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和渣攻离婚后,他红了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1

分卷阅读11

    泛着水光,平添了一些媚意,眼睛有些红肿,刚刚哭过。看着他这副模样,又生不起气来。

他听见那两人的对话。

没什么暧昧。

只是借酒浇愁罢了。

这段时间季徊表现得太平静了,平静到甚至让人觉得他已经不喜欢自己了。

其实,他只是将所有的情绪藏在心底。刚刚那才是情绪的爆发,眼泪一滴一滴地往下落的模样,像是伤心难过到了极点,哭得伤心欲绝。那张白皙的小脸布满绯红,眼眶泛红,像一只被抛弃的小兽一般,说不出的可怜。

柏枭看到的时候,觉得心中一窒,转瞬又觉得这样才正常。

怎么可能说不爱就不爱?尤其是季徊爱他爱得那么深。

到了酒店,柏枭直接扯掉了季徊的外套,将外套扔进了垃圾桶里。

那外套上沾满了另外一个男人的气息,让他很不舒服。

柏枭提着季徊扔到了床上,然后伸手去捏他的脸颊。

直接将他嫩白的脸颊捏得红通通的。

季徊吃痛,睁开眼睛,表情有些茫然。

柏枭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你有什么话要说吗?”

柏枭等着他道歉的话。

他再给他一个机会。

季徊的反应有些慢,看了他好一会儿,才像是认出来他一般。

“……”

他发出一个音,刚想说话,柏枭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柏枭掏出手机,本来想直接挂了,但是看见来电的人时,还是按下接通键。

“柏枭,我和几个投资商喝酒,好像喝醉了,你能来接我一下吗?”一个柔柔的声音从电话那边传来。

柏枭迟疑了片刻,还是将被子给季徊盖上,转身走了。

季徊迷迷糊糊间,终于把刚刚那个音说全了。

“……滚。”

说完,揉了揉脸,就直接睡了过去。

……

季徊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头痛欲裂。

他是在酒店里?

他穿着昨天的衣服躺在被窝里,一掀开被窝,还有酒气散发出来。

季徊走进了洗手间,看着镜子里映照出来的自己特别颓废,眼睛红肿,胡子拉渣,头发乱糟糟,衣服皱巴巴,特别难看。

不过发泄之后,心情好了很多。

季徊摸了摸自己的脑袋,是谁将他送来酒店的?

阿龙?

刚想着阿龙,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正是阿龙打来的。

“季徊,你在哪里?”

“……”他就说阿龙那么抠门,怎么可能送他来这么奢华的酒店?

“酒店。”

“你没事吧?那衣冠禽兽没把你怎么样吧?”

“什么衣冠禽兽?”

“西装革履的,长相我不记得了,喝断片了。”

“我没事。”

阿龙这才松了口气。

挂了电话。

季徊撑着洗手台露出沉思的表情。

西装革履?

柏枭?

昨晚隐隐约约间,他似乎看到了柏枭。他恶向胆边生,想趁着酒劲恶狠狠地揍柏枭一顿,奈何自己没力气,扑了几次都没有成功。

难道那些不是幻觉?而是真的?

柏枭为什么会出现在酒吧?还把他带到了酒店?

柏枭并不是个多管闲事的人。

当然,季徊不会自作多情地以为柏枭在关心自己。

他这样做,肯定是有什么目的。不过柏大少的心思九曲十八弯,不是一般人能想到的。

季徊想不通,便没有再想了。

……

阿龙坐在吧台上,满面愁容地算着账。算来算去,这个月都是亏损的。他想再挣个一两年,就能全款买房了。现在越做越回去,这样下去,原本的半套房都要没了。

“阿龙,闲着呢?真羡慕你啊。”一个胖乎乎的身影晃到了他的面前,“我可是忙了一早上啊,店里一时招不到人,只能我自己暂时先顶上,做采购,一早上打了无数个电话。”

阿龙一口老血卡在喉咙口。

羡慕……羡慕你个头啊!

别以为肥rou遮掩着,就看不到你颧骨快升天了!

碎风的酒吧亏损大部分都是这胖子的‘功劳’。

这胖子的酒吧就在他隔壁,两人竞争了三四年,一向都是阿龙的酒吧生意比较好。然而,最近,胖子酒吧请了一个过气歌手,虽然过气,但是还是有一点名气,这生意一下好起来。人流量基本被他吸干了,阿龙这边的生意一下少了三分之二。

阿龙看着那一副嘴脸就呕血。

“这么想休息?那就让你那位驻唱来给我唱歌,你就能闲着了。”阿龙面无表情道。

胖子的表情顿时变得警惕起来:“这你就别想了,我们签了协议的,五年的协议,违约金,就是把你这家酒吧盘了也赔不起!”

阿龙轻嗤一声:“一个过气的歌手,那么宝贝干什么?”

“什么过气?稀罕着呢!要不你去找一个给我看看?”胖子怼他。

“我们阿龙不找过气歌手,要找个明日之星!”

这时,一个声音响起。

阿龙朝着门口看去,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门口,正是他徊哥。

作者有话要说:  这本饭饭尝试写一些剧情,后面会有无脑打脸剧情(捂脸)~

☆、第009章(小修)

季徊的手搭在阿龙的肩膀上:“哥们,我有一笔几个亿的生意想和你谈谈。”

阿龙沉默片刻:“谁上谁下?”

季徊斜睨他:“阿龙你也太不纯洁了吧,啧啧……”

阿龙:“……”

他确定以及肯定,徊哥的第一句话绝对不纯洁!

阿龙:“……哥们,你刚那明日之星是怎么回事?”

“给我准备两套衣服。”

很快到了晚上。

季徊看着舞台上的麦克风,他恍然回到很多年前,他在台上唱歌……

穿书前,他就是歌手出道,有一副好喉咙。穿书后,他的声音条件也很优越。

他喜欢在台上闪闪发亮,他喜欢那种万众瞩目的感觉。

深夜来临。

酒吧里坐着三三两两的人,比上次季徊来还要少一些人。

季徊换上阿龙准备的衣服,就上了台。

季徊唱了两首歌。

一首,他穿着白色的衬衫,勾勒出纤细的身形,细长的脖颈形状十分优美,那精致的容颜在淡黄的灯光下,像是泛着圣光,漂亮地有些不真实,他的歌声空灵、轻声吟唱,犹如天使一般。

一首,他换上黑色的紧身衣,画着眼影,他的容颜艳丽到妖异,明明是同一张脸,这一次却像是开在泥泞里的罂粟花,带着致命的吸引力。

季徊唱完后,阿龙都傻了。

他听过徊哥唱歌,但是今晚是完全不一样的观感,五年前是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