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言情小说 - 快穿炮灰女配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640

分卷阅读1640

    公司这样做是顺势而为,那些人黑你黑的越厉害,你翻身之后身价涨的也会更厉害。”

“张哥,你和我在一起这么久了,我要真只是你公司里的一个单纯的艺人,公司做这些事我不会有任何得意见,可是我们之间,我们之间就如你说的,那么一段时间都是奔着男女关系而去,你瞒着我做得那些事,对不起我实在没法接受,我过不了这个坎。”

张天佑将戒指放进了自己的口袋中,“你一直都没说过,却一直都在疏远我,是不是今天我不求婚,你也不会把这些话说出来。”

明歌微微点头,“张哥,对不起,其实你很好很好,就是我自己没办法把公事和私事分开。”

“我知道了。”张天佑拍了拍明歌的肩膀,“今天是我突兀了,你别放在心上,也别在心底有疙瘩,就算不能再进一步,我还是希望我们之间能成为朋友。”

张天佑这个男人,他身边虽然有很多夏治那样的人,但明显,他在其中是个特例,就是求婚被拒,他也不失自己的风度涵养,能够进退有度的让他和明歌两个人都不会尴尬。

“张哥。”明歌说,“谢谢你。”

张天佑笑了笑,“谢什么,你应该早点把心事说出来。”

明歌点了点头,张天佑重新伸手拍了拍明歌的肩膀,“我订了一处餐厅,虽然没有往预期的方向发展,不过我们两个应该还可以一起吃个饭吧。”

明歌失笑,“当然可以,免费蹭张哥的饭,简直就是我的荣幸。”

一顿晚餐依旧是谈笑风生,可是两个人之间再也回不到先前得那种默契融洽的氛围中了。

偶尔垂头之际,明歌的眼底是一种难以言说的怅然,张哥插手她的事并不是一次,她就是再欣赏这个男人,也没办法抛开心中的芥蒂。

于子初十八岁的时候就迫不及待的在明歌生日那一天求婚,他的求婚还是在他的一场巡演的舞台上,这一场求婚也是在瞬间让整个演唱会都沸腾了。

于子初只有十八岁,可明歌多大了,明歌已经三十多了好伐,自家的男神眼看就要长大成人,一眨眼却被一根黄花菜啃了,简直没人能受得了。

最重要的是大家一直以为两个人是姐弟,当然还有些人以为两个人是母子呢,现在于子初向明歌求婚,好多人都在转播的视频上刷屏骂着两人****演唱会的众人也非常激动着呜呜呜大哭,她们倒是想跑上去把男神从明歌的身边抢走呢,可是男神告白求婚的时候都流眼泪了,说的话实在太深情,让人不流泪都难。

男神从小到大的生活那么坎坷,虽然觉得男神喜欢明歌可能是因为一种恋母情节,可是大家实在舍不得去指责并戳破男神的美好梦想啊。

舍不得男神受一点点的伤害,只能忍着痛苦流泪祝福。

“明歌,我从十岁的时候就想着你能嫁给我,我一直为我的目标努力着,如今我十八岁,终于成为一个成人,我已经可以为自己说的话负责,明歌,我是真的喜欢你,你,嫁给我好吗,我一定会让你幸福的!”

于子初跪在舞台最前面的宾客席旁明歌的面前,他手中捧着一朵鲜花,鲜花的中央是一对对戒,他微微仰头望着明歌,灯光师将灯光打在了明歌和他的身上,背景音乐是他另外两个同伴低低唱着的求婚歌。

满场的人都在喊着在一起,虽然哭泣声好多好多,虽然女孩们都是泪流满面,可是大家都摇晃着手中的荧光棒用尽力气的喊着在一起。

明歌在也低头望着眼前的小男人,周围的声音那么多那么多,可是此刻,在她和于子初的眼中都只有对方,许久许久,她看着于子初那蓄满了泪水得眼,轻轻的应了一声好。

她伸手,任着他将戒指套上,任着他拉着她的手,两个人一步步的走上舞台,于子初的个子蹿得高,又早早的就进入了社会,他的脸上其实一点都没有小孩子的稚嫩感,明歌又脸蛋嫩,两个人站在一起还真没有违和感。

订婚之后的于子初,他开始每天都在数日子,都在算着自己还能有多少天才能和明歌结婚,当然数日子的同时也不忘每天都想方设法的爬明歌的床。

娱乐媒体们一开始对这一段老少配并不看好,毕竟男女之间男人比女人大十多岁属于正常,可这是女人比男人大啊,还大十多岁。在女人容颜老去的时候,男人可正是壮年呢,而且大家纷纷觉得于子初就是因为恋母情节才会选择明歌,迟早有那么一天,于子初会遇到他真心爱慕的女孩子然后把明歌踹掉。

当然,乱/这种说法也是必不可少,于子初的小粉丝们一点都不觉得自己的男神有问题,哪怕男神在公共场合一直在说是他追求了好久明歌,可小粉丝们就是觉得,男神是被明歌这种久经江湖的老女人骗了,无数小粉丝们因为这件事情伤心欲绝的直播绝食,甚至还有小粉丝直播请人做法术把明歌驱除。

发觉自己的粉丝都很不理智的时候,于子初在自己的合同期满的时候,宣布退出娱乐圈,这可真是个一劳永逸的办法。

第1704章小明星和大明星的日常

于子初年纪轻轻就退出了娱乐圈,在小粉丝们崩溃大哭的时候,于子初竟然在学校里冒头了,他从电影学院的摄影系毕业,进入了导演这个行业,唔,竟然还做的有声有色。

夫妻一起参加访谈节目的时候,主持人让两个人相互在白板上写下对方喜欢的和不喜欢的事物。

抬起木板的时候,于子初的白板上写的是:明歌最喜欢我,最不喜欢我掉眼泪。

明歌在白板上写的是:子初最喜欢我,最不喜欢睡沙发。

主持人让两个人在白板上写下和对方在一起记忆最深的一件事。

于子初:和明歌在一起的每一件事都记忆很深,最深就是那次我手术后醒来没看到她很难过,结果身边的人告诉我,我手术了快四十个小时,是她和我一起在手术室里拉着我的手不放,我虽然没看到那画面,可是至今都觉得生死关头她拉着我手的事儿我一辈子忘不了。

明歌:印象最深就是他手术的时候我在旁边看着,他脑袋被削开各种手术工具在他脑子里乱戳的画面。

两个人回答的虽然一样,可却又不一样,不过明歌的回答让主持人笑惨了,明歌在主持人的笑声说解释,“其实还要谢谢那些在子初脑子里乱戳的医生,是他们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