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言情小说 - 路人甲日常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17

分卷阅读217

    笙回来时,苏苏正在亲手清洗一套青白玉的香器。

用的器皿是一个脸盆大小的玻璃荷花深口盘,水是天山上纯洁的雪水。

她的手上还带了一双用猪肠衣做的透明手套,就怕香器上沾染了人的体味儿。

这双手套儿可是她在扬州时,老夫人花重金叫人替她制作的,戴在手上非常灵活,对触觉感温也没有什么影响。

苏苏用的时候十分小心,就怕被什么勾坏了。

琳琅在香实外头听差,口里还背诵着苏苏教教她的几句千字文,“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洪笙在外听了几句,进了屋,笑道:“难不成媳妇儿还要把身边的丫鬟全都调教成才女?”

说着打发了琳琅出去,绕过屏风,便见苏苏只用一支碧玉长钗松松绾了个纂儿,上身穿着一件蜜黄色印翠绿竹叶儿的宁绸对襟长夹衫,下面只穿着一条白灰色底只在裤脚绣几多青莲的杭绸散腿裤,脚上一双月白缎面的软底拖鞋。

鞋面上各绣着一片莲叶,莲叶上有一只绿衣白肚的小青蛙,而青蛙的眼睛是用两颗米粒大小的黑曜石珠子钉成的。

洪笙发现,苏苏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能把生活过得非常精致,就像这双鞋一样。

不过是一双室内穿的拖鞋,也能叫人一眼就看出主人的品位。

不知怎的,洪笙就想起当年他与苏苏的第二次见面。

当时他先见到的就是裙摆下的一双绣花鞋。他还记得那是粉色绣小雏菊的鞋面儿,用小米珠攒的花蕊。

当时他还想宋家的富贵名不虚传,这一双鞋怕就是十两银子。而那个时候,他全部的身家也就是买上这么几双鞋罢了。

谁能承想,不过短短两年,他成了四品的武官,那双绣花鞋的主人也嫁给了他。

苏苏收拾完香器,就见洪笙盯着她的脚,一言不发,似乎是在发呆。

“在想什么?”

洪笙从回忆中清醒过来,笑道:“想起你我的几次见面:第一次见面,你还是一个瘦瘦弱弱的黄毛丫头;第二次见面就成了倾国倾城的俏姑娘;第三次见面你就要嫁给我了。不过是短短两年,我却感觉像是已经过了二十年那么久。”

苏苏好笑的看着洪笙,:“难不成你是身不老心老了。”

洪笙一把抱起苏苏就往西屋卧室走去,“试试不就知道你相公我哪里老了。”

苏苏没有准备的被红笙一下子抱起,自然是惊呼一声,双手下意识的勾住他的脖子。

听了这话,脸上就泛起了红晕,啐了他一口,“便是老了,也是老不正经的!”

“和自己媳妇儿就得不正经!”

一阵翻云覆雨,洪笙心疼苏苏今个下厨做了那么些个人的饭,并没有狠要,只便一回便罢了。

待云销雨霁,洪笙叫人打了水来,并不用小丫环们进入服侍,给两人擦洗干净,换了床单。苏苏还是头一回在妖精打架后cao持清醒,洪笙便抱着苏苏说话。

“你今儿个可是见到了表兄?”

媳妇儿今儿个太帅了,把洪笙感动的不行不行的。便想着虽说表兄的身份有些麻烦,但想来媳妇是想和亲人相认的,他总得想些法子。

苏苏在洪笙的怀里点点头,心里倒不是那么伤心难过了。

毕竟她到底来了西北,来了哈密,也见到了哥哥,知道他至少生命无虑,不像先前那样,她整天提心吊胆牵肠挂肚的。

光明正大的相认一事,无论是上面的那个人活着还是死了,那都是再也不用想的。

便是以表兄妹的身份相认,也有太多的危险,所以苏苏如今只盼着能叫哥哥生活的好一点,至少不再是缺衣少食。

哥哥和洪笙一般的年纪,却苍老成那个样子。还有其他四个人,不是消瘦的一点rou没有,就是风吹就要倒的病秧子。

九郎都十岁了,还瘦弱的像个七八岁的孩子,她都不敢想象,他们这几年到底是如何过来的。

当初她光想着把大头的银子都留给哥哥,却忘了他们是充军的罪民,年纪又都不大,便是侥幸没有经过搜身,流放途中又哪里敢拿出大把的银子来花销?

“我一见那人就知道他是表兄,原来真的和我有相像的地方呢。只我听阮jiejie说,表兄与你是一样的年纪,只今个一见,却比你老了十岁不止,想来也定是受尽了苦难的。”

苏苏从洪笙胸前抬起头来看着他,“先前没见时,虽然也有担心,但到底是陌生人。只如今见了,却真真的感觉到了,那是与我血脉相连的亲人。”

洪笙一听这话,就知道苏苏是真的认定了这个表兄了,便也在心里筹谋道:“既然没办法明着相认,那就暗中认下。先前表兄被分到先锋营里,那真是福祸难料的,只如今我接了这个差事,总能想法子帮衬一把的。”

而且他听说,保阮家人性命的可是秦都司,秦都司可是西北的土皇帝,就算真是皇帝下令折腾他们,在西北,皇帝的命令真不一定好使。要不然,刘指挥使哪里敢收他们的银子?

加上洪笙经过暗中观察,发现阮家这几个儿郎都不是一般人,便是为了结个善缘,他也能帮一把是一把,更别说,如今是媳妇的愿望了。

尔之所向,吾之所愿!

第三十四章好白菜已经叫猪拱啦…

苏苏和洪笙商量着怎么找个合适的理由帮称一下阮家几个人。

半晌苏苏道:“我倒是想了个法子,也不知道行不行得通,若是能行,至少能在生活上给表兄一点儿帮助。”

洪笙想了想,也道:“媳妇有什么法子?咱们如今只能拿出点钱财偷偷帮一把了。”

“今儿个我不是去了伙房吗?那五个伙头兵中竟有两个姓阮,想来与表兄是亲人。其中一个叫阮九,今年不过十岁,长得只有七八岁的样子,着实有些可怜。”

洪笙也记得那两个半大的孩子,不知道哪个丧心病狂的把这么大点的孩子塞到先锋营里,当时见了,真是气死他了!

“这么大点儿的孩子,在先锋营里能干得了什么?我想着反正咱们家也收养长生和琳琅,不如你就收他在身边当个跑腿的亲卫。反正你对下属的照顾也是出了名的,这样我就有理由关照他了,毕竟我太贤惠了,为了夫君的名声着想,对你手底下的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