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言情小说 - 快穿之美人有毒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38

分卷阅读338

    天怎么还不到来??

直到十月的第一天早晨醒来,盛信听到最热烈的欢呼,佣人在院子里狂欢,邻居们奔走庆贺,所有人都在兴奋欢喜,诉说着新时代的到来——新华夏成立了。

他激动的跑出房间去找他爹,书房门打开,他看见他单手撑在书桌,掌心捂住眼睛,肩膀轻微的颤动。

盛信知道,他期盼已久的团圆就要来了,以后他的爹娘终于能幸福的在一起。

可是时间一天天过去,他伸长脖子望到了天也没见到她娘。

难道她不回来了么?

他开始担心,去问他爹:“我娘怎么还不回来?”

盛伦看着他,摸摸他尚且幼稚的脸颊:“爹爹背你去玩?”

盛信认真摇头:“爹,我长大了。”

他便笑笑:“小信,别着急,你娘会回来。”

盛信眨巴黝黑天真的眼睛,伸着小手抱住盛伦,“爹,我不急,我知道,我娘总会回来的。她舍不得我们。”

盛伦静了静,轻轻嗯了声。

他抱起盛信走到窗边,九岁的孩子长大了,抱起来也有些吃力。

盛信趴在他肩头,小手摸了摸他短短的发,数着他黑发里夹着的银丝:

一根,两根,三根……

一年,两年,三年……

盛信进了医学院,寒暑假的时候就去姑姑所在的医院实习。

姑姑有个外号叫魔女,因为她很严厉,一点错就能骂的你狗血淋头,她对他就有些精分,在家时温柔得不像话,一出门她就是寒冬腊月天,让人看见就害怕,就连最不听话的病人都见到她也害怕。

姑姑还成亲了,丈夫是个文弱书生,在大学教书,婚后第一年就生了个胖儿子。叔叔却没有成亲,他今年三十三,经常说的一句话是:我是世界上最高最帅最有才华的残废。

爷爷奶奶为了叔叔很焦心,给他介绍了女孩子他都不见,他还说:他要找到与他最为契合的灵魂伴侣。

“什么灵魂伴侣?你就胡来!”

“像表妹和大哥那样的。”

“……”

他便一直单到现在,因为上天的梦想破灭,他下海做起了生意来,三天两头不在家,满世界乱跑,每次回来也会带好多好多的礼物,说着他在外面的新奇见闻。

盛信觉得这样的叔叔没什么不好,他很开心,很快乐,从不因为外人的同情和厌恶而难堪自怜自哀,叔叔还特别自豪的说:“你以为我一直这么坚强吗?不是的,在曾经啊,很小很小的时候,我人生的终极目标是做老大,外人见了就要跪下喊饶命的人。那个时候我就幻想过,我是大哥,那也是个对别人对自己都很危险的大哥,没准哪天就缺胳膊断腿了……后来真断了,我是已经做了好久好久心理准备了。”

其实也好,他上了天,就已经开始做着去死的准备,后来是没了手臂,反而是赚了。

盛信十五岁那年终于要从医学院毕业了,也就是这一年,新华夏城里的第六个年头,国内医学技术在全球首屈一指,不仅是医疗器材的先进占据高位,就连医学技术也遥遥领先,无人能出其右。

盛信每次抱着书,便觉得很幸福,因为他能在这里看到他娘,在语文课本上看见,在医书上看见,在同学口中听见……她是他最爱的也是最崇拜的人。

如今他也能成为她一样有用的人。

盛信坚信。

盛信毕业这天,全家都来学校观看毕业典礼,他站在讲台上说着毕业致辞,看着底下热泪盈眶的家人,还有他不到四十却生了许多白发的爹爹,热泪便涌来。

“傻孩子,哭什么,你现在是大人了。”王明兰擦去盛信眼眼角的泪,“小信,这下你真的长大了,是大孩子了啊,时间真快,奶奶还盼着你长慢一些。”

这是盛信盼了已经的长大,他终于长大了。

盛信去看他爹,他温和的对他笑,习惯的摸着他脑袋,温润如玉,清冷高雅。

好像这十几年来,他从未变过。

盛信说:“爹,我想娘。”

盛伦说:“嗯,我也想。”

他时刻盼望着,与她再次重逢。

就像他每喊一次盛信的名字,他就知道她时刻记着他的回信。

我念你。

我想你。

我爱你。

我在等着与你相遇。

一分一秒的走,一天天时间过去。

直到这一天,它来了。

他盼了已久的妻终于推开家门,一步一步走到他面前,仰头看着他:“夫君,你怎么都有白发了?”

“表妹也有。”

“我是太想你。”

“我也是。”

她便笑,上前抱着他,像往日无数次那样:“表哥,我们聚聚散散二十年,今后我想与你相守一生,可好?”

这一刻,他仿佛等了一生。

……

……

……

(一)

叶蓁在宛大医学院上课,做为最年轻、最著名的医学家,在医学上做出巨大贡献的人,她的课几乎座无虚席,就连走廊过道都站满了人,所以每次盛伦来接她下课,总是被挤在最后的那一个,就连课后,他也不能立刻见到他的妻子。

他站在人群外,看着她凯凯而谈,然后在学生们礼貌的相送中向他走来,他接过她的包,她牵着他的手,说话时温柔好听的声音萦绕在他耳边,是他最喜欢的。

学校几乎没人不知道单身几十年突然冒出个大儿子的盛教授现在又冒出了一个妻子,据说是他传说中的妻子,一直在等的那个女子,如今她回来了,而这个妻子竟然是叶蓁!

夫妻俩的感情太好,好到只要见到他们,他们的手便牵在一起,眼里只有彼此,眼神里全是爱情。

待到了家,他会下厨做上一桌饭菜,他的厨艺很好,她每次都能吃上很多,饭后抱着饱饱的肚子笑盈盈的说:“好幸福呀,我果然嫁了个好夫君。”

盛伦牵着她的散步,她便喜欢抱着他的手臂脸颊靠在他肩头,迈着懒散的步子一路走得摇摇晃晃,偶尔累了,她便跳到他背上来,他逆着夕阳背她回家,她在他背后数着他的白发。

“表哥,我们好像老得太快了。”

曾经的他觉得时间太长,他怎么也盼不来她。

如今的他觉得时间太短,他还没有爱够她。

他还没有爱够她,他们便要永远分离。

(二)

盛信把他爹娘写过的信全部整理出来,整整两大箱子,按照时间捆起来,在将其扫描存进文档。

他不舍得这些文字因为时间的推移变成一层粉末,也不舍得他爹娘的爱情被时间淹没,有人来找过他,希望能将书信制书发表,他思索许久,还是同意。

妻子和他说:“待我们也死了,会有人帮我们记住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