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言情小说 - 快穿炮灰女配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259

分卷阅读1259

    然而她花了钱请了水军,这些水军们不仅没有攻击明歌,反而调转方向攻击她。

不仅放出了她与男人幽会的照片,还放出了她嫉妒同班同学严明歌抢了她风头演了铁娘子的这个角色,花钱请水军,让水军们怎么能把明歌弄得翻不了身就怎么写,上面的聊天截图清清楚楚的写着,这女人暗示水军可以写流产啊,违章打交警啊,或者吸烟喝酒玩弄男人的这类吸引人的话题。

这是宁嘉懿的小号,而且以防万一,宁嘉懿还是乔装打扮之后在网吧登陆的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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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里新来了一个男人,因为没有了多余的楼层,要么这男人和某个谁住一层,要么就被明歌带回家,大家肯定不希望孟廉去明歌的楼上,但是也不想和别人共挤一处有木有,所以诡异的沉默之后,安朗说:没有不良嗜好就和我一起住吧。

一听安朗这话,大家都对孟廉投去了同情的目光,上次明歌带回来的崔九貌似进了安朗的楼层就没再出来过…

明歌很烦躁,人满为患,要盖新楼得需要月票呀!

第1311章教官大人的爱情

可耐不住如今这世道哪里都有监控啊,媒体们把这事炒的热热烈烈的,于是转眼的时间,宁嘉懿就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而且因为这种花钱雇水军黑别人的事某方面来说不仅属于人品低下,还是犯法的存在。

所以宁嘉懿被校方开除了,而且还面临着会被受害人严明歌控告的局面。

当初和宁嘉懿签约的几个合作方,也都一脚将宁嘉懿蹬了,就连娱乐圈里那位很赏识很喜欢宁嘉懿的大咖导演也嗅到了宁嘉懿身上带来的nongnong的危险味道,他是圈里的人,一查严明歌的底细,便没再靠近宁嘉懿这女人。

明歌在病床上足足昏睡了半个月的时间,她透支了精神力,所以才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醒来的时候,孟廉并不在身边,房间里只有宿主的母亲。

她从宿主母亲口中得知,她睡了半个月,前几天孟廉一步不离,但后来孟廉有个不能推卸的任务,所以出任务去了。

等孟廉回来的时候,明歌已经出院,并且进入了铁娘子的剧组中。

铁娘子是在高原上取景,一众演员们都是在大山深处,大冬天的实在是苦不堪言。

大概是因为太冷,大家就非常认真着不想浪费时间,所以拍摄都很顺利。

到了尾期的时候,明歌拍完自己的戏一出戏棚子就看到了门口的孟廉。

这么多日不见,两个人的目光交汇的那么一瞬,分明是有些尴尬。

尤其是孟廉,他因为在外面站着,脸冻得红红的,鼻子更是红,这一次彻底剃了光头的他,穿着一件毛领军大衣,这土土的军大衣硬是被他这冷厉的五官穿出了军人的威猛气势,能把痞子般的光头形象变得高大上,孟廉还真是第一人啊。

此刻的孟廉,他一双眼睛望着明歌,隐忍的激动,也有无法言说的内疚。

明歌在短暂的愣怔之后,立刻笑的甜蜜,“孟哥哥。”

一声娇憨憨的孟哥哥将孟廉的心绪唤回,他几步上前抱住了明歌,将小小的人紧紧的拥进了他的怀中。

明歌进了剧组这么久,一直没人来探望她,她更是一个乖巧的不能再乖巧的女生,和任何男性都是保持距离,让大家心底对她多多少少都有些怀疑,怀疑她是不是被某个大人物包了,所以才不敢撩汉子。不过剧组里的人都是人精,都不会大咧咧的说出来。

而如今,他们议论的女孩子竟然在众人面前直接扑进了个男人的怀抱里。

不等大家反应过来,明歌拉着孟廉已经和大家介绍开来,“这是我未婚夫,来剧组里看我,那个,晚上请大家一起吃饭啊!”

导演打趣了明歌几句,明歌就顺势请了一天假。

孟廉不爱说话,不过晚上吃饭的时候,还是敬了在场的众人几杯,连连表示谢谢大家照顾明歌,他车上还带了一堆某边疆的土特产,都分发给了众人。

吃饭的时候,明歌碟子里的虾啊螃蟹,都是他在帮明歌剥,明歌的碟子里被他夹的菜堆得好高,明歌杯子里的水更是没缺过。

这种无言的照顾,让大家实在眼红的不行,偏当事的两人都不自知,一个吃得嗨,一个剥得嗨,妥妥虐狗啊!

有几个人打趣着问孟廉是什么工作,但都被导演转移了话题,拍戏的人很会看眼色,立刻不在这个话题上继续。

一顿饭吃的和和美美,晚上的时候,明歌也不避讳,直接带着孟廉回了她的房间。

“开了几天车?”明歌一进房间便心疼的打量孟廉的脸,“累了吧,多久没睡觉了,瞧你脸上这两黑眼圈,毛孔也好厉害……”

孟廉痴痴望着明歌,他捏住明歌的手几番欲言又止,还是明歌催他先去泡个热水澡,他这才想起自己好多天没洗澡了,所以才去了浴室里。

浴室里的水声哗啦啦的响起,明歌拿起自己的剧本看了一会,看到孟廉从浴室出来了,她放下剧本踮起脚在孟廉的下巴上亲了亲,“我也去洗一下!”

孟廉点了点头,在明歌亲他的时候,他微微后侧了下,很久没刮胡子了,他下巴上一定全是胡渣,他知道明歌最怕嫩嫩的脸被他的胡子扎到。

洗完澡,换了一套睡衣,明歌在自己的行李箱里找啊找,找了一套孟廉的睡衣,“刚刚忘了拿,快试试你能穿不能穿。”

“什么时候给我买的衣服?”

“上次给我买睡衣的时候就想着你肯定回来,所以连你的都买了,你看,还是情侣装哦,我的是牛奶色迷彩,你的是灰色迷彩,喜欢不喜欢。”

孟廉重重点头,“喜欢!”

更喜欢的,是她什么时候都不会忘掉他。

让他喜欢到甚至有种想放手的冲动了。

等孟廉换好了衣服,明歌让他坐好在椅子上,从抽屉里找出剃须刀帮孟廉刮着胡须。

“这一次备了剃须刀,就猜你会用到,果然有备无患。”

孟廉没有说话,一双眼睛定定望着明歌,明歌就笑着打趣,“孟哥哥,你就不怀疑这些东西是我为别的男人准备得吗?怎么用的这么坦然啊。”

孟廉双手紧紧的握在明歌的腰际,他其实更想搂她入怀,何德何能,有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