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口不对心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57

分卷阅读57

    数了,多说无益。”郑平洲嘱咐了几句,就挂掉了电话。

在郑平洲打电话的时候,贺怀景倒也没干站着,他在一群人中间,好奇地凑过去看工作人员调整摄影机器,郑平洲叫了好几声,他才听到。贺怀景见郑平洲已经打完电话,也不看了,步伐有点迟缓地走了过去,道:“怎么样,我没骗你吧?说了是有正经事做的,不是来看你的,你少自恋啊。”

郑平洲把手里那单薄得不像话的台词本还给贺怀景,抱着双臂盯着贺怀景,怒极反笑道:“你别以为拿你哥哥来压我,就事事都会顺你的心意走,贺怀景,我告诉你,要是我不乐意,你照样不会在我的剧组里多待一天。”

贺怀景向来会看眼色,他知晓此时不能再继续挑战郑平洲的底线,便立刻换了一套方法,脸上露出委屈的神色来,声音低低地说:“平洲哥哥,我都为了你跑到这么远的地方了,就算你不喜欢我,也不要立刻赶我走吧。我比你们剧组来得还要早,昨天就到这里了,今天为了见你还特意换了一双新鞋子。谁成想山路这么难走,我的脚都被磨破了!”

郑平洲想起他刚刚走路时不大利索的模样,再看他脸色确实隐隐泛白,像是在忍痛,不像是装的,便蹲下握住了贺怀景的脚踝:“我看一下。”

贺怀景借着他的力道脱下鞋,他这双确实是刚从专柜买回来的牛皮皮鞋,试的时候刚刚好,但第一次穿,就会把脚后跟给磨破,脚上薄薄的白袜已经被血浸透了一块。贺怀景这个情况看得郑平洲皱起了眉,问道:“你怎么不早说?再说了,鞋不合适,就不要勉强穿着,这种道理还需要我教你吗?”

“我就是想穿这一双,哪怕不合适我也想穿,为什么不能勉强?”贺怀景垂下眼,抿紧了唇,“再说了,新鞋哪有不磨脚的呢?不合适,多穿几遍,它总会合脚的。”

郑平洲听出了他话里有话,松开手站了起来,他看着面前神情倔强的贺怀景,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二十岁的年轻人,意气风发,朝气蓬勃,自负到能和全天下做对。他们的人生刚刚起步,没有经历过社会的锉磨,没有后顾之忧,也没有对于未来的忧虑,所以什么都敢说、什么都敢做——因为他们有试得起的资本,有即便碰了南墙,也能有条重新来过的后路可走。

贺怀景尤其如此,他从小受尽宠爱,备受呵护地长大,若说这二十年来,唯一让他不顺心的、栽了跟头的,也只有是在郑平洲身上了。

郑平洲颇为无奈地盯着面前的男孩,觉得可能也正是这个原因,才让贺怀景这么执着于得到他。贺怀景把好感与敬仰都错当成爱情,将胜负欲错当成占有欲,像是得不到糖的孩子一样胡搅蛮缠,想尽各种办法势要得到心仪的对象,然后牢牢地抓在手里,才觉得满足。

可是贺怀景还是太年轻了,郑平洲想,他还不知道,爱情有很多种模样,远远不止是占有欲——爱一个人,是能忍受住独行的寂寞,是能学会在不得已的时候放手,是能强笑着祝他永远幸福,然后黯然离场。

爱不止是占有,爱还可以是妥协。

“郑导,你想什么呢?”贺怀景撇了撇嘴,“不要把我晾在这里好不好。”

郑平洲冷冷地回道:“在想你什么时候能长大。”

贺怀景像只被踩了尾巴的猫,立刻就炸了毛:“我已经长大了!我成年了,都二十岁了!”

“我看你的心智怎么好像停留在十八岁了,并没有同你的年纪一起长大啊?”郑平洲哼笑一声,在贺怀景气得跳脚之前,拉起他的一只手臂,搭在自己肩上,让人靠在自己身上,走路的时候可以省点力气,“你脚磨破了,就不要在这里乱转了,我送你回去吧。”

贺怀景嫌他生硬,瘪着嘴道:“喂,这个时候不都是应该你蹲下来背我,或者把我抱回去吗?”

郑平洲瞥了他一眼,说:“以后没事的时候,少看点和电视剧。”

他心里暗道,贺二想得倒美。全天下,他就背过一个人。

而且他的后背,也只给那个人靠……其余的什么人,都还没那个资格。

第四十四章直男

山间的空气很好,晚上云层稀薄的时候,可以看到漫天闪烁的星子,如同贵妇首饰盒中四散的碎钻。山里面晚上温度低,郑平洲披了件薄毛衣出去看星星,顺手往兜里揣了个小保温杯——不过那里头泡着的不是枸杞,而是温热的蜂蜜柚子茶,是周渺之前给他在行李箱里塞的那罐。

周渺知道这次郑平洲离家的时间长,就什么都往他行李箱里面塞,大到衣物鞋子,小到茶饮巧克力,都是他亲手整理进去的。他们俩从小一起长大,就算不是恋人,也一定最熟悉彼此的人,郑平洲不用开口,周渺就知道他需要什么。而且周渺在这方面一向比郑平洲心细些,郑平洲有些想不到的,他也都统统备了一份,可谓是十分周到了。

郑平洲仰头去看天上闪烁的星星,突然想起来十八岁那年,和周渺一起出去野营的事情。他不由有些唏嘘,有些事真的是要讲缘分的,那天夜里等了一晚,也没等来云雾散去,露出半点星光来,而这一次,他到山里的第一天晚上,就见到了这样漂亮的夜幕。

他望着天上的月盘,有些出神地想,不知道这时候周渺在做什么?这轮月亮照在周渺的窗前,也是这样皎洁吗?

这时候郑平洲还没反应过来,他这是又犯了老毛病,留学时在他国养成了坏习惯,见到什么都要想起周渺来,思念无时无刻不缠绕着他。

正当郑平洲向离宾馆不远的小溪处走去时,在树林里意外地听到了钟千千的声音,他不由停下脚步,一时间不知道是该继续走还是掉头回去。这一迟疑,就有几句话钻进了郑平洲的耳朵,字眼虽然有些模糊,但大概听得出是在和恋人讲情话。钟千千声音偏冷,平常与人讲话虽然礼貌客气,但很少像现在这样句句含笑,每个字眼都藏着说不尽的温柔。

郑平洲没有听墙角的爱好,本转身打算离开,但忽然想起钟千千的男友正是那个成日黏在周渺身边的梁嘉言,他那本来要离开的脚步就怎么也抬不起来了。

他第一次做这种亏心事,做得极其不熟练,刚找到一棵可以藏身的树,还没等走过去,兜里的保温杯就不慎从兜里掉了出来,不锈钢磕在坚硬的石头上,发出了一声刺耳的响动,惊动了正在打电话的钟千千,她皱着眉回头,发现不速之客是郑平洲后,面上的不悦就变为了惊讶。

郑平洲:……你听我解释。

果然人不能做亏心事,不然被发现的时候可真是当场处刑,极其尴尬。

钟千千低声和电话那头草草说了几句,就将电话挂断了。见到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