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韦恩少总的社畜日常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8

分卷阅读8

    而且……而且提宝是你自己喊出来的,我只是没有否认而已。

那时年轻的我并不明白,原来我这么早就已经完美实施了蝙蝠家族的不承认,不否认,不拒绝原则。

不愧是我。

噼里啪啦。

她们目光里有闪电。

我脊背一麻,对着另外两个姑娘疯狂摇头:“我当时只是和卡罗拉其实聊一聊。”

卡罗拉转头,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大多比男孩子更高一点,卡罗拉比我高了有一英寸,她踮起脚搂住我的脖子,在我脸颊上亲吻了一下。

“我们以后也可以每天都聊一聊。”

……

火·药桶终于被点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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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雷德双手抱胸看着我,他棕色的眼睛里面写满了不赞同。

“提姆,我以为你有点分寸,我之前提醒过你不要一口气招那么多女生。”

我两眼无神瘫倒在草坪上,精神和身体都受到过巨大的折磨,我耳朵里听不到弗雷德在说什么。

“女生是很麻烦的生物,你最好离她们远一点……”

“我没有……”

“你说什么?”

“我没有故意招惹她们,”我抬手捂住了自己的脸,避免自己糟糕的脸色露出来,“而且我觉得她们吵架不是为了我。”

弗雷德显然不相信我说的话,他挑起眉头。

“我总觉得她们吵到最后,仅仅是为了自己的尊严而吵架。”

这个小战争到最后女孩子们仅仅是为了自己的尊严而战,我觉得我作为一个女孩子们之间的战利品,丝毫没有享受。

我的贝克街小分队计划已经失败了,我发誓我再也不会组建这种所谓的小分队,我发誓我再也不去招惹任何一个这样麻烦满身的女人——就算这个女人只有7岁,也绝对不行。

弗雷德向我哧一声,他根本不相信我的信誓旦旦,但我是诚心诚意的。

呃,至少现在是诚心诚意的。

弗雷德看了我好久,像是在确认我的“只和男孩子玩宣言”,才屈尊颔首。

他突然弯下腰,把我从草坪上抱了起来。

“等,等一下!”

我慌的赶忙抱住他的脖子,明明我们两个一样大(虽然他比我大9个月,但我不承认),但是他的个头已经比我高了整整一个头。

这绝不是因为我太过于娇小的缘故!我只能说弗雷德发育的太好了。

“还是我抱着你去体cao室。”

我疯狂摇头,把自己的脑袋摇得像一个波浪鼓:“我自己来,我自己来!”

但我觉得弗雷德是不是有表现过失望?

我多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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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了我的贝克街小分队,对我的蝙蝠行动造成的影响巨大,但是三个小学生在一起对我的压精神压力已经让我决定放弃了,我实在是驾驭不来这个。

蹲点行动也被我的母亲阻止,我虽然骨子里面还是有点叛逆精神,但是为了珍妮特,我忍辱负重。

看来我的安乐椅神探要暂时无限期当下去了。

其实小学生生活也有一些可爱的地方,哥谭小学是一个教育质量很高的私立小学,像我就参加了体cao和跆拳道的课外兴趣小组——一种莫名的直觉告诉我,学这个一定会有用。

我也逐渐掌握了如何在课余包括课上的时间里面看自己的书,做自己的事——自然科学和行为科学是我颇为感兴趣的一些方面,这个世界上多了一些我并不清楚的新的科技发展方向,更有许多我从未听过的有关行为科学的理论。

还挺有道理的。

蝙蝠侠与罗宾——是的,这两个人正式出道了,我也愿意用蝙蝠侠和罗宾来称呼他们俩,他们值得这两个称呼。

蝙蝠侠与罗宾活跃度渐渐增高,黑色的蝙蝠也不仅仅是在哥谭的一个黑暗传说,他逐渐成为了一个城市正义的象征。

虽然他破坏公务,妨碍执法,还经常掀摊子——但我们知道他是一个好蝙蝠侠。

企鹅人,小丑,稻草人,谜语人……这些年各式各样的精神病院型反派也开始在哥谭流行起来。

你问我什么是精神病院型反派?

虽然哥谭日报不肯承认,其实就是哥谭特产的一种反派,以罪犯做事目的无确定性,只为追求愉悦而犯罪著称。

顺便提一下,企鹅人倒是里面一个比较追求经济效益的罪犯,我偶尔去参加宴会会看到他——这个家伙个头矮小,有着一个巨大的鹰钩鼻和橙色的短发,整个人在自己巨大的产业和阿卡姆精神病院里反复横跳,也不知道图个啥。

“为了科波特家族的财富和荣耀。”弗雷德补充。

“Oh,弗雷德。”

他瞟了一眼我手里据报纸上有关于罗宾的新闻,瘪了瘪嘴:“你一有空就看这个。”

我毫不犹豫点头:“你知道我是一个蝙蝠侠迷。”

“只是些蒙面怪人的新闻,报纸上从来都是这样的陈词滥调。”

我对他抱以微笑。

“哼。”弗雷德转过脸去。

“你总是这样,不会反驳我。”可惜这句话他的声音太小,我并没有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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蝙蝠侠在哥谭这个城市红火了以后,有一个好处就是说现在终于有人能拍到有关于他们的视频了——这就是热圈的好处了。

我坐在柔软的真皮沙发上,当一颗称职的沙发土豆,电视上正在循环播放着哥谭发生的新闻。

突然间,我坐直了身子。

这是一个条昨天晚上被拍到的视频,那个被基本上所有哥谭小孩子喜欢的小英雄(是的我知道某些嘴上说不喜欢的,实际上悄悄买了贴纸的小朋友,那个配色太显眼啦),他在空中抱着高耸的电线杆做了一个漂亮的转体,然后绿色的精灵靴轻盈的落在一辆红色的甲壳虫车上。

我呼吸不禁急促了起来,一道闪电突兀划破我的脑海。

这是迪克!

这个动作就是我以前最喜欢的杂技演员理查德·格雷森最拿手的动作——他是马戏棚里面的小知更鸟,每一个动作都轻灵的好像地球重力不在他身上起作用,迪克更是有一个习惯,他从高处往下,如果有杆的话,会在即将落地的时候做出一个跟头。

这个动作既没有必要,难度又很大,只有迪克,只有他!

罗宾就是迪克,迪克就是罗宾!

我的手开始颤抖起来,我的天呐,我发现了一个巨大的秘密。

我没有管电视上面记者后续滔滔不绝,评论员对于蝙蝠侠的辩论,我转头快速跑向用来放报纸的资料柜,按照时间顺序找出当年哈利的马戏团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