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言情小说 - 总裁前女友她回来了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49

分卷阅读49

    你弟弟盛谨了,猜到你搬到滨江花园了。”

见到盛谨?盛晨心跳加快了几秒,忽然间想起来搬家那天她遗忘的事是什么了,宋明予也住在滨江花园,只是时间隔得有点久,后面又太忙,她给忘了。

啊啊啊怎么把这事给忘了?私心里,盛晨不想让盛谨和宋明予接触太多,万一出了什么意外让宋明予知道盛谨的身世就不好了。

宋明予看盛晨脸色变了几变,问她:“你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

盛晨眯眼,恶狠狠道:“关你什么事!”

宋明予摸摸鼻子,不再追问。

车开了,宋明予的司机不是上次盛晨见到的那个,这个更沉默,几乎没有存在感,专心地工作,车开得很稳。

宋明予摸出手机,解锁后手机界面还停留在微信上,联系人是宋江城。

他往上划了划,重新看这几条聊天记录。

最早一条消息是十几分钟前的。

宋江城:宋明予你拍那条项链想干嘛?

宋明予:不关你事。

宋江城:呸,我看你就是偷听了我和萌萌讲话所以把那条项链拍下来送给晨晨好让她原谅你

长长的一句话不带标点符号,可见是气着了。

宋明予:你既然知道还问什么?

宋江城:呵,我告诉你,就是你把全部家当都给晨晨,你们也不会有机会复合的。

宋江城:晨晨是不会在吃回头草的,你死心吧,就算你死缠烂打厚脸皮求晨晨都没用!

宋明予:死缠烂打?厚脸皮?哦,我知道了。

宋江城:你知道什么?你要干什么?!

后面就是宋江城一连串的“你知道什么”刷屏,宋明予嘴角微扬,打字回他:我知道重新追求盛晨就应该厚脸皮死缠烂打才会有效。

那边秒回:宋明予你不要脸

宋明予:脸是什么?女朋友比脸重要,谢谢。

宋江城:呸晨晨才不是你女朋友!

宋明予把手机收好,不再回他。

那天盛晨找他质问后,他晚上梦到盛晨牵着别的男人的手跟他介绍说:“宋明予,这是我老公。”

然后他就被吓醒了,一连几天,他都做了那个梦,醒来时只觉得痛不欲生,喉咙像被什么哽住一样,酸酸涩涩的。

他放不下盛晨,也见不得盛晨和别的男人在一起,思来想去,他做了个决定。

以前是盛晨追他,现在换他追盛晨了。

盛晨只能是他的,决不能让其他雄性生物接近盛晨。

他回想了当年盛晨是怎么追他的,经宋江城刚刚那么一启发,他想到了追人的核心:死缠烂打不要脸。

现在看来,挺有用的。

他从后视镜望了眼闭着眼假寐的盛晨,嘴角微扬。

第37章栽赃嫁祸

盛晨本来只是闭着眼假寐,然而不知道是不是车开得太稳还是最近睡眠不好,她最后睡着了。

到了公寓地下停车场,宋明予让司机走了,他解开安全带下车,打开后车门,想叫醒盛晨,却看见她的睡颜。

盛晨睡着的时候嘴唇微撅,呼吸浅快,她的眼睫毛像小扇子一样又长又翘(直男宋先生并不知道有睫毛膏和眉夹这种东西)脑袋歪过一边,露出修长的脖子和精致的锁骨,黑色的礼服衬得她的肌肤如雪般白皙。

她披着宋明予的外套,整个人看起来非常娇小,宋明予看着她尖细的下巴,觉得盛晨似乎比上次见面要瘦了些。

想到上次他抱着盛晨时她轻飘飘的体重,宋明予有些心疼。

或许是因为宋明予的目光太过炽热,盛晨又是浅眠,那时候就醒了,她睁开眼睛,眼里带着几分迷茫的睡意。

猛然间看到宋明予放大版的脸,她吓了一跳,才发现宋明予弯下腰,和自己面对面凑得很近,近到一个危险的距离。

盛晨挪远了点,警惕地看着他:“你想干嘛?”这禽兽还不会想趁她睡着占她便宜吧?

宋明予看到她眼里的戒备,他摸摸鼻子,“到公寓了,别睡了。”

盛晨听他这么一说,忘了刚刚问的问题,转头看了眼周围,发现的确是到了,她从另一侧的车门下车:“我知道了。”

宋明予关好车门跟在她身后进了电梯。

电梯在上升,小小的空间里安静极了,主要是盛晨不想和宋明予说话,而宋明予并不知道该怎么提起话题。

电梯到了22楼,电梯门开了,盛晨看到――盛谨站在电梯外。

她看看盛谨,再不着痕迹地看了眼宋明予,“盛谨你怎么站在这?”

盛谨从旁边拖出来一条和他自己身高差不多的萨摩耶,一本正经道:“遛狗。”

看他俩的体型,不知道是人遛狗还是狗遛人。

等等,“你哪来的狗?”家里什么时候有了条这么大的狗?!盛晨微微皱眉。

盛谨咽咽口水,眼里透着心虚,他小声道:“是贾奶奶的狗,她出去旅游了,让我帮她照顾几天。”

贾奶奶盛晨认识,因为她喜欢盛谨,盛晨刚搬进来来的时候贾奶奶还给盛谨做了家乡的小吃端上来,每逢遇见了必定会跟盛晨寒暄一番然后各种花式夸奖盛谨长得好看性格乖巧脑袋聪明。

因为贾奶奶的孙子儿子都在忙工作,好不容易有个机会全家一起去旅游,怎么能拒绝?她放心不下家里养的狗,盛谨就自告奋勇跟她说这几天他来养。

盛晨走出电梯,电梯门关上,她回头望了眼,然后蹲下来摸摸萨摩耶的毛,表情平静看不出喜怒。

盛谨小心翼翼地看着她,“晨晨,我们就养大汪几天好不好?”

大汪,这条狗的名字。

盛晨没回答他,反而问道:“你喜欢狗?”

“嗯嗯!”盛谨狂点头,将一个喜欢小狗的小孩演绎得入木三分。

盛晨没有怀疑,牵着狗绳把萨摩耶拉回家,才发现盛谨连狗窝都准备好了,看来他是真的喜欢狗。

可是盛晨是不太喜欢狗的,她看盛谨和萨摩耶玩得开心,心软了片刻:“你喜欢养就养着吧,不过要看好它。”

“哦哦!”盛谨一口答应。

实际上――

他才不喜欢养狗,到处掉毛还喜欢舔人,要不是今天做错了点事需要狗背锅,他才不会把这只傻狗领回家。

至于栽赃嫁祸什么?

盛谨摸摸鼻子,心虚地看着盛晨如平常一样先去衣帽间换衣服,然后――衣帽间传来一声尖叫:“啊!”

盛晨看到,她柜子里的化妆品全都摔在地上,红的粉的,缤彩纷呈,地板上的脚印遍布各个角落,她的衣服散落一地,沾染了不知道是口红还是指甲油的颜色。

名家设计师为她私人定制的衣服毁了,她的销量款口红断了,她的定制粉饼碎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