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总裁他非我不可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4

分卷阅读4

    沈太太不行

如果沈晏文确实脑子没问题,那一定是有什么把柄在谭总手里。不然他不可能非要娶自己这种不受宠的透明人——他既然能查出来自己平时做些什么,那想必自己在谭家的地位,男人肯定也清楚。

只是对方太忙,那句“不擅长说谎”他还未来得及反驳,沈晏文便接到了什么信息,匆忙看过后便提出先回去了。

“哦,那你慢走。”谭少琛茫然,全凭下意识地说了这么一句。

男人离开两步又侧过头,补上一句:“没问题的话三天后我会派人来接,婚礼我这边会安排好,细节我会和伯父商量。到时候见。”

这一刹那,他刚刚好看见沈晏文的右眼,和那颗泪痣。

他莫名觉得好像曾见过这样的眼睛,因为泪痣而让人莫名觉得可怜兮兮的眼睛。他凭白觉得应该是和某个男演员的特征重叠了,可谭少琛这个月看的电影就有好几部,他有些脸盲,根本记不住演员的长相,

“哦,到时候见……”青年刚说完,又蓦地反应过来,“什么到时候见啊,算我求你了,你找我二哥结婚好不好……”

沈晏文潇洒地走了,对他的话置若罔闻,空留下一人一狗站在阳光热辣的庭院里。谭少琛垂下头,大金毛仰头看他,那副表情就像在微笑。

“笑什么啊,你爸爸马上要死了你知不知道……”

虽然男人说了一堆莫名其妙的话,可在他耳朵里那更像是一种调侃——尤其是沈晏文一早就知道他那些话都是胡诌。他带着大金毛在庭院里逛着散心,脑子里反反复复都是如何才能解决这件事;然而他前一天翻墙被抓到后,现下散步都有人跟在他身后,寸步不离。

于是他脑子里除了土爆了的“一哭二闹三上吊”之外,再没有任何办法。

——

三天后。

“我真的不嫁,要么把我尸体抬去沈家吧。”谭少琛坐在窗台上,半个身子露在外面,右手绑着夹板,左手握着餐刀,就抵在自己喉结上。

他很平静,没有一点歇斯底里;可餐刀已经在喉结上摁出了红印,让人觉得他随时会插进自己的喉咙里。

一众佣人面面相觑,捧着他要换的婚服,和七七八八的东西,不知所措地看着他。

白苏珑叉着腰,没好气地说:“你省省吧,你要跳你早跳了,非要等今天?”

“白姨,”谭少琛抿着嘴,快要哭出来似的道,“你放我一条生路行不行,我就想在我爸手底下混吃等死,真的,我一块钱都不多要。”

“谭少琛,没人想要你死,你赶紧地换了衣服,上车。”白苏珑道,“多少人等着呢你知不知道,谭氏能不能活下去就看你了;你放我们家一条生路行不行?”

他们僵持不下,餐刀硌得他生疼,感觉都快流血了。

忽地,门外响起沉沉脚步声;他才抬头往外看,白苏珑已经展现出她惊人的演技,捂着嘴便啜泣起来:“少琛,白姨知道你委屈,可是只有你才能救我们谭家了,你怎么不能懂点事呢……”

谭总走了进来,将将好把她的话听得一清二楚,呵斥道:“谭少琛,你别不识好歹。”

青年怔了怔,更加哀怨道:“我好歹也是你亲生儿子,真要这么对我吗?”

“我怎么对你了?”谭总大步流星走进来,拨开自家太太便道,“这些年谭家没养着你?没给你治病?现在谭家有难,你连这点牺牲都不愿意,还敢问我这话!”

面对白苏珑时他尚敢顶两句嘴,可面对自己的亲生父亲,他真的不敢。

从他回谭家的第一天,谭品宏……也就是谭总,就没有给过他一个好脸。他嫌私生子丢脸,嫌他的母亲不会做人,怀了不知道堕掉,还敢带回谭家来认爹。谭品宏唯一愿意做的,就是施舍谭少琛一碗饭,替他母亲买座坟。

一开始谭少琛不知道,还以为肯替他治病,肯给他好衣服穿、好东西吃的父亲,一定很温柔。他想和父亲亲近,得到的只有冷眼;他想继续读书,却被白苏珑以“身体不好”为由,不替他办学;而他如果做错事说错话,轻则扣零花,重则挨揍。

谭品宏打起人来,可比他做生意的时候有魄力多了。

谭少琛是怎么知道自己容易骨折的呢,就是亲爹用实际行动告诉他的。

青年手在发抖,餐刀摁得更深:“爸,我真的不想……”“混账东西!”下一秒,谭品宏便掐住了他的肩膀,把人狠狠甩回屋内的地板上,“你故意在沈晏文面前做出那副样子,我都没跟你计较,你现在还敢顶嘴,我就不该让你回谭家!”

餐刀被甩落一旁,谭少琛摔懵了神,嘴比脑子快一步道:“要是不让我回来,现在也没人能嫁了。”

“啪!”

一记重重的耳光甩在他脸上,抽得他侧过头,耳朵里嗡嗡响。

“哎呀老公,算了算了,少琛结婚呢今天,不能打的……”

“不听话的东西!”

——哎,早知道就提前托个梦给他亲妈,让她憋着别生了。

“马上给他换衣服,上妆!十分钟之内给我上车,”谭品宏怒骂道,“不然你就自己跳下去,我好把尸体送去沈家!”

这一巴掌不仅当场把他打懵了,也把他再负隅顽抗的心思打散了。

佣人们七手八脚地将他扶起来,替他又是换衣服又是上妆,骨折的手被摆弄得很痛,脸颊上的红肿也被粉扑得很痛。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开始在心中自我安慰:逆来顺受也没什么不好的,只要沈晏文不打人就行,其他的好商量。

——

沈晏文本人看起来比较低调,但沈氏集团就讲排场了。

全百万豪车级别的豪车组成的车队排成长龙,浩浩荡荡地从街上飞驰而过。全京原大概都知道今天是沈家公子和谭家少爷的婚事,婚礼现场不少路人围观,其中不乏手持长枪大炮的媒体记者。

按理说,新郎得上新娘家接人;不过他们俩结婚压根就没新娘,这理也就不必再说。谭少琛被人带下车的时候,沈晏文就站在车门外。

男人今天换了身与他配套的西装,头发被精心打理过,是那天他们见面时一样,一丝不苟的背头。但他那张脸,恐怕光头也不会丑到哪里去。谭少琛如此想着,勉强地扯起嘴角,忍着脸颊上火辣辣地疼:“嗨。”

在会场的嘈杂声中,他听见沈晏文低声问:“你的狗呢。”

“啊……”他实在提不起精神,有些木讷道,“结婚还带狗呢?”

“那等结束了我派人去接。”男人道。

这话也没什么值得感动的地方,可不知为何,谭少琛就觉得鼻酸。他看向男人,皱着眉有些可怜地说:“你真准我养狗啊?”

“在你家的时候我应该说得很清楚,”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