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薄雾[无限]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66

分卷阅读66

    脸涨红,拼命反抗:“救、救命……”

“这谁?!”李纯惊道,“哪来的人?”

季雨时:“救人!”

宋晴岚人小力微,只能站在一旁。

季雨时与李纯一道,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一身蛮力的大胡子拉开!

大胡子猛烈挣扎,那样子看上去简直想把这个年轻人撕了。

年轻人则大口倒气,跪坐在地上咳了起来:“你们……也是天、天穹的人?”

在场的人除了大胡子,都穿着天穹守护者统一的黑色作战服,不同的是,只有年轻人一个人的胸口标识是“12”,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弄清楚对方的身份。

“是。”季雨时回道,“你是天穹十二队的守护者?”

年轻人点点头,他好不容易从地上站了起来,看着大胡子说:“这个人又是谁?他为什么要杀我?”

宋晴岚想说这大胡子的行为本来就反复无常,但碍于自己的娃娃音,只沉默着没说话。

大胡子还是显得很激动,躁动不安,一边指着这个年轻人,一边对季雨时说着什么。

那个年轻人又看到了宋晴岚:“还有一个小孩?”

宋晴岚:“……”

“怎么你们也坠落在这里了?”年轻人奇怪于这群生面孔,问,“你们看到我其他队友了吗?”

李纯不知道要怎么回答,只好说:“那个,前辈,我们来的年代不一样。”

前辈这个称呼有些突兀。

年轻人稍微理解了一下这句话的意思,然后回答:“我来自1441年,你们呢?”

气氛有一瞬间的凝滞。

在雨林里看到的天穹十二队,果然是十五年前失联的那一支。

季雨时清冷的嗓音响起:“我们来自1456年。”

*

年轻人叫谢思安,来自1441年的天穹十二队,和七名队友一起去执行一个A级任务。跃迁途中他们的胶囊舱出了问题坠落在这里,发现了垃圾山与太空舱,他们在太空舱进行休整以后,分头成几个方向行动,谢思安和另一名队友一起进入了城市。

按照他的说法,进入城市一天后他们就在城市迷了路,和他一起的那名队友声称看见了有人类出没,与他走散了。通讯器失联,他不得不一个人在镜像城市里寻找出路,大概又走了一天左右,他发现了堆在人行道外的荧光花。

谢思安就是这样找到回太空舱的路的。

对谢思安来说,他其实不过与队友分开两天左右的时间。

谢思安不可置信,无法接受现实,嘴唇都白了:“你们的意思是,其实时间已经过去了十五年?!”

李纯点点头:“是的。我们算了,太空舱里的时间流速是那个城市里的2880倍。也就是说城市里的一天,差不多等于这里的8年左右。所以你认为的两天,其实是十五年。”

谢思安端着罐头的手开始颤抖。

这个消息很残忍,但李纯不得不告诉他:“不仅是那里的流速不同,这里还有一个时间流速比太空舱快24倍的地方,太空舱的15年,就是那里的360年。我的队友在那里……看到了另外几位前辈的遗骸。”

谢思安猛地抬头:“不可能!怎么可能会这样?!”

宋晴岚坐在沙发上,静静地看着他们说话,小脸上表情深沉,是个成年版的他惯常有的思考神情。

他现在也是时间的受害者,无话可说。

季雨时与大胡子在一旁说了一阵,通过手势、简单的语言交流弄清楚了是怎么回事,拿着一张画纸走了过来。

大胡子有了代言人,也不怕他们听不懂了,干脆也一屁股坐到了沙发上。

他人高马大,体重少说有三百多斤,一坐上沙发弹簧就被“吱呀”一声压了下去,把小小的宋晴岚轻微地弹了起来。

对于宋晴岚变小的事,大胡子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他胡子上黏着罐头残渣,瞪着蓝眼睛,想伸手去碰碰宋晴岚。

宋晴岚眼神也没给他,直接cao起神眠的枪口戳开了试图捏自己脸的脏手。

“如果你不相信的话,可以看看这个。”季雨时纤细高挑的身影从他们面前经过,走到谢思安前方,“你还记不记得,你们来的时候和一个红头发的白种人打过一架?”

谢思安一怔:“你怎么知道?”

季雨时递出了大胡子画的画纸:“不是我知道,是当事人就在这里。”

画纸上,画着八名天穹守护者,每个人胸口都写了一个12。

他们都一个接一个地排列着,为首那个人拿了抢,看起来正在威胁一个个子很高的人。

“我们到这里的时候胶囊舱损坏了。”谢思安看着这幅画道,“很快,我们发现了这个太空舱。队里的机械手想借用这个太空舱进行改装重新跃迁,但那个红发老外不肯。几天后,机械手、副队、还有另外一名队友……对那个老外进行了威胁,对方死也不肯交出密匙,只好不了了之。”

所谓的威胁,大概就是强抢了,谢思安说得非常难以启齿,“我没有参与,却也没有制止。”

李纯张大了嘴巴,他无法想象那种情况下,人性都变成了什么样。

“这也是你们后来为什么会分开走的原因?”季雨时问,“因为不耻对方的行为,所以不愿意一起走了?”

“那三个人和我们闹翻了。”谢思安默认了,“我和后勤一起走了外舱门,队长、左右翼则去了垃圾山方向,大家约好了24小时后汇合。”

后来的结果大家都很清楚,这一分别就是永远。

谢思安问:“你说当事人就在这里?”

季雨时:“没错。”

说到这里,季雨时的语气陡然变得冷淡了些:“你们对那个人的威胁,等同于抢劫。他被你们打断了一根肩胛骨,在你们分头离开后,独自一个人在这里居住了十五年。”

李纯与宋晴岚都回过味来,那个当事人……就是大胡子。

谢思安蓦地抬头:“是、是你?”

大胡子喉咙里重重地哼了一声,语气鄙夷:“安发拉哈根和。”

十五年,足够将一位高个子的红发老外变成一座毛发旺盛、挺着啤酒肚的小山了。

没有什么比一个人外貌的改变更能让人清晰明了地感觉到时间的流逝,对时间的感知仅为两天的谢思安神色几变,愧疚、羞耻、震惊与怅然都那么明显。

难怪大胡子每次捡人回去都会采用铁链拖曳的方式,难怪他会把身强力壮的穿越者先关起来饿上几天……这样的事在这里可能已经不知道发生过多少次了,大胡子能持续地将穿越者捡回去并试图交流,已经是常人难以做到的事。

或许有图谋不轨的人被大胡子干掉了,或许有人短暂地留下来后,听不懂大胡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