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言情小说 - 这个梦我喜欢!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92

分卷阅读92

    第一个上去读书以及被叫道后顺畅地把三页念完都是相当长脸的事,念错了或不会念也不要紧。伊芙正巧赶上表演日,她看到下面的人起着哄纠正,杂耍艺人因为错别字作出一副滑稽相,大家哈哈大笑起来,要是有屋顶一定会被声浪掀翻。这表演在看过专业宫廷诗人表演的贵族眼中实在粗俗不堪,但一直广受平民欢迎。

仆人们看到了热闹,伊芙则看到了更让人心惊的东西。

她说不好哪些东西不同,因为几乎每个地方都变了,让人无从说起。成千上百识字的平民有时间聚在一起享受游戏,平民、边境军、修道士们不分彼此地走在一块,omega抱着孩子挑选着商品,熙熙攘攘的商贩和远来的客人,不是羊皮的纸和字迹宛如出自一人之手的大量书籍,平地出现的集市还有旅店……太多了,伊芙善于捕捉每个细节加以分析考量,于是她只在新提比斯城里走了一圈,就觉得脑子几乎过载,整个人有点晕乎乎的。

到底发生了什么?改变这个城市的人,是有多么可怕的手腕啊。

安娜。苏利文推广的种植活动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进而推动社会分工细化,促进生产关系的演化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对教育的推广又使提比斯防线的建设进入良性循环……后世的学生这样回答这题,说得好像她真心这么规划过一样。

不,安叙几乎毫无计划,她对导致的结果的推测还没有伊芙来得多。她只是搭起了架子,然后一切就发生了。

大丰收加上不重的税赋让平民们有能力考虑温饱以外的东西,有余钱购买商品,并发现用自己擅长的劳动换取不擅长的更为省力。山民们自产自销自力更生的生存方式被打破,他们变成了农民、铁匠、裁缝、工人、小贩等等等等,共同的居住地和被打散的村落为消除偏见、世仇提供了可能。堡垒边形成了新的居住地,交易变得频繁,商人逐利而来,而识数的边民也不再害怕被商人蒙骗,对外人仇视的减轻、繁华起来的商业和自发组织的娱乐方式吸引了不少游客……

这都是些笼统的发展,其中也有些不大不小的关键事件。

冬天兽潮来时安叙为了避免上次的惨剧,没一下子出手,边境军和边民自己就把兽潮打退了。上次清理的太狠让兽潮变轻是原因之一,另外就要怪他们播种时头脑过热,位置不好,田地在会被兽潮碾过的城外。边境军和边民以前所未有的热情迎接了这群可能会糟蹋掉他们心血的强盗,士气之高昂真能让国王的卫队心悸;修道院一改缩头乌龟的常态,修道士们在院长的鼓舞下奋勇地为自己明年的分红而战。守卫成功后大家举办了烤rou晚会,当然,选在一个不是斋戒日的日子,双方都觉得对方好像没那么混蛋。

南希加入到教书的队伍中,这老本行她做得很轻松,广受学生们欢迎。她体谅安叙的钱包,上课时用白色粉末涂抹手指,在黑色石板上书写。不久后有学生给她弄来了方便书写的白色石头,安叙发现那玩意是石灰石。少女猛然想起自己的造纸术缺少了什么,用来泡树皮麻布的水得是碱性的啊!

她使用了收割下来无用的麦秆,放到石灰水里泡了三天,再放进大锅里煮一天。捞出来的东西清洗后碾成扁扁一块,捣啦,淘啦,放置若干时间,用杆子捞……后面变得这么含糊是因为安叙再次不记得怎么搞了,好在她如今是个振臂一呼万人相应的人。她把想不明白的烂摊子交给了匠人们,最后成功得到了草纸一样烂但是能用的纸。感谢劳动人民的智慧。

既然造纸术搞定了,能配合升级出书籍制造大法的活字印刷不来一发吗?当然来啊!异能者用科技黑箱先实验出可行的方法,接着再反推出正常人可以学习使用的手段,造纸、印刷业就这样强行被弄了出来,为年龄跨度很大的学生们印制教材足够养活这个新生儿。不算昂贵的空白本子也被装订贩卖,它在商人中大受好评。商人们找到了可以随意算账并且销毁也不心疼的纸张,同时提比斯防线的计算方法和只有十个的数字符号也开始在商人中流传。老派的商人也承认,它们比十二个数字的繁琐算法方便许多。

就如安叙认为的,这个世界仿佛会自我修复,弥补她制造的超出时代的bug。提比斯边境的一切变化仿佛被拔高的树,树根正在自然生长,好在土壤中站稳。

她所缺的,只是时间,还有很多很多好用的人。

安叙找到了伊芙。

“要全部?”伊芙重复道,“包括那些协助修订商业法规和负责管理的人,全部都要?”

“对呀!”安叙连连点头,“你真是帮了大忙!”

“您不怕我借机影响您的权威吗?”伊芙问。

或许是被冲击得太过严重,或许是因为这个地方的建造者与伊芙的想象相差太大,伊芙忍不住试探着说出了心里正想着的东西。

“无所谓啦。”那个她从未看透过的神眷者笑道,“那又不是多重要的东西。更何况……”

少女眨着浅色的眼睛,傲慢地说:“你觉得你做得到么?”

第64章

一队骑兵在草原上疾驰。

不像丘陵与森林密布的提比斯,北方的汶伽罗防线附近有着大片草原。如今正值初夏,马蹄踏进长至成人膝盖的野草中,惊走许多野兔。一只啮齿动物从草丛中伸出长着大龅牙的脑袋,乌溜溜的眼睛盯着快要经过身边的队伍,看起来人畜无害,还有些可爱。

最前方的骑兵目光一偏,快如闪电地搭弓射箭,长箭眨眼间穿过三百多米的距离,射穿了啮齿动物的脑袋。它“笃”一声被定到地上,旁边的草丛变成了一锅沸腾的汤,无数不知名的东西将草丛钻得一整乱晃,好一会儿才重归平静。

这种动物叫地松鼠,群居,杂食,每个群落的哨兵寻找猎物,确定目标后蜂拥而上,无论对象是一棵树还是一只活物。长出晶核的地松鼠牙齿中有毒素,三口就能让普通人慢慢麻痹,即使对于正规军,它们也是相当烦人的拦路者。

骑兵们的队伍对此视而不见,直到来到森林边缘才放慢了脚步。森林里虽然有熊和猞猁这样的大动物,但基本都是独行侠,平日不会袭击军队,更别说这支队伍。

他们没有旗帜,只有胸前绘制着三道青色风纹,领口别着盾与火鸟构成的徽章,这意味着他们是疾风骑士团,隶属荣光骑士团的下属支团。

一行三十三人穿着轻皮甲,全背着长弓,一身打扮并不像寻常骑士团的成员。即使是徽章上有一圈银边的支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