更是无法想象。

他提及正事,“不知小郎君寻某有何事?”

“对了……”李流光恍然,“差点忘记了。”他招招手,吩咐人去喊徐明成过来,侧头对郭凤虏道:“工坊烧了几套玻璃茶具,你看看合不合心意?”

还是那句话,物以稀为贵。在李流光前世,茶具样式多种多样,除陶、瓷、金属茶具外,竹、木、牙、角等各种材质的茶具都缤纷呈现,玻璃虽然也有,却是其中最便宜,最不显眼的。但在大唐,因着玻璃器皿稀少,玻璃茶具反而万金难求,胜过顶级的瓷器、紫砂等。

随着他吩咐下去,不过一会,徐明成便小心翼翼捧着一套茶具过来。待得将手中的茶具放于桌上,徐明成才轻轻松了口气,夸张地擦了擦额头,笑着跟李流光同郭凤虏道:“奴真怕一时失手,这套茶具放在云中城,足可换一套靠近都护府、五进的大宅子了。”

李流光笑了起来。徐明成轻巧地掀开装茶具的木盒,将其中的器皿一一摆出。阳光的照射下,玻璃器皿呈现的并非透明无色,而是闪现着银色的光点,色泽灿烂而有变幻之美。

“这是?”郭凤虏惊讶地问。

徐明成解释说:“咱们工坊试验过多次,在原料中加入不同金属,烧制出的玻璃色泽不同,带有不同斑点,这便是其中一种。”他说着打开木盒中的茶罐,捻起茶饼掰了一小点,放入茶具中,随后倒入热水。

郭凤虏只见团成一团的茶叶缓缓舒展,随着冲泡过程上下浮动,无论从哪个角度,都可以看到杯中轻雾缥缈,芽叶朵朵,旋转柔软。茶汤澄清碧绿,色泽鲜艳,颇为赏心悦目。

“如何?合不合都护的心意?”李流光含笑问。

郭凤虏朗声大笑,“小郎君拿出的东西,岂有不好之理。”

徐明成觑着两人的表情,说:“其实工坊还做了一些其他的东西。”

“什么?”郭凤虏兴致勃勃。

徐明成从袖中摸出一个长条形的木盒,打开摆在了两人的面前。内里是一支金银镶嵌珠花的钗簪,不同的是其中缀着的珠子是小颗的玻璃珠。

郭凤虏微微一怔,随即福灵心至想到什么。他古怪地看了李流光一眼,忍不住笑起来,“倒是有趣。”上次小郎君说要造玻璃镜,还特意问他回鹘可汗的女人多不多。如今他没见到玻璃镜,却是先见到了玻璃珠子,想必也是小郎君的主意。

注意到郭凤虏的视线,李流光笑着否认,“这可不是我的主意。”他最近心思都在学院和温室上,别的根本没怎么多管。

徐明成看李流光不像是生气,陪着小心道:“是姚济想出的,玻璃珠子在草原少见,他想着这样一来也能吸引贵人们的注意。”

“姚济?是姚家济郎?”李流光问。

徐明成点点头。原来姚家济郎感激李流光救命之恩,身体略好便跟着父亲回了工坊。他虽不是工坊学徒,却日日跟着父亲耳濡目染,见李流光对玻璃器皿感兴趣,便天天琢磨这些,想着报答李流光的恩情。便是之前的玻璃茶具,多半也是姚济的功劳。

“这样……”李流光听完,微一沉吟便道:“你去问姚济他可愿意来工坊?若是愿意便录取了,一应依着正式工匠来。还有,在工坊设立一个创新奖,奖金十贯钱。姚济若来工坊,第一次创新奖金给他。若不肯来,你去给他送十贯钱。”

徐明成虽然不太明白李流光说的创新奖是什么,但也知道姚济撞了大运,能被小郎君认可,还奖励十贯钱,简直是光宗耀祖的事。他心中替姚济高兴,小心推辞道:“姚济能进入工坊,便是祖上烧了高香,怎么还敢要小郎君的钱。”

“你去拿给他。”李流光坚持,并解释道:“日后工坊若有人能想出旁人想不出的点子,类似于姚济想出的这种,你就挨个记下。每隔两月比一次,赢的人奖十贯钱,算是创新奖。”

他这么一解释,徐明成很快便明白了李流光的意思,当下点头应是。李流光满意地收起钗簪,转头塞给郭凤虏,“都护派人将茶具同这个一起送去给安公,先把金山那批木料订下。”

“好!”郭凤虏伸手接过,立刻便安顿起这件事来。

……

送走郭凤虏,李流光吩咐人送一套茶具回他住的毡帐。他自个不稀罕玻璃,但想着沈倾墨估计喜欢,便下意识留出了一套。待意识到自个的想法,他心情复杂地叹口气,不知道该不该把人喊回来。然不等他纠结完,沈倾墨已寻了过来。

“七郎。”

听到沈倾墨的声音,李流光心中蓦地一跳。他若无其事地转身,沈倾墨已靠了过来,无视周围的一众人,眼里只他一个。对上沈倾墨幽深的眼瞳,李流光下意识移开视线。沈倾墨心情很好地翘起嘴角,拉着他问:“工坊的事忙完没?”

李流光看了眼温室,觉得没什么需要他的地方了。他刚要点头,想到什么心念急转微微摇了摇头。

不过瞬间的迟疑,已被沈倾墨看在眼中。“七郎。”沈倾墨轻轻挑眉,自顾自道:“既然无事,我陪你去骑马。”

李流光无奈:“……五郎你伤口没事了?”

沈倾墨轻描淡写道:“一个胳膊也不影响。”

李流光:“……”

两人说是骑马,其实是让火焰适应李流光。火焰便是沈倾墨驯服的那匹红色的野马,跑起来像红色的火焰般,李流光便给起了这个名字。不过虽说名字是他起的,但火焰却对除了沈倾墨之外的人都十分排斥,自然也包括李流光。乌勒说火焰过去是马王,性格高傲是正常的。想想沈倾墨为了驯服它花费的功夫,李流光若是想要让火焰接受,最少也得做到沈倾墨的半分,这还是在火焰已经被沈倾墨驯服的前提下。

李流光自知做不到沈倾墨那样,别看他前世没少在俱乐部骑马,在一众朋友中算是骑术不错的。但那是周围骑马的人太少,回到大唐看看。安北的这群人恨不得就生活在马背上,李流光同他们比起来,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因着这个原因,他在明显被火焰排斥后,便示意沈倾墨自个留下火焰,但沈倾墨却不愿意,只一再督促着李流光骑马。

离着马厩还有段距离,沈倾墨便吹了声口哨。只听着火焰一声嘶鸣,转眼便跳出马厩跑了过来。不过瞬间,火焰便停在了两人面前。它看也没看李流光一眼,只微微低头在沈倾墨肩头蹭了蹭,示意自己过来了。

沈倾墨轻笑着拍了拍火焰的脑袋,拉着缰绳跟李流光说:“七郎,你来。”

不得不说火焰是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