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言情小说 - 快穿之拯救人生赢家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98

分卷阅读98

    己养伤,养了几个月才好了一点,然后就带着六岁的原主,搬去了另一个县城,不仅如此,他还让原主换了男子装束。

“这世道,女子总是活得艰难,还不如就做个男人……”原主父亲当初说的这话,原主一直铭记于心。

原主跟着父亲学医,一学就是七年,八年前,原主的父亲也去世了。

原主就女扮男装,在这边塞小城当起了大夫。

她年纪轻,找她看病的人并不多,但也能勉强糊口,不想这么过了两年,附近的驻军死了军医,竟然直接就把她抢了去。

十五岁的原主,就这么成了一个边关张校尉手底下的一个军医。

朝中有规定,军营里不得有女人,这边关男多女少,普通士兵更是沾不上女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原主若是被人发现其实是女子,一定会被军中如狼似虎的士兵给撕了!

原主深知这一点,千般小心万般谨慎,仗着军医能有个小屋独自居住,总算将自己的性别瞒了下来。

而今天,原主是出来采药的。

边关苦寒之地,如今又是深秋,其实采不到什么草药,但运气好,能挖到一些野菜……

军中的军粮已经很久没人送来了,近来军中士兵顿顿吃米糠煮的汤,全都饿得前胸贴后背,原主就是饿得受不了了,才仗着自己是军医能出来挖草药想要弄点野菜回去啃,却不想竟然遇到了戎人……

后来那些戎人追赶她的时候扯开了她的衣裳,还让人发现她其实是个女人。

怪不得蛋蛋说只有这个身体能给她用……这军营里,就她这么一个女人!

“蛋蛋,还有多远?”郑璃问道。

“主人加油!军营就在不远处了!”蛋蛋对郑璃道。

“你早就这么说了……”郑璃叹了口气,但依然受了些鼓舞,加快了脚步。

她跟着蛋蛋往前走,又走了一小时,这才终于看到了军营。

然而,瞧是瞧见了,望山跑死马,真要过去估计还要走上一小时……

郑璃深吸了一口气,咬牙往前走去。

原主一大早出的军营,郑璃回去的时候,却已经天黑了。

这个军营里人不多,统共也就驻扎了一千多人,并且只有原主一个军医,因此那些将士全都认识原主,见到郑璃回去,便有人道:“小顾大夫,你怎么去了这么久?”

原主姓顾,年幼时因为是女子,没个名字就“大丫大丫”地叫着,后来换了男装,她父亲就给她起名为顾勇,而军营里的人,则习惯叫她小顾大夫。

她刚来军营的时候才十五岁,着实有点小。

“我遇到戎人了。”郑璃刻意压低了声音,用低沉的声音道。

守门的士兵被吓了一跳:“什么?”

郑璃很快就被带到了张校尉面前。

时常有戎人越过边境劫掠,在边关遇到戎人,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但这儿有军营!

这边并无村庄就只有一个军营,戎人来做什么?

郑璃把自己遇到的事情改头换面告诉了张校尉。

她说自己出去采药,走到一半发现有几个戎人在窥探军营,就悄悄跟了上去,这才回来晚了,中间还不小心摔伤了。

张校尉一点没怀疑,他面色越来越凝重,然后挥挥手,就让郑璃走了。

“顾小大夫,你真的见到戎人了?那些戎人是不是青面獠牙,身长九尺的?”郑璃离开张校尉的屋子,立刻就有人好奇地过来问道。

其实在这边塞,是时常会见到戎人的,这军营里的老兵,更有不少人跟戎人交战过,但就算如此,依然有着很多跟戎人有关的不实谣言。

比如说戎人各个都长得极为凶恶,青面獠牙身长九尺什么的。

“见到了,他们长得也就那样,但个子比你高一个头。”郑璃实事求是地说道。

从原主的记忆来看,汉人百姓想要吃口rou很难,倒是戎人身为游牧民族会吃很多rou……戎人长得更高大这是很正常的。

“顾小大夫,你运气真好,竟然没有被发现……听说他们会吃人。”那人又道。

“我受了伤,要休息了。”郑璃浑身难受,不想再跟这人说话,直接道。

原主为了避免被人看出异状,本就是不怎么跟人打交道的,那个士兵被郑璃一句话怼回去并不觉得奇怪,憨憨一笑就走了。

等它走了,郑璃总算回到了自己的住处。

原主说是有个单独的住处,其实是住在军营放药材的仓库里了。

这营地里就只有原主一个大夫,所有的药材都归原主管。

当然,张校尉允许这样,主要也是因为……军营里其实没什么药材,这些药材还大多是原主带人挖的,而不是上头给的。

郑璃学过西医,也学过心理学,但对中医了解不多,只闲暇时看过一些书。

幸好,她有原主的记忆在,倒也从那些药材里,给自己翻出了几样活血化瘀的药。

这些药保存的并不好,药效失了很多,郑璃这会儿累极,懒得熬药,干脆就生啃了一些,然后躺到了床上。

她的床就在屋子的最里面,是几块木板铺成的,而木板上面,是厚厚的一层干草外加一床被子。

这地儿布料奇缺,除了军官没人用床单,大家都是直接睡干草的,就连被子……

原主的这被子,里面塞的也是干草。

他们根本就没有棉絮可用。

说起来,她还算好的,好歹有床有被子,有些士兵什么都没有,是斜斜地在泥地上挖个洞,生火把里面烤干,然后铺点干草,睡在洞里的。

郑璃钻进被子,又从自己的“草窝”里挖出一小包炒熟的麦子,然后往嘴里塞了一点,慢慢嚼。

这是原主存下的粮食。

朝不保夕的日子过多了,原主就有了个藏粮食的习惯。

她到手的军饷,几乎全拿来买粮食了,她的被子里,就藏着好几斤的炒麦子。

这麦子是带着壳一起炒的,就跟现代的人喝的大麦茶差不多,不过原主可不用它泡茶,都是直接嚼了吃。

麦子很粗糙,拉嗓子,但大约是太饿了,郑璃觉得这麦子简直香得不行。

她嚼了一把麦子,终于没那么饿了,这才沉沉睡去。

郑璃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天光大亮。

近来军营里断粮,也就免了cao练,大家干躺着不动让自己饿起来慢一点,以至于都这会儿,军营里还静悄悄的,一点声音都没有。

郑璃从床上起来,感到自己的手脚酸疼的厉害,肩上的伤口倒是没那么疼了。

休息了一晚上,她终于有空考虑自己的处境。

这个世界,是她做任务以来遇到的世界里最危险的一个,她现在一定要尽快养好伤,再尽快熟悉自己的力量,免得最后打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