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言情小说 - 清穿之老答应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66

分卷阅读166

    福宝长大了,脑袋瓜子肯定更灵光。”

数字党可不就个个都聪明吗?

康熙听笑了,是不是当额娘的都这样,但凡觉得什么好,就都能往自己的孩子身上套。

他道:“孩子能不能做个一等聪明人,只有五分是看天性,其余五分则是靠教靠学了。等福宝大一点……三岁吧,朕就给他开蒙。”

琳琅听得一怔,心想三岁就开蒙,会不会早了点啊,但她再一想,宫里的阿哥都是六岁进上书房读书,三岁开始打打基础好像也不算早。

一想通,她连忙起身给康熙端正的行了福礼,万岁爷要给皇阿哥开蒙,她这个做额娘的可不得赶紧谢恩吗?

等她坐下后,康熙一边喝茶,一边就想起了大格格,他皱了下眉头,大格格作为宫里的养女,心眼多些也不为过,可她行事粗疏,让人钻了空子,事后不立马来咸福宫和玉儿坦白并请罪,还敢使心眼套话。

这不是聪明,这是蠢。

也就是玉儿心宽,要是换了是其他的主位,大格格敢这么乱来,早已经把人得罪净了。

自恃聪明,其实骨子里没有心胸和担当,遇事只会用小聪明,这是最要不得的。

大格格是要抚蒙的,不说怎么聪明,也不能遇事就犯蠢,康熙准备和太后说一声,让她派两个教养嬷嬷给大格格,教教她该怎么行事。

他放下茶盏,拍了拍琳琅的手,不无感叹的道:“玉儿,你刚才还说大格格聪明,其实。你比她聪明太多了。”

康熙不怕人笨,笨人自有笨人的用处,可像大格格这样的,平日里装得聪明,到了关键时候却尽给他犯蠢坏事。

琳琅觉得莫名其妙,但好话不嫌多,她也就笑嘻嘻的点了头,还道:“都是万岁爷你教的好。”

康熙听得哈哈一笑,心情一好,他也就来了兴致,便一把搂住琳琅,在她耳边暧昧的低语道:“是吗?那为了让玉儿更聪明,接下来,朕可得好好的言传身教一番才行!”

第115章不负

温都尔郡王福晋万万没想到瑜嫔敢把那十颗东珠穿成手串往自个手上戴。

那十颗珠子,是她侄子喀尔喀的哲布丹汗最心爱的宝贝,只一颗就值百头壮牛,十颗和在一起,更是能抵一个千人的部落。

要不是开头就在端午大宴上得罪了瑜嫔,老福晋原本是打算把这些珠子作为压箱底的东西,等到最要紧的时候才拿出来用的。

老福晋已经有五年没进京了,五年前,在紫禁城里面最受阿木古朗汗宠爱的妃子还是德妃和宜妃,那时两人刚封妃,年轻貌美不说,两人的宫里还都养着亲生的阿哥。

上京前,她才听说皇贵妃因为冒犯太皇太后被阿木古朗汗给圈起来了,那时老福晋还在想,五年对男人来说不算什么,却是一个女人的整个春天,那两位只怕也是大不如前了,也不知道这回她带去中原的那些好东西又得往谁的宫里送。

到了京城,都不用怎么打听,老福晋就知道紫禁城里这两年的春天都是属于瑜嫔的。

这位瑜嫔娘娘,就是老福晋这一回要找要求的人了!

想着求人办事,却先倒把人给得罪了,老福晋也是真急了。她这才把压箱底用的东珠一股脑的送在了前头。

以瑜嫔的家世,她手里肯定是缺钱的,可老福晋总不能叫人抬着一箱子金砖往她宫里送吧,她送东珠,其实就是在给瑜嫔送钱。

满人是最喜欢东珠的,宫外又少得可怜,东西越少越稀罕,瑜嫔随便拿一颗东珠,在宫外就能换两三千两的现银。

值钱不说,东珠的意头也好,只有皇后才配用的最好的东珠,瑜嫔一口气可就有了十颗!

越想,老福晋越觉得自己这礼送得巧,心里不免有些得意,可她没想到瑜嫔居然把珠子串成了手串,还立马戴上了!

这不是把身上刚长出的金虱子往自己的脸上搁吗?

听到这事时,老福晋正吃早饭,惊得她一口酥油茶喷了半个炕桌。

怕阿木古朗汗怪罪,老福晋吓得吃不香睡不好,暗想要是阿木古朗汗真要降罪,她就立马不吃不喝,让自己‘病死’,好叫大汗息怒,绝不连累郡王和子孙。

苦等了七八天,发现宫里面没有任何不好的动静,老福晋这才琢磨出来:瑜嫔把那么珍贵的东珠穿成手串,随便戴着玩,都是阿木古朗汗的意思。阿木古朗汗早就知道一切,他这是想看一看喀尔喀蒙古的诚意啊!

以哲布丹汗为首的喀尔喀的几个小汗王怕了噶尔丹,想带着各自的部落逃到漠南的事,整个科尔沁草原都还没几个人知道,远在中原的阿木古朗汗就已经全知道了!

阿木古朗汗的智慧可真是深不可测!

老福晋惊出了一身冷汗。她再不敢胡来,先叫来儿子阿古达木,让他立刻上折子请罪,又叫来最聪明的孙媳蒙根其其格,把带来的东西都给了她。让她代自己进宫帮哲布丹汗送礼。

从这天开始,蒙根其其格每天都递牌子,天天进宫给太皇太后和皇太后请安,等请完安不管遇着谁,她都热情万分的拉着人聊天。

没几天功夫,宫里的主位娘娘都被她的银弹攻势洒了个遍,连布贵人勒贵人和通贵人这三个生过格格的贵人都惊喜的收到了一份重礼。

当然,琳琅的咸福宫更是蒙根其其格送礼的头号目标,两人都没机会碰面,各种名贵的珍宝首饰和摆件就像流水似的流进了琳琅的小库房。

金的玉的,玳瑁的,翡翠的,镶宝石嵌玛瑙的,石楠茴香和紫苏一边收捡造册一边就在心里不停的惊呼。这么多好东西,主子天天不重样的戴,也得戴上大半年。

琳琅心里却是早有打算,这些东西……她都不要。

怒砸东珠的那天,她在康熙面前可是说过大话的,虽然琳琅自己事后想来觉得自己手太快太奢侈了,可看万岁爷当时的神情,明显很受用的样子……所以啰,她都把自己说成是绝不受贿的无价宝了,现在还怎么好意思把这些东西往自己的兜里揣。

琳琅心里清楚得很,再好的东西,也比不过康熙觉得她好。

因为早就想好了要做过路财神,所以她都没怎么看送来的那些东西,终归不是自己的东西,看了也白看。

等蒙根其其格终于替喀尔喀那边的大土豪洒完了钱,琳琅翻了翻记账的册子,就准备把三匣子首饰并一箱的摆件全送去乾清宫了。

可等搬东西的张小桂和李文和真进了屋子,她又突然有了一个新想法,干嘛一毛不拔。难得参与了一回历史事件,怎么也得留个东西做纪念吧。

仔细的挑了挑,琳琅也就留下了一对很漂亮的鎏金底,指尖上镶满红宝石的护甲。

想当年,她看清穿剧时,每次看到这种又长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