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言情小说 - 谷物小麻花在线阅读 - 第三章

第三章

    “听好了,你如果被找到带回来,我只会说是你从我这偷的钱自己跑掉的,知道吗?你是个好孩子,但我只能帮你到这里了,至于后面的路,就只能靠你自己走下去了,走吧,去走你mama曾经走过的路吧,看你能不能走的比她远。”

    模糊的女人面孔缓缓开口,她好像已经很老了说的很慢很慢。

    伴随着一阵中药的特殊香气,记忆中mama身上曾经也经常带有这种气味,每晚被抱在怀里哄睡的时候闻着熟悉的味道,mama会用好听的嗓音唱着这个地方从未有别人唱过的歌谣引她入睡,那是童年最美好的时光。

    “你以为你能跑到哪里去!”mama的歌声被打断。

    一个苍老恶毒的声音突然从上空响起,空中的云凝聚成一张巨大的丑恶的男人嘴脸,扭曲狰狞,不停咒骂着下方的人。

    “你是老子的种!老子想把你嫁给谁就把你嫁给谁!你就和你那个贱种娘一样跑吧!看你被我抓回来会不会变得和她一样!”

    林麦打了个激灵从梦中惊醒过来,浑身一阵冷汗,她的手上紧紧攥着一把折叠水果刀,头发都被打湿黏在脸上。

    夜晚寒气重,她把所有的衣服都套在了自己身上保暖,到了白天已经是穿不住了,她小心翼翼的把厚衣服脱下来叠好压扁尽量减少体积,塞进了随身携带的帆布包里,其实说是厚衣服,也只是一件灯芯绒衬衫外套一件薄毛衣而已,帆布包里还有一件已经跑棉的夹棉外套,这是要等到冷的实在不行的时候才穿的。

    收拾好衣服,她在这间昨晚栖身的满是杂物和灰尘的办公室里找了个还算干净的角落把帆布包塞了进去,想了想还找了几张报纸揉成团盖在上面做了个伪装,就算是这几件衣服也算是自己的全部家当里最重要的东西了,如果没有御寒的衣服,万一不能在寒冷来临前找到工作和住的地方,林麦是不可能熬的过去的。

    办公室的锁早已经被撬掉,林麦一个个将昨晚用来挡门的桌椅搬开才能出了门。

    昨晚找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是深夜,没有照明用的东西她并没有仔细观察这里的环境,环绕四周,这是一个废弃多年的村中小工厂,遍地杂草烂泥,角落有一片用巨大绿网环住的地盘,里面居然养了上百只鸡,看来应该是村里的人拿这片荒废的地方当了养鸡场。

    林麦巡视了一圈这个小工厂,这里以前应该是个服装加工厂,厂房里还堆着很多编织袋,里面装满了碎布块块和条条。

    很幸运,没有别人的生活痕迹,看来除了那些鸡,暂时还没有别人和她共享这块避难所,她已经在这方面吃过亏了,所以格外谨慎。

    目前唯一需要担心的是撞上在这里养鸡的人,林麦想了一会儿决定今天还是不要出去,幸好办公室处于二楼,有利于她能在不被人发现的情况下摸清对方每天来喂鸡的时间。

    林麦找了些纸箱子用水果刀裁开底部一叠就得到了一块双层的纸板,这是她以前在村里看人收废品的时候学到的。

    把纸箱子铺在办公室靠窗的位置,门昨天她来的时候是半开着的,于是林麦现在也没有将门完全关上。

    昨晚蜷缩在角落里一夜,全身都僵硬了,现在躺在纸板上虽然还是硌得慌,但总算可以把身体舒展开了,阳光隔着玻璃窗照在脸上很温暖,温暖和白天代表着安全,让林麦久违的产生了一种昏昏欲睡的感觉。

    刚躺了一会儿,她突然想到了什么,起身把帆布包刨了出来,从里面拿出来一袋面包。

    林麦盯着这袋面包,想起昨天晚上的场景还是心有余悸。

    不是,谁家好人大半夜不睡觉一声不吭站别人身后看人摸猫啊!什么毛病啊。

    但林麦又想了想,也许他吭声了,只是因为自己的耳朵不太听得见才没注意到他。

    “咕噜”

    肚子叫了一声,她听不见,但是身体感受到了。

    林麦很纠结,她昨晚之所以在店里拿了这个是因为自己在村子里见过一样的,以前mama还买给自己吃过呢,所以她觉得自己应该能买得起,她转了半天,其他的东西她全都不认识不敢拿也不敢碰。

    这袋面包放在最上面的角落无人问津,黄色的透明包装在超市明亮的大灯下散发出诱人的光,好像再说“我已经等你很久了,快把我带回家吧。”

    林麦小心拆开包装,捏起一个鼓鼓包装的面包,稍微用了点劲儿挤压了一下,没有漏气的情况出现。

    应该...大概没什么问题?

    也许昨晚的那个男生真的只是个普通的好心路人?而且那只猫好像也认识他的样子,喜欢动物的人总不能是坏人吧。

    林麦一阵心理建设最后还是成功说服了自己,主要可能还是肚子说服了自己。

    一口蓬松软香的面包咬下,填补了空虚的肚子和味蕾,抚慰了漂泊无助的灵魂。

    她刚到这个地方几天,想要找个能让自己待下来的工作,因为没有学历,所以只能去餐馆和超市类的地方碰碰运气,但大家好像都很忙的样子,看到她连沟通都不太方便就更加不会理睬她了。

    因为不能确定什么时候才能找到工作,为了省着花手里的钱,这些天林麦都是去早餐店花六块钱买四个馒头,早上一个,中午一个,晚上两个,因为晚上吃的太少会饿得睡不着觉。

    城里的馒头太贵了,林麦的心都在滴血。

    来的第一天因为没有水杯所以随便拿了一瓶水,花了三块钱,心疼的林麦晚上抱着空水瓶子睡觉,都够再买上两个馒头让自己晚上吃的饱点儿了,于是后面再也不敢在超市随便拿东西了。

    不过贵点儿的水瓶子质量还不错,不会装点热水就缩的不成样子,她就等每天路边那种小快餐店中午人最多服务员最忙的时候溜进去到饮水机那灌一瓶水再溜出去,刚开始她接水的时候羞的脸红到脖子,总感觉有两百双眼睛齐刷刷的盯着自己占小便宜,只敢看着水瓶,内心祈祷着希望快点接满,但是时间却在这种时候变得特别缓慢,水瓶好像怎么也接不满。

    但后面林麦也逐渐发现了,并没有人关注自己,城市里的节奏很快,每个人都行色匆匆忙着自己手头上的事情,但他们的脸上都写满了对未来的憧憬与期待,他们的眼里是有目标的。

    不会像村子里的时间,仿佛被按下了暂停键,画面都被扫上一层老旧黄色,彻底被遗忘在了时空的小角落里。

    这里真好,她想留在这里,再也不想回到那令人窒息痛苦的角落。

    所以后面林麦也想通了,哪有什么丢不丢脸的,脸能值几个钱,尤其还是她这种人的脸,能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嗯,活下来!

    林麦用袖口摁了摁湿润的眼角,更加坚定了内心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