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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吹大话了,是为我吗?嗯?”电话里心情大好地逼问。“不为你为谁,咱哥们···”“吹死吧,你···”“别小瞧你易哥,江湖上谁不知你易哥办事声张正义。”“我还知道易哥不近女色呢,怎么被林若依困住了呢,值得研究一下哈···”电话里一阵消遣意味,他就权当他兴奋过度,案子胜利在望了,得意忘了形。“喂,邹律师,是不是官司赢了,有点嘚瑟?”“哪敢啊,为了找证据,我和张建一跑了半壁江山,经你这么一指点,才迷雾顿开。我哪敢在哥面前放肆啊···”“这像你邹大律师说的话吗?据我所知,你可不善玩笑的···”“今儿心情好,一板一眼的多没趣,你是不知道你老弟内心多么与时俱进,表面只是假象,尤其抓你这种大BOSS的花边新闻,具有天生的本事。”“又不正经了哈!”“没有没有,玩笑而已,我真心觉得哥在官司结束后,会被推上风浪口,到时候被舆论成全了,别忘了请我喝喜酒···”尴尬真是尴尬,难堪不已!易辰林被刘杨搞得都不自信了,还提这个,他面色收了收,“正经说点事,我那车这么久了,保险还能用上吗?”“我们见面聊吧,”“好,**酒家”“够效率!我就喜欢干脆的!”······第117章Chapter117最后一次庭审。邹律师死磕高一杰毒驾引起这桩案件,他当庭分析录像的内容:“从跳跃的画面看,越野车突然无规则‘乱窜’,把林总的车别入桥下,明显高一杰当时处于意识不清的状态。”对方律师当然不是吃素的,公堂反驳,“审判长,我方不服对方的分析,毒驾需要提供当事人阳性尿检证据···”邹律师深吸一口,“审判长,案子扔了这么久,大家都知道提供当时的尿检证据太扯淡,当事人都逃逸了,追这个,简直就是故意逃避法律责任!”“我只知道凭证据说话!”“证据?车开得神龙摆尾,跟鬼上身似的,请问安律师,你见过哪个正常人把车开得那么幽默吗?”“请尊重我当事人的人格!”“人格?连最起码的做人道理都没有,还提什么人格?”“我希望停止对我当事人的人身攻击!”“我在阐述事实!”“事实不是凭空臆想的,请出示毒驾证据!”“证据就是失控的画面!”“失控的原因有很多,突然的疾病,手脚抽筋,癫痫发作,疲劳驾驶,间歇性精神障碍···”“···”庭审现场开始sao动。邹律师对这种胡搅蛮缠一时无语,顿了一秒才开口,“请出示高一杰精神障碍诊断书···”“我是说不排除这种可能,作为律师要严谨不是吗?而且,最基本的路障也能造成了手忙脚乱,谁敢说没有这种可能?”“那么,请在回放的录像中找出路障,没记错的话,一只小鸟都没飞过吧!你可别说现场出现了灵异事件,高一杰大白天见鬼了,为了给鬼躲道,才导致了两条人命!”“邹律师你太偏激,扯出这么荒谬的话题!”“是你的幽默导致了我荒谬···”审判长庭堂敲槌,需要对峙高一杰,高一杰磕磕巴巴被现场气氛搞得晕头转向,额头冒汗,看着安律师的喋喋不休,他大脑混乱,但有一点是需要必须清醒的,那就是死活不承认毒驾···“高一杰,请陈述一下当时的事发过程···”审判长发话。高一杰鼓了鼓勇气,胡说八道了“合理”的解释,说当时为了绕开一块挡路石,加上疲劳驾驶,突然顶上林建豪的车,过度惊吓,导致车子出现失控,他是想方设法给林建豪腾地儿着,希望他稳住,才出现混乱局势。“···”庭下喧然,有人开始冒泡。邹律师想直接掐死高一杰,穷途末路了还如此狡辩!他要求重新回放了录像,让大家擦亮眼睛跟着找找石头在哪···结果证实了他的谎言···邹律师步步紧逼,又重新阐述了他涉嫌吸毒被拘留的事,对方律师还在有条不紊地坚持辩论,“这与林建豪案子无直接关系,吸毒是林总出事一年后的事,在时间上有冲突。”“警方记录有前科。可以追溯到前年。”“谁也不能证明这段时间他没有过禁毒的历史,我当事人说过沾染毒品因为离婚烦闷不小心染上的,那么,情绪是可以调整的,你拿出当时的体检报告再说话···”又是报告之类的话,把邹律师惹毛了,他蹭地站起来,“如果这么说,高一杰就是故意杀人!”“···”这一嚷不要紧,高一杰心虚地差点坐地上,是不是故意杀人罪过更大?他的心脏彻底崩溃了,失声痛哭,“我没有杀人啊,我不是故意的!”庭审出现□□。“凡事用证据说话!”辩护律师见高一杰出现情绪波动,赶紧稳住局势。审判长见庭面出现僵持,决定休庭十分钟。十分钟后,又一轮激烈的辩论。“···”“审判长我没有杀人,我真的没有杀人,我的确是因为恐惧啊!我也不想就这么走掉的···”高一杰在邹律师的步步紧逼下,内心恐惧···“没有比用事实说话更具说服力的!高一杰,你就招了吧!”邹律师凌厉的目光让他内心动荡,防线瓦解,“我,我承认我被毒品给害了,可那还是头天晚上的事,没想到会影响那么久···审判长,能不能从宽发落,我不是故意逃逸的,当时吓傻了,我怕负担不起严重的后果,我一时糊涂···相信我,我一直在备受良心的谴责···”高一杰像个行讨者,祈求法官的原谅,法律的从减,如果可以给他第二次生命,他一定重新做人,他不过是受不了离婚的打击,一时犯了错···“···”安律师对此已无话可说,但他依然很冷静地坚持到了最后,受人之托为保高一杰一命。“···”“···”由于高一杰在邹律师紧逼下失去立场,最后,毒驾成立。“···在本案中,高一杰发生交通肇事后,没有第一时间救人或报警,使当事人失去最佳抢救时机,致使林建豪当场死亡,林夫人在昏迷一周后死亡。根据我国现有法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共论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