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言情小说 - 我在八十年代围观军婚的日子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9

分卷阅读39

    该只有伤痛。”

郑又荣不说话,是,也有快乐的。

*

这天林郑娟上完学回来,和袁向媛才走到家门口,就听到隔壁屋里传来的咆哮声,两人对视一眼,快步走回家。

进了屋子,袁向媛手里的东西都没有放下,便扬声问在包饺子的郑又荣,“荣姨,隔壁怎么还在吵呢?”

郑又荣头也不抬,“能不吵吗?看着吧,还有得吵呢。”

袁向媛叹了一口气,对林郑娟道:“你那边离隔壁远一点,晚上的动静能小一些,我上你那屋和你睡觉吧。”

林郑娟无所谓的点点头,“来呗。”

袁向媛抓了一把山楂到厨房洗了,回来递给林郑娟一半,听着隔壁传到他们家的还在继续的咆哮声,“你说啥时候是个头啊?”

这个林郑娟还真不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就一更啦,明天再双更。

昨天孩子一直吐,去医院拍片,医生诊断是肠梗阻,让我们赶紧上北京,于是我们连夜就来了,一系列检查下来,就是肠淤积,但不排除肠梗阻,今天还要去复查,要是没事儿,我们晚上就回家了。

昨天一听说孩子要上北京,眼泪刷一下就出来了,特别害怕T﹏T

第26章【第026章】

第26章

隔壁那家人信姓林,和林郑娟五百年前是一家,那家的男主人官职是个团长,刚刚才从外地调回来的,看着人不错,林郑娟遇到过两回,长得文绉绉的,看着一点都不像是搞武职的人,因为他现在的军团离家离得远,便不经常回家,前天他夜晚突袭,发现自己15岁的闺女居然和一个街上混混的小流氓在一起亲嘴儿,这可就完蛋了。

这人把闺女拖回家解开腰上缠着的皮带就是一顿揍,他闺女鬼哭狼嚎的,孩子他妈也哭喊着来护闺女,一边哭着,还一边说着自己这么多年的不容易,数落林团长的各种错事儿,林团长疲惫不堪,咆哮声稍稍停歇,可是没过几分钟,又响起来了,到如今,这样的事情已经持续了两天了。

林郑娟十分佩服隔壁陈团长的肺活量,不愧是做团长的,看来在部队没少练啊。

晚上吃饭,袁国庆在饭桌上开了一个小会,核心思想就是家里的两个孩子无论如何都不能早恋。

“你们还小,才十三岁,以后的日子还很长,千万别学隔壁那家的小闺女,才15岁,懂个啥,被人花言巧语一骗就傻乎乎的信了,那个小混混的都二十五了,二十五还没结婚没个正业的,能是啥好人。”袁国庆话语里带着鄙视,也不知道他在鄙视谁,他转头看向袁向前,“向前你帮忙看着点儿,上学下学早起二十分钟,把她俩送到学校你再去上学。”

袁向前点点头。

袁国庆又看了一眼林郑娟,“娟子,我也知道你和你那个顾家哥哥感情好,但是也要注意分寸。”

林郑娟:“......”躺着也中枪啊这是。

袁国庆的叮嘱袁向前执行地很是彻底,第二天早上林郑娟她们的闹钟还没响他就过来敲门了,袁向媛和林郑娟不约而同地将被子盖在头上,过了几分钟,又受不了的把头露出来,此时此刻,外面的敲门声还在锲而不舍地响起。

林郑娟:“......”

袁向媛:“......”

袁向媛认命的打开灯,怒气冲冲的跑去开门,“敲啥敲敲啥敲,才6点,外面多冷啊!”袁向媛她们早自习的时间是7点50,出门时间是7点25,袁向前提前一个半小时就来叫他们,简直扰人清梦。

袁向前淡淡的说:“提前给你们演练一下,好了,现在回去睡吧。”

袁向媛在心里又把时常骂袁向前的那些话循环播放了两三遍,然后咬牙切齿的道:“那好走,不送。”然后啪的一声关了门,踢踢踏踏的爬上床,一只脚搭在林郑娟的身上,闭上眼秒睡。

林郑娟盯着天花板看了两分钟才睡着,感觉没睡多久呢,闹钟就响起来了,两人迅速起床穿衣服洗漱,她们实在是怕了袁向前的夺命连环催了。

下了楼,郑又荣还没有起床,林郑娟去厨房煮了三碗挂面出来,袁向前也去跑步回来了,吃上面条以后,三人出门往学校去,她们比平时出来得早,路上除了晨练的人,学生都没有几个。

大院太大,互相认识的人实在是少,但见面了认识的不认识的都会互相点头示意。

他们仨走得快,到学校门口时,看到有炸红薯片儿的,袁向媛就站着不走了,林郑娟也挺想吃的,于是就配合着袁向媛。

袁向前看看斜对面的高中校门,再看看自己前面的初中校门,从口袋里掏出两毛钱,“大爷,给我们炸三份。”

炸红薯片的大爷给袁向前找了五分钱后把切成厚块儿的红薯片在面粉糊里裹了厚厚的一层扔到油锅里炸,油被烧的滚热,红薯片一下锅便发出滋啦的一声响,不消片刻,红薯便从锅底浮上来了,空气中顿时就散发出来了一股红薯特有的香甜味儿。

一份红薯有五分钱,里面有五片,大概有半个红薯那么大,炸过的红薯外壳酥脆内里软糯,老大爷再浇上一层红糖汁儿后更是美味至极。

拿着炸红薯片儿,林郑娟和袁向媛心满意足的挥别袁向前蹦蹦跳跳的走进学校。

袁向前几大口吃完对于他来说还不够塞牙缝的红薯片,大步朝高中走去。

到十一月中旬,期中考试也如期而至,这一回,学校玩出了新花样,为了防止作弊,每个班级每个年级的期中考试都是交叉考,按照学号来分位置,林郑娟是班上学号最末数,她被分到新教学楼三楼的初三教室。

十八号在班上上完一节早自习以后,林郑娟把钢笔,墨水,透明胶带,铅笔尺子等物检查一遍放进手提袋子里,课一下,林郑娟就站起来和顺着人流走出去了,袁向媛也被分在了初三,但和林郑娟不一样的是考场,林郑娟在初三五班,袁向媛在初三一班。

初三五班很好找,上了新教学楼的三楼往楼梯左手边一拐就是了,在教室的讲台上左侧,立着一张小木板,小木板上面用纸打印着每个人的座位,林郑娟找了自己的位置以后,抬脚边去了,她的临时同桌是个初三的男学生,长得高高瘦瘦的,穿着一身黑色高领毛衣,外面搭了一件黑色短款羽绒服,下身是一件深蓝色的牛仔裤,裤腿被掖到黑色牛皮小靴子里。

林郑娟只打量了那么一眼,就知道这人非富即贵。

“林郑娟,袁向前家的那个便宜meimei?”在林郑娟把墨水和钢笔胶带之类的考试必备品拿出来的时候,林郑娟的同桌开口道。

林郑娟转过头去看他,见他嘴角挂着一抹痞痞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