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言情小说 - 纸上人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7

分卷阅读17

    雪兰写过网络连载,这种的特点是要持续连载,不间断更新。现代社会随着网络发展,网络也到了极为成熟的地步,许多网络作者甚至每天更新1至2万字,长年累月持续更新。即使其中废话连篇,剧情拖拉,形如注水猪rou,但作者写得足够苏、足够爽、足够详细,这也就使文章更趋近于真实,读者会觉得接地气和身临其境,因而成了一种网文风尚。作者们有钱赚,读者们觉得越长越爽,恨不能作者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写个一千万字。

雪兰初步定下写100万字,其实民国时期,上百万字的连载长篇也不少见,但雪兰不敢铺陈的太大,因为她也没写过几篇长篇,万一出现漏洞,就难以自圆其说了。

因为是往男性向读者群的报纸投稿,那么呼风唤雨霸气侧漏的主人公应该是男性。

一经穿越,主人公要凭借自身的先进知识和对历史的把握改变命运,达到平步青云的地步,在除掉大小BOSS,走向人生巅峰期间,还要有不少于两位的红粉知己相伴左右。

说起来简单,写好了却很难。当然也可以纯粹苏,这样虽然爽,却很不真实,读者难以买账。所以如何站在苏的角度往真实靠拢,这就考验作者的功底了。

如今穿越还没有后世那样烂大街,随便作者怎么创新。雪兰贸然动笔,不能写得过于夸张,要被当今的人们接受,雪兰认为首先应当贴近历史,不改变历史分毫,主人公融入其中,参与所有重大的历史事件,甚至主导历史事件,却丝毫没有违和感,仿佛历史上真的有这样一个人存在。甚至产生一种感觉,因为有了他的存在,今天的历史才会这样书写。

雪兰决定穿越秦朝,刷秦始皇。

一个考古系的大学生,在跟随导师挖掘一座秦墓的时候,发现了一枚琉璃珠子,那珠子流光溢彩、摄人心魂,主角韩海龙被珠子迷惑,一碰之下却昏了过去,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就来到一千多年前的战国时代。

中规中矩吗?

雪兰还怕写的太随意呢,这年头的人很注重文学性和美学,你看他们写个黄色都写的那么华丽,遣词用句十分斟酌。所以雪兰特意去买了几本书,专门研究小篆的,来学习那个年代的语言特色,谨防历史人物走形。又把和上的相关篇章按照时间和地域一一列出,主要人物也列出来做了标注。

这年代的读书人不是后世那么好糊弄,人家从小学习的就是传统文学,四书五经和史书经典都学得精通,雪兰要是写出个秦兵挥舞‘铁剑’砍人之类的,一定会被笑破肚皮。

考虑到如此,雪兰整整筹备了一个多月,这才开始动笔。

☆、第14章

李氏这些日子过得不错。

她跟周遭邻里结交,只说自己男人死了,带着两个女儿闭门过活。邻里都是善心人,怜她不容易,平日经常帮衬。那些小媳妇经常串门聊天,也会介绍些缝缝补补的活给她。所以她虽然累,但心里踏实。

小女儿最近在用功读书,早上很早就起床,几本书全瘫在桌上,她在纸上写写画画,忙得头也不抬。有时候弄到深夜,还要点灯熬油。

她笑她说:“你这是要考状元吗?没得熬坏了身子。”

女儿却说:“我要写本书,所以要看许多材料。”

“写书?”李氏觉得惊讶,这在她看来似乎是秀才老爷们才能干的事。

“我想写点东西,再赚些钱。”女儿说,“不能让你太cao劳。”

李氏心里感动,与她说:“你能挣钱帮衬家里,娘很高兴。但挣不到也没事,你才这么丁点大,又生过大病,不要累着自己。实在不行,咱们再搬家,找个便宜的住处。”

女儿答应得好好的,转头又看书去了。

李氏想,读书识字就是好啊,看她的女儿,才十三岁就能养家了。她家老爷是不知道女儿的能耐,若是知道,一定不会这么作践她们。

三姐从外头回来了,她穿着厚厚的棉衣,却冷得直打哆嗦,一进门就长叹了口气:“还是没找到工作,工厂里只要男工人。”

李氏安慰她说:“不用急,早晚能找到,不然你也学你meimei写文章,你也会写字不是?”

三姐却笑道:“我可写不出来,过去在学校里老师叫我写文章时,我就头疼,半张纸能写一个时辰,写的文章也狗屁不通,还是别为难自己了。五姐就是有这份才气,她才读了几年书啊,写出来的东西像个大人似的。可见她人虽然小,心却不小,我瞧她读的那些书,许多连我都不懂。”

李氏听了,心中更是欣喜,叹小女儿聪明。

“五姐呢?还在屋里闷着?”三姐问。

“是啊,这都一个多月了,也不出门,看着人倒是长胖了不少。”

娘俩对视一眼,笑了起来。

这时,门帘晃动了一下,小姑娘拿着一个信封走出来。

“三姐,等会儿你出去的时候,帮我把这封信寄出去。”

三姐接过来一看说:“咦?这不是寄去的。”

“这是寄去一家报社的。”

“哪一家?我瞧瞧…………”三姐的脸色就变了,“这……这报纸我看过,不是什么好报纸,你怎么往这里寄!”

“怎么?有什么不好?”李氏忙问。

三姐站起来,戳了meimei的头一下说:“人家给你一千字两个大洋,你不好好写文章,报答人家慧眼识‘英雄’,反而往这些乱糟糟的报纸寄。”

雪兰却摇摇头说:“jiejie只管打开来读,我写的东西绝不下作,只是这种文章不好往发表,我寄过去人家也不要。”

三姐瞪了雪兰一眼,就打开来读了。几页纸之后,她整个人似被迷住了,坐在凳子上一语不发,直到李氏喊她吃饭,她还一声不吭,看完之后,她着急地看向雪兰:“后面怎么了?这韩海龙竟然因为一颗珠子就去了战国,你是怎么想到这种剧情的,好巧的心思。”

雪兰想,这得问第一个发明穿越的人,她不过仿造罢了。

三姐对这文章爱不释手,连饭都不吃了,又读了一遍后,围上围巾就要出门。

李氏问她:“你这是要去哪儿?”

三姐边走边说:“给meimei寄信去。”

雪兰的这部取名为,她写了前三章寄出去,内容是用钢笔一笔一画写的,修改了许多遍。这钢笔花了雪兰一个大洋呢,她毛笔字没救了,钢笔字还凑合能看。

她还为自己取了个笔名,的落款就是刘五姐,但是写给大老爷们看的,怕男读者不能接受女作者写的文章,所以才取了笔名。

她本想起个笔名叫“霸气侧漏”的,但考虑到太调侃了,有耍宝之嫌,最后定了个中规中矩、十分低调的名字——雪后山岚。

‘雪岚’二字取自她前世的名字‘雪兰’,‘雪后山岚’有风雪之后,山岚被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