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言情小说 - 刀口借蜜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

分卷阅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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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尸体凉没凉,找人埋了就行了吧。

虞安想。

巷子背阳,夕阳回光返照的刺目余晖半点也没洒进来。

虞安回头看了一眼,突然觉得,看来太阳也很任性,该照的地方不照,不该照的地方瞎照,真够cao蛋的。

刚要掏出手机报警,虞孟清短促而意外的叫声让虞安神色一凛,三步并作两步奔到虞孟清跟前。

虞孟清则是睁大了眼,呆愣地低头,看见那双用尽了全身力气才得以搭在她鞋面上的手,指关节较一般人修长些,满手血污的样子,活像惊悚片里从地狱爬上来的生物。

而且眼睛……明明是闭着的。

虞安从背后一把捂住了虞孟清的眼睛,视线跟着扫了扫,眉间不着痕迹的皱一皱,随即用脚尖踢开了男人的手,低声跟虞孟清道:“我已经短信报警了,警察很快就来,走吧。”

虞孟清没想那么多,轻轻哦了一声,一眼也没敢回头看,乖乖跟着她走出了街口。

橙红的夕阳彻底坠入了天际线,掠去最后一丝光辉。

虞安应着降落的残阳,牵着虞孟清快步朝家走去,在心里彻底把这胡同拉进了黑名单。

永世不得翻身那种。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变态搞笑温情也有小虐?(????)喜欢就收藏支持下蠢作者吧么么哒大家!!新文留言前十发十个大红包,红红火火~笔芯~

☆、Ch.1

九月之于奚清楷,是个很特别的月份。

他在沿海一带出生,数不清几岁的时候没了父母,印象里早早就离开了家乡混日子。离开的时候就是九月,他记得清楚倒不是因为多有值得纪念,是因为离开时满城挂的都是有关开学的横幅,大都是红色的,写着和现实完全不符的‘喜迎开学’之类的屁话。

而后来,每当在什么重要的节点,奚清楷无意间回头去看日历,时间好像大都停在九月份。

出事之前,奚清楷倒数第二次出现在新闻上,是因为事业上迎来了一个高峰。

一是霂远集团以3.5亿美元收购了申城江边的费尔蒙酒店,二是以远超其本身价值的三千万买下了一个创业期的公司。

霂远于大部分人来说,留下的印象就是起家颇早的私营企业,作风低调,第一次弄得全城皆知、震动商界,正是拜这新闻所赐。

新闻播出当晚,合伙人付明浩十分兴奋地扑到了他办公室的沙发上,闭眼满意地听着背景的新闻音,在沙发上滚了两圈后,四肢舒展地长舒一口气:“我cao,总算他妈告一段落了,以后不用再累死累活了,再多一天我都得死的透透的……靠,不提了,走走走,Vi那边说让你去庆功宴呢,新收的那刺头也去,你不就是为了那个人才硬把他的公司挖来吗?”

等了很久,付明浩没等来回答,只等来了偌大的办公室悄无声息地暗了下来。

奚清楷从窗前离开,调暗了感应灯,走到衣架旁边,取下深灰色的大衣挂在臂弯里,声线淡淡:“你去吧,我没兴趣。”

付明浩在沙发上半支着身子,抬眼时看见倚在墙边的男人取下细框眼镜,低头细细擦拭,雾一样的淡色暖光打散在他身上,斯文禁欲的绝色下裹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性感。

他暗自cao了一声,刚想撑起身子,不料手滑了,从沙发上直接滚了下去。

“我警告你——”付明浩艰难地拒绝了奚清楷伸来扶他的手,一脸警惕地抵御诱惑:“色|诱也没用,分成我不会让步的。”

“滚。”奚清楷的手压根不是朝付明浩伸过去的,他单膝跪地,俯身捡起了掉在沙发下的什么东西。

捡之前他扔了块手帕盖住,所以付明浩也没看清他捡了个什么,随手放进了西装内衬的兜里。

付明浩的性取向是双,十年前他们在码头边刚认识时,奚清楷就知道了。

不过这么多年合作相处过来了,付明浩是嘴上说说还是真动了心思,他还是能分清的。

付明浩要是后者,他们不可能在一条船上绑这么久。

付明浩从地上爬起来,之前脸上混不吝的调笑神色淡了些,他坐在沙发上,两手张开搭在边沿上,看着奚清楷的背影。

cao,这人的腿长分他点多好。

一米七五的付明浩混乱的想了一下,忽然站起身来,大步朝奚清楷走去,在他开门之前堵住了路,随之一手按着奚清楷的肩,一手伸进他西装外套的内衬口袋里。

奚清楷站着没动,任他拿走。

两条红杠。

付明浩摇了摇手里的验孕棒:“是盛时那个女学生?你最近是不是经常去那边?”

奚清楷抱臂靠在门上,眼都懒得抬,只有唇角似有若无地一翘。

“唉,你有点分寸,别成天见的给自己惹事,我们是绑在一条绳上的,”付明浩定定看着他,“我是爱玩,但我绝对不会玩出人命。不要把风险留给自己,你知道那些女人是怎么抱着什么目的接近你?你准备怎么解决?”

奚清楷接过付明浩手里的东西,干脆地一掰,将断成两节的验孕棒扔进了一米外的垃圾箱里,头也不回地走了。

早知道他这人的脾性,但为什么,还是忍不住。

付明浩咬了咬后槽牙,才勉强收回心里汹涌滔天的情绪。

奚清楷显然不在乎。

但付明浩知道,两条杠的主人是谁。

她的名字是他故乡开得最盛的花,到了季节开得是漫天遍野。

那是付明浩离开家乡前喜欢过的一个人,对方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存在。

***

奚清楷是南方人,斯文高挑,偏瘦。

他近视,一只两百度,一只一百五十度,却不常戴眼镜。睫羽很长,眼睛总是带着温淡的笑意。

是有钱的人,绅士风度,家教极佳的男人,最优秀的一点,是他还未成家。

这是故樱知道的全部。

还有,是她在盛时午夜兼职时,第一个翻她台的人。

后来大概每过几周,只要他来盛时,除了跟旧友老板娘打招呼,多半会来找她,在她指名了自己不过夜不□□的前提下,他依然出手阔绰。而且都说男人是石头做的,她却鲜少见到一个人这样……克制而通透。到后来,她想通了后,曾经红着脸想要献出自己,他却常在最后一刻推开她。

故樱失望,但也仅此而已。毕竟他也确实是个难得一见的人,他把她当人看。

平心而论,奚清楷除了不谈他自己,话有些少外,都没有什么可指摘的地方。

她差点爱上他,但知道绝无可能,只能早早掐了这念想。后来故樱决定半隐退了,半个月后交了个男朋友,一不小心怀了孕,她既不敢让父母知道,也不想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