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言情小说 - 忠犬碰瓷鸵鸟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66

分卷阅读66

    壮的说道:“还不都是跟你学的!”

罗砚林露出个牙疼的表情:“……”

一阵小风吹来,鼻子痒痒的,罗砚林闭上眼,冲天打了个大喷嚏,白斯洋刚想脱下外套表关怀,胳膊上猝不及防挨了一下子。

罗砚林对白斯洋露出一个坏笑:“谁叫你昨天叫我‘罗大胆’的~”

白斯洋:“……”

熊鑫走到转角处,下意识的回了下头,正好瞧见罗砚林对白斯洋动手动脚,突然间嘴里涩涩的。

也许是中午吃了苦瓜的缘故吧,转过头去,裹紧衣服向车站走去。

“泡妞儿”和“追女孩”这两个词,从本质上来说,并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可从字面上来看,“泡妞儿”一词多少带了些轻/佻,而“追女孩”看起来就比较认真了。

白斯洋一连看了几个“如何以正确姿势接近你的女神”的帖子,均没什么收获。网上讨姑娘欢心的秘籍大多千篇一律,没什么心意。看得多了,自己也能胡诌几句,耐下心来,没准儿还能写出一篇天马行空的论文来。纸上谈兵容易,真要事必亲躬动手实践起来,绝不是那么简单的。

白斯洋感觉都要看成近视眼了,也没GET到什么有用的经验来,看了看表,把手机揣进裤兜里,离下课时间还早着呢。

无聊的时候,总觉得时间过得很慢。挺想凑到隔壁看看罗砚林怎么教小孩子学书法,又怕总在姑娘眼前晃,会招来人家的反感。

白斯洋又掏出手机,想跟甄坚取取经,后来一想还是算了。甄坚喜欢的是男人,这追男人和追女人,恐怕又有点不太一样。

浑浑噩噩的过了一个下午,白老师好不容易熬到下课。凑到罗砚林的身边打算和人家一起回家,没想到小罗突然被她mama留下了,他只能自己回家去。

白斯洋本人天生不是腼腆款的,中午的时候熊鑫吃的不多,可他就不一样了。小白同学对着一桌子菜,着实吃了不少东西下肚。外加又坐了一个下午,完全找不到消食的机会,到了傍晚这会儿,还觉得一点儿也不饿。

他学着罗砚林一样,出了青山书画院的大门,也不坐车,就溜溜达达的往回去,全当锻炼身体了。

快到小区门口的时候,一个推着自行车卖气球的老大爷从他身边经过。

白斯洋看了一眼,叫住花白头发的老大爷,买了两个氢气球。一个是粉色的HelloKitty,一个是黄色的Q版小狗。他手里拽着两个气球,往小区里面走。

路过的一个小男孩儿对他mama说:“妈,快看那个大哥哥,这么大了还玩气球呢。”

白斯洋循声望去,正好和男孩母亲碰了个对眼,男孩mama咧了一下嘴角,不自然的冲白斯洋笑笑,然后拉着自己儿子的手快走几步:“熊孩子怎么这么多话,别磨蹭了,一会儿钢琴老师该着急了。”

这么晚了还学钢琴啊,现在的小孩儿可真是——压力大!白斯洋摇摇头,往自己单元楼走去,转了一个弯儿,就见罗砚林从另一条小路而来。

罗砚林面带不悦,迈过一个下水道井盖儿,一抬眼,正看见白斯洋冲着自己乐。

白斯洋走近了,不由分说地把气球绑到罗砚林的手腕,说道:“送你的。”

罗砚林抬头看了看气球,HelloKitty的那个倒是挺可爱,是自己的菜,就是那只黄色的小狗简直太丑了。她嫌弃的看了一眼小黄狗,严重认为白斯洋和自己待得久了,审美意识恐怕正在被黑洞吞噬。

“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阿姨找你什么事?”白斯洋不等罗砚林吐槽小黄狗,先发制人转移对方注意力。

果然,罗砚林的思维成功被带偏了,脸上露出一个有点烦躁的表情:“别提了,我妈问我中午干嘛去了。”

白斯洋:“那你怎么说的?”

“还能怎么说啊,实话实说呗。”罗砚林顿了一下,看了一眼白斯洋,说道:“我觉得我妈应该和你特别有话聊。”

白斯洋:“几个意思?”

罗砚林:“她和你一样,都觉得熊鑫看上我了,问我有什么想法?”

白斯洋:“那你有什么想法吗?”

罗砚林摇头道:“没想法,一点想法也没有。我和小熊就是纯洁的同学关系,平时就聊聊推理而已……”

白斯洋松了一口气:“那就好那就好。”

罗砚林反问:“好什么呀?”

白斯洋:“你要对他有意思,那我不就没戏了么。”

罗砚林:“……”她不正面回应白斯洋的表白,不代表对方也和自己一样,稍微被什么事情分散一下心神,就能间歇性失忆。

白斯洋见她不说话,特怕逼的紧了会适得其反,于是望了望天,说道:“你不用着急回答我,也别有什么心理负担,反正我也跑不了,等你想好了,告诉我一声儿就行。”

刚才在公交车上,罗砚林也仔细分析了一下自己和徐豪的那点破事儿,并由此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她觉得那段“感情”完全就是披着恋爱幌子的小打小闹,根本不能算动了真格的。可面对小白的表白,她又总觉得有点不太真实。具体原因大概就是不相信白少侠会看上废柴的自己。

想到这里,罗砚林才回道:“我没什么特别的心理负担,就是有点儿好奇,你到底看上我哪了啊?”

白斯洋觉得这个问题问得好,因为他完全回答不上来。

两个人正大眼儿瞪小眼儿的时候,就听后面传来一句:“洋洋?”

白斯洋回头一看,皱起了眉头,说话的人是他特别不想看到的人——迟重。

☆、占星师

迟重个子不算太矮,只比白斯洋矮上一点。面对面和自己儿子说话的时候,须得抬着一点头,才能够到白斯洋的目光。

他穿着一身米灰色的改良中山装,脑后扎了个贝克汉姆款的ManBuns,中西搭配不但不违和,看起来还十分利落,很有一股仙风道骨的错觉。如果扒下这身皮换上道士服,再配上点儿固态的二氧化碳,直接就能进玄幻片的片场。

迟重长了一双桃花眼,眼尾微微上挑,笑起来的时候尤其迷人,会自然而然的弯成一双月牙儿。他脸窄唇薄,相貌并称不上特别出众,只是一双会说话的眼睛特别能吸引异性。

白斯洋长得不像他,像白岚。他看着迟重这双桃花眼就来气,幸亏自己长得不像他,否则继承这么个招蜂引蝶的长相,一看就不是个好东西。

小白痛恨亲爹的薄情寡义抛弃妻子,自打心不甘情不愿地和迟重相认以来,从没给过老迟什么好脸色看。秉承着“眼不见心不烦”的原则,不管老迟怎么和他套近乎,他都采取“无视”态度。

老迟是个老江湖,死猪不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