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默脉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41

分卷阅读41

    了进来,男生看到他没什么表情,只抿了抿唇,低头与奶奶说了几句话。

林朝倒也不是一定要来找林暮辅导功课的,她交流不方便,见陆戎和林暮汇合了,便以为没自己什么事了准备走人,结果才直起身,面前的安锦城突然快速地划动着手指,问道:【你有什么题目不会?】

林朝吓了一跳,她犹豫地抬起胳膊,比划了一下:【你会手语?】

安锦城看了她一眼,却又低下头,他假装不在乎地“说”:【随便学学的。】

林暮顾不上旁边发生了什么事儿,一双眼睛恨不得黏在了陆戎的脸上,他和美美坐在桌前,林暮忍不住说道:“我还特意下楼下去找你了呢,晓晓说你不在。”

陆戎的目光在他脸上转了一圈,只“嗯”了一句。

林暮舔了舔唇,又问:“你去哪儿了?”

陆戎说:“三班逛了一逛。”

林暮笑:“小鹭鸟说你来找我了。”

陆戎睇了他一眼,说:“你不是不在吗。”

林暮摊开手:“我这不是在了么。”

文娱委员在门口喊时间快到了,林暮探出头吵着要加时间,文娱委员不太乐意,嚷嚷道:“排队人多呢,不带开后门的啊。”

陆戎又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正准备起身,林暮拉住了他:“我等下去找你?”

陆戎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只淡淡道:“你先忙。”

后头曹湛进来了,还真抱着一堆练习册,蒋天河也来了,像条跟屁虫似的。

林暮没办法,只能先给曹湛讲题目,眼睁睁地瞧着陆戎和陈美花出了教室的门。

四月起的傍晚开始渐渐拉长,五点过后文化活动的人流终于慢慢减少了下来,林暮哪还有心思开什么班会总结,不等文娱委员喊他,便扯了领带跑出了教室。

他穿过走廊,差点撞上刚回来的许一鹭,等扶稳了对方的盲杖,林暮一低头,才发现许一鹭的手里捏了根桃花枝。

“桃花开了?”林暮惊喜地问。

许一鹭笑:“就开在高一的门口,你去看看?”

林暮将领带团成了团,心里因为一朵桃花快活得很,他三层一跨地跑下台阶,转过弯,就看到陆戎站在了台阶下面。

男生抬起头,表情似乎有些惊讶。

林暮没减速,他跳下楼梯,对方下意识张开了手臂,将人接在了怀里。

“桃、桃花开了。”林暮拽着陆戎的衣领,紧张地有些结巴。

陆戎没松手,像抱着小孩儿似的托着林暮的腰,抬起脸看他。

“桃花开了!”林暮又重复了一遍。

陆戎笑了笑:“我知道。”

“春天她也知道。”林暮突然说。

陆戎眨了眨眼,他低声问:“知道什么。”

林暮低下头,他看着陆戎的眼睛,轻轻道:“我喜欢你这件事儿,连春天都知道了。”

第三十七章春之晓(四)

对于林暮来说,喜欢就像日光照在沙滩上,寄居蟹找到了它的壳,又被海水淹没住口,亦或是在最热的天气里,凉雨打在芭蕉叶上,滴滴答答的声音催人眠。

他的喜欢藏不住,就像春天藏不住盛开的桃花一样。

陆戎抱着他,眼里有着小人似的影子,林暮拍了拍他肩膀,示意自己要下来。

“你不是要去看桃花么?”陆戎问。

林暮朝着他笑:“我已经看到了。”

陆戎抿了抿唇,他轻轻将林暮放下,正准备说些什么的时候,身后突然来了人。

李子大概是奇怪两大男生为何要堵着楼梯口,于是随口便问了一句。

“我下来找陆戎的。”林暮大方地解释,“没什么事,就跟他讲等下放学一块儿走。”

陆戎眉峰又起了个褶子,他似乎有些无奈,回头看了李子一眼,又低声对林暮道:“我和美美等你。”

可惜一起回家这事儿想的是挺美,等真正做起来,林暮却被一堆麻烦给缠住了。

文化活动举办的太成功,他们班级“生意”又是最好的,结束后自然被钟和留了下来应付几家媒体,又是拍照又是采访,林暮和安锦城被迫营业,两人的脸一个比一个臭,还不能直接甩手走人。

林暮只能给陆戎发微信,叫他先走不用等自己。

对方并没有回复。

等林暮这边的采访全部结束,外头路灯都已经亮了半天。

安锦城家里有人来接,林朝当然早和林燕来回去了,林暮一个人收拾完书包跑下楼,结果差点撞到楼梯口坐着的人。

夜晚的校园就点了几盏壁灯,昏黄灯光映着人影绰绰,陈美花似乎睡着了,脑袋搁在陆戎的肩膀上。

林暮怕自己动静太大把人吵醒,下意识屏住了呼吸,陆戎转过脸来,半边灯影落在侧脸上,勾勒出他挺直的鼻梁和纤长的眼睫。

“结束了?”他低声问道。

“结束啦。”林暮低头看他,“你怎么不回去?”

陆戎看了他一眼,说:“讲好一起回家的。”

林暮忍着笑,陈美花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陆戎背对着她蹲下,奶奶乖乖趴到了他的背上。

“要不要我来背。”林暮问。

陆戎没回答,他一手托住陈美花,另一只手伸给林暮,他说:“你把手给我。”

林暮轻声调侃:“你又怕黑了吗?”

陆戎不回答,他只是捏了捏林暮的指尖,将对方的手扣进了掌心里。

春天来得太快,南方的城市花儿都开得迷人眼,林暮虽然不算一时冲动地表了白,但也挺忐忑陆戎到底对他是个什么态度。

怀春少年郎,敢爱又敢恨,有时候觉得世界都爱自己,有时候又怕自己讨了心上人的嫌。

陆戎之后几天对他似乎并没有什么变化,食堂里一个饭桌上吃饭,晚自习时隔着几个人对视。直到文化活动的照片出来后,校论坛上又掀起了一股讨论“校草”的话题热帖。

“暗夜森林王子还是帅啊。”发帖的人在一楼贴了图,正巧是林暮穿着制服“接客”的造型。

没多久这楼讨论就破了千,统共翻了二十多页还没停的意思。

“不止他吧,你们看到安少爷了吗?”

“安少爷美则美矣,但太高岭之花了,咱们学校校花就这风格的,再来容易撞,审美疲劳懂吧。”

“你们讨论半天,高一的陆戎怎么不说。”

林暮看到这里时才算是有了点兴趣,他划着手机,随便翻了几个楼,发现画风似乎有点跑偏。

“陆戎是挺帅的啦,但不适合当男朋友。”

“森林王子就适合啦?”

“比陆戎好啊,王子看着就比较平易近人,搭讪也挺容易的。”

“那是你没搭讪过,林暮不理人起来,跟他jiejie一个样。”

“也不是这个原因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