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耽美小说 - 被标记的金丝雀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

分卷阅读2

    果然是他。

眼前这个高冷得仿佛将所有人都拒之千里的男人,白鹿曾见过一次。

他的模样几乎一点都没改变,那依然是一张二十多岁人的面孔,仿佛这几年过去,连时间都更偏爱他。

五年多以前,在大学教学主楼的一间多功能大教室。学校举办过一次创业讲说,请来几个毕业多年的优秀校友回校分享创业经历。

这个秦先生便是其中一人。

他是最后一个走上讲台的,白鹿至今对他印象深刻。这个令人止不住憧憬的男人,他的名字叫秦冕。

秦冕站在讲台上,跟前两个被社会尘气完全同化的校友一比,简直清新脱俗,如鹤立鸡群。

至少那张脸是对得起‘鹤’这个形容。他目光犀利,眉间锋芒正盛。

白鹿当时觉得耀眼,只以为是那日教室里灯开全的缘故。依稀记得,那时候的秦先生,约莫已快三十冒头的年纪。

秦冕站在台上,姿态高冷漂亮,像亭亭净植的莲。他问他们,“你们觉得我的成功有捷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捷径,我捷径的起点不过比你们大多数人高一些罢了。捷径也许可以为你遮风挡雨,保证你们衣食无忧。但成功他从来不给你们走捷径的机会,真正能让你们多年后再回首能见得光芒不后悔的道路一定是披满荆棘的那一条。优秀的信仰会引导你们只能去做第一个破风斩棘的开阔者。”

秦冕全程不苟言笑,语言冰冷疏人。从他上台肇始,教室里就鸦雀无声,落针可闻。兴许是气势太强,当他说完一大段临场发挥的半小时内容后,大家才如梦初醒,这个男人该是比他沉静外表看上去更凶狠泼辣。

他清了清嗓子,一副骄冷模样,“还有其他问题吗?”

半分钟的死寂让原本空阔的教室显得有些孤单。

突然有‘勇士’带头站起来。他问他,“秦先生,你身材这么好脸又这么漂亮,请问你做过模特儿吗?”

众人哄笑。

秦冕镇定自若,优雅换了个坐姿,打量着提问男孩,突然一挑嘴角,视线扫过整个教室,“你们笑什么,我为什么不能是个模特儿?”

气氛急转直上,如冰冻三尺一瞬间化开成春风十里。台下甚至可闻窃窃私语。

秦冕挺了挺宽阔胸肌,结实的肌rou在紧身衬衫下若隐若现。他修长的十指参差抵在下颌,“那我就不客气当作是你们认为模特儿不如我好看了。”

台下众人又笑。

教室最后一排的白鹿像是中了蛊,突然站起来,“秦先生,您还是单身么?”男孩腼腆内向,这是他第一次在如此多双眼睛注视下说话。秀气的脸上立马憋红,羞人的红色一路向上,烧到耳根。

最怕,教室突然又安静。

秦冕好整以暇仰着脖子,隔着绵密人群远眺这个站在最后一排的男孩子。男孩该是才理过头发,不太和谐的刘海只剩短短一茬,有点傻,不过显得人挺精神。

他正欲开口,不解风情的下课铃声却恼人响起来。负责场控的老师带头起身鼓掌欢送,说今天就到这里。

众人发出失望的唏嘘声,窸窸窣窣,人群陆陆续续起身离开。

讲台上的男人始终气质张扬,尽管他嘴角带笑仍旧予人不可亲近的冰冷,同校园乏味文绉的纸卷气息格格不入。他身架高宽,裤管修长。不论站坐都显得及其放松,仿佛这副好皮骨与生俱来,并非规矩所框。

白鹿脑海中所有的溢美之词如潮水般迅疾退去后,最终只剩余一句形容。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心脏处蠢蠢欲出的节拍让人不安又亢奋。白鹿拨开密不透风的人群,一路往讲台上窜。由于紧张兴奋过头,不过几步路,他却喘得像条狗。

清瘦的少年站在比他高出一个脑袋还多的秦冕面前,手指抓了抓毫无美感的刘海,鼓足十二分勇气红着脸说,“秦先生,很高兴认识您,我很喜欢您!我赞同您今天说的每一个字,您可以为我写一句话吗?什么都好!”

秦冕皱了皱眉,不过他瞥到男孩手中翻旧的高数书时,还是妥协,“写在书上?”

“对!”

“我没带笔,你有吗?”

男孩眼里放光,笑出嘴角两个酒窝,“我有我有!”

秦冕那时候只觉得这孩子天然,单纯,心气高,似乎对未来充满期待,于是便没忍心打击他。连秦冕自己都不明白,当时不过多看他两眼,手里的笔竟像惹了风月,写下完全不符合自己严肃风格的纯白愿景。

‘最不该辜负,惟有少年心气。’

第二章取宠未遂,倒是好一番哗众

白鹿走神不过半分钟,秦冕等人已消失在视野里。

他突然转身跑起来,一边跑一边将耳麦打开,“那个……我身体不适,今天不接工作了。”说完又飞快摘下来塞进裤兜。

幸好。人没有跟丢。

白鹿追过去时正撞见他们进了走廊尽头的包房,索性原地转了半圈直接留在房间外,靠着墙壁盯着走廊灯箱,不知在想什么。

包间隔音太好,除去会所淡淡的背景音乐,他什么都听不见。

掏出手机看了眼时间,不知不觉都过去半个小时,其间除了手提酒水的人,再不见别人进出。

白鹿竟莫名松了口气,有些开心,一挑眉毛,看来秦先生今晚并没有点名‘美人服务’。

手捧酒瓶的酒童正要扣门,却被白鹿拦下来,“酒给我,我拿进去。”

酒童一头雾水,不过他认识白鹿,也不多纠结就将手里名贵的红酒递出去。

白鹿将领口俏宠的红色蝴蝶结摘下来塞给酒童,把额前刘海收拾得妥帖清爽,从兜里掏出皮筋将脑后的头发利索系成一个小马尾。最后把墙壁上镶嵌的金属装饰当作衣冠镜好生照了一番,才算勉强满意。他一瞥身旁呆若木鸡的酒童,猝然一笑,“看够了么,你的手套也给我。”

可能秦冕的杯子已经空了多时,白鹿刚一进去就被一个一口方言的老板教训两句,“送个酒都这么磨蹭,中看不中用。”

白鹿直接无视此人,远远的,目光就锁定在那人身上。

秦冕正低眸跟身边的人聊天,像是在说一个投资远景。他甚至都没抬头看一眼刚进门的青年。白鹿不懂那些生意上的东西,径直走过去,几乎走到秦冕跟前才将视线从他脸上移开。

他俯身捡起茶几上的启瓶器将手中的红酒小心开瓶,熟练掺入醒酒器时还规矩默数流速,每一个动作起落都利索漂亮。

将将苏醒的红酒贴着石英玻璃流下,与空气充分纠缠,声音清脆又干净。待红酒入杯,倒酒的人自然就该悄悄退下。

可白鹿此时并无离开意思,他突然开口,“这瓶tiG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