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可爱过敏原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07

分卷阅读207

    宋煜的保护欲、占有欲和青春期的情愫都在涌动,要如何去压抑那些已经多到快要溢出来的情感呢,年少的宋煜弄不懂,他想索性就不要见了,少见一面,少喜欢你一点。

他想过要做个合格的哥哥,给乐知时一尘不染的爱护和关心,但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你那个时候应该很难过吧,被我推开。”

乐知时很依赖地靠在他的肩头,“嗯,但是我还是很喜欢你,最喜欢你了。”

“多喜欢?”

“做课间cao的时候,体转运动,我都比别人慢几拍。”乐知时笑得很甜,“这样你转过来的时候,我就看到你的脸了,然后我就可以高兴一上午。”

他喜欢过去那个什么都不说的宋煜,是很天真的崇拜和爱慕。

“你每次看地理的纪录片,我都觉得你好厉害,和别人不一样。但我没想过,原来你对这个感兴趣,是和我有关。”

也不敢这样想。

“你愿意跟我分享你以前藏着不说的话,还有你的梦想,我就更喜欢你了。”乐知时抱住他,很珍惜地摸着他的后背,“我是第一个知道你小时候第一个梦想的人吧。”

“是。”宋煜很快又说,“也是唯一一个。因为那个想法很快就夭折了。”

“没有夭折。”他仰着脸对宋煜笑,“其实说到底,你的两个梦想本质上没有区别啊。”

宋煜吻了吻他柔软的嘴唇,“是吗?”

乐知时十分肯定地点了点头,“嗯。”

夜色里,他的眼睛很亮,望着曾经那么迷茫和痛苦的爱人。那个最优秀最骄矜的少年,一度在他的人生缺憾中,寻找自己未来人生的范式。

“不管是想救出更多受难者的救援人员,还是应急测绘的学者,都是一样的。”

他想救很多很多的人,很多很多的家庭。

“都是有可能拯救我的英雄。”

但最想救的,还是乐知时。

第95章出乎意料

宋煜跟着何教授第一次外出的前一晚,乐知时在公寓里收拾了好久的行李。

“带一件羽绒服吧,那边会不会很冷?我们这边都好冷。”乐知时站在衣柜前犹豫,左手拿着一件黑色羽绒服,右手拿着一件电光蓝的,“这两个哪个和刚刚那件灰色毛衣比较搭?”

宋煜觉得他很好笑,于是站到他的身后,把下巴抵在他的头顶,“我是去出任务,不是参加时装周。”

“对哦。”乐知时笑了一下,扭头看他,“不能打扮得太好看,万一被人看上怎么办?”他把蓝色那件挂回去,取下黑色这件在宋煜身上比了比,“嗯,这件比较普通。”

宋煜挑了挑眉,乐知时立刻改口,“就是不能完全发挥你的帅气值。”

惦记宋煜的人太多太多了,他恨不得能在宋煜的脖子上挂一个牌子,上面写着[乐知时专属,生人勿近]。

不过也只能想一想。

乐知时把羽绒服叠一叠,塞进宋煜的行李箱里,又在缝隙塞进去一个卷成卷的围巾,“这个要戴哦,围住脸就会暖和一点。我再给你放个毛线帽吧,我有好多毛线帽……”

“乐知时。”宋煜走过去坐到椅子上,把乐知时拉到自己跟前,手搭在他的腰侧,抬眼看他,“你这样真的很像一个小媳妇。”

乐知时眼睛睁大了一些,像是对他的形容表示惊讶。宋煜很快换了一个表述,“贤内助。”

“什、什么啊……”乐知时对这个词的反应不小,忽然间有些结巴,解释个不停,“我就是怕你去了会很冷,像上次去西北那样,而且明天一早就要走,我想着帮你收拾一下东西好了,你都坐着不动的。”

“不想收拾。”宋煜抬头盯着乐知时,脸上没有太多表情,很平淡地说,“没什么好带的。”

他在乐知时眼里总是很有序而自律,很少会有拖延症,这看起来一点也不像他。乐知时隔着毛衣摸了摸他的手臂,又拨弄他的表带,“那也不能不带呀。”

宋煜看似被说服地点了点头,“那带一个吧。”说完,他轻轻捏住乐知时的脸蛋,看着他的眼睛,“把你带走。”

听到这么说,乐知时有些不好意思,但又不伪装自己的念头,像小动物一样扑到宋煜身上,仰着脸笑得很可爱,“那你带吧。”

宋煜听罢,故意往后躲了躲,“算了。”

乐知时两手捧住他的脸,拉到和自己的鼻尖靠到一起的程度,“为什么算了?”

“你太招人了。”宋煜磕了一下他的额头,“带出去给我招惹一堆情敌。”

“怎么可能?”乐知时对他的说法很不满意,仿佛都是自己给他找醋吃似的,于是一下子从他身上起来,“我可从来没有主动招过谁。”

“有这张脸就够了。”宋煜觉得他对自己的脸很没有自知之明。

果然,乐知时对他说:“也不是每个人都喜欢我这种长相。”

宋煜无视了对审美的讨论,因为在他看来乐知时已经足够人见人爱,甚至到了一种令他困扰的地步。他的手指戳了一下乐知时的脸颊,指尖陷进柔软之中,一本正经地提问,“在你这里写一个宋,另一边写一个煜。”

他说得煞有介事,乐知时捉住他的手,觉得自己挂牌子简直太小儿科了。

“你这样我怎么出门?”

“那就不出门了,谁都不见,很安全。”

没来由的,宋煜心头涌起一些不算美妙的回忆,是小时候的事,忍不住自嘲地笑了一下。

他经常如此,看着乐知时就会想到一些过去的回忆,五年前甚至是十年前,都很清晰。

但他的表情变化被乐知时很敏锐地捕捉到,紧接着就是各种威逼利诱,想知道他想到了什么,笑什么。宋煜一副不打算说的样子,乐知时就每隔十五分钟说一次,直到他整理完宋煜的行李、和他一起洗漱上床关灯,准备睡觉了,他还是很执着地发问。

最后宋煜终于受不了,有些自暴自弃地告诉乐知时,“你小学的时候,就有女生追到家门口要跟你做好朋友。”

乐知时从侧躺的姿势变成趴到宋煜胸口,“真的?我怎么一点都不记得呢?”

“因为我把她赶走了。”宋煜的脸上毫无愧疚感,甚至有一丝非常非常不明显的得意。

“你怎么赶走的?几年级啊。”乐知时对此毫无记忆。

“我初一,你四年级。”宋煜略过了自己当时很不怎么样的态度,因为他默认乐知时是很清楚他对他人一贯的处事作风的,所以只是很简单地说,“周末上午,她来家里找你,准备邀你吃麦当劳,我问她有没有约好,她摇头,我就赶她走了。”

描述完,宋煜觉得这一幕有点熟悉,转念一想,好像对付沈密也是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