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 同人小说 - 【金光/雁默】下宝台在线阅读 - 这次他们谁也逃跑不了,谁也不打算逃了。

这次他们谁也逃跑不了,谁也不打算逃了。

    旅店提供的车,在耶路撒冷去往伯利恒的路途中抛锚。

    单向10公里的路程,来回都有高速巴士,上官鸿信一大早起床,瞄见黑压压一大片排队的人群,转头就攥紧默苍离的手说不走了,回房间再睡一会儿。默苍离把手机备忘录展示给他看,白底黑字,按照时间顺序一项一项罗列得细密。

    “按照计划我们还有伯利恒没去,巴以隔离墙,哲罗姆纪念堂,圣诞教堂……哦,圣诞教堂就是耶稣诞生的地方。”

    “听起来像纪念圣诞老人。”

    地中海的教堂太多了,浑然长一个样,斑驳的金器,泛黑的壁画,鸟声,钟声,匍匐声。官鸿信分不清圣诞教堂和圣墓教堂的差别,独自把自己摘到一千公里以外,观察默苍离如何扮演一个最常见的游客,带着旅行清单,每日打卡地标,还要天刚醒就出门。

    出门无事可做,圣城只有停不下脚的虔诚者。

    他不爱拗默苍离,拗完痛苦的永远是自己,只好坐进一辆借来的黄色牌照小汽车,缓缓驶向被油橄榄包裹着的伯利恒。

    这是他们旅行的第三天。

    汽车被迫滞留一棵大树底,树上的锯齿形叶片把前挡风板切成细碎片,默苍离给旅店打电话,没人接,但老板告诉过他,后备箱有足够丰富的修理工具。他侧头瞥一眼上官鸿信,对方戴着棉质眼罩头靠玻璃窗,下半张脸全在晒太阳,嘴唇被灼红了。

    他决定下车拆封工具箱,支起汽车前盖检修,敲敲打打——神情和动作相当随意,谁也看不出来是第一次干这行当。蓄电池没坏,燃油泵的线路也正常,看起来像最容易解决的发动机老化,默苍离又回到驾驶位,点了根香烟,等发动机几分钟后自行恢复。

    上官鸿信被修理声和香烟的味道弄醒,没摘眼罩地问:“到了吗?”

    “还有一会儿。”

    “你刚是不是在修车?我都做完一个梦了。”上官鸿信把双脚赤裸着,踏上坐椅,微张着唇要默苍离把吸了一半烟塞进他嘴里。

    默苍离没给,烟蒂掐在指缝,上半身直接倾过去,把含在嘴里那口没吞的雾送入对方喉咙。上官鸿信好像没什么意外的反应,伸出舌头响亮地咂了一口男人的嘴唇,倒头接着睡,还没睡着就一个刹车,到了伯利恒的巴以隔离墙外。

    车辆不能再往前开,远远地停靠街角,保持一个不致起火的安全距离。

    午时气温接近三十度,教堂外的石墙在太阳的俯视中,折射粉末一样的光,角度恰当的话能够进入镜头。

    上官鸿信前两年对摄影产生了微小的兴趣,之所以形容其“微小”,是由于他本质上只打算记录一刻又一刻的默苍离。至于记录仪器,三十年前的宝丽来、五十年前的海鸥都买,最常带在身上的是一台富士的数码,不算古董货,出厂于他和默苍离相遇的那个年份。

    而中间没有留存记录那些年堪称动荡、欲望横流,如何捕捉都嫌“不真”。

    整座圣诞教堂或许有一千根蜡烛,也或许更多,昼夜不舍,像星星像云雾,镜头中的默苍离背对一团明亮的光,低头视线朝下,下侧隐隐约约是一大颗14个棱角的银星,尖锐得刺眼。

    “那是什么东西?”

    默苍离说:“《弥迦书》中弥赛亚预言,耶稣将会出生在伯利恒的马棚里,马棚就是这颗银色的星。”

    “喔,马棚。”上官鸿信点了点头,继续摆弄他的富士相机,没来由地问一句,“你是哪一年来找我的?”

    “零七年。”

    “好久了,你这么久没翻过圣经,还记得出自《弥迦书》。”

    默苍离换了个朝向,正对一块刻字的金属牌,轻声说:“上面写的。”

    那是什么语种的文字,上官鸿信松懈片刻,又开始不情不愿地想,希伯来语或者阿拉伯语?也有可能是希腊语吧。反正默苍离都会,反正只有信奉上帝一类的凡人,才肯学一学这些佶屈聲牙的东西。但他信不了,他在他的国度里是最接近于天的庸人,不是那些千千万万心存幻想的教徒,更不是默苍离。

    是的,相当奇特,默苍离很长一段时间里信教。读圣经,穿祭衣,脖颈挂及胸的十字架,却以一种灵魂残缺的姿态与他相遇。

    相遇的时候默苍离还不到二十,在平坦的北地生活,忽然有一天不想念大学了,跑去跟着神父服务圣道、传递福音,四处进行好似没有穷尽的圣洗。

    蕞尔之地的教区规制不严格,更没什么像样的修道院,神父传教是去一家一家的小集会,很快他就成为所谓的神职人员,听他们告解痛苦,听他们忏悔罪恶,听他们吐出自己最下流的秘密,然后代替上帝赠予他们鲜花,无意义地宽赦一切。

    默苍离承认这样是无意义的,他两手空空,总在意义的开辟路上。

    而上官鸿信则有双信教多年的父母。

    默苍离第一回随着神父去他们家中宣讲道义时,没有穿黑色祭衣,全然是个普通青年学生模样,捧一束圣洁的百合花,插入客厅窗户铁栏兜住的塑料花瓶,花瓶上还贴着可口可乐的标签——画面中唯一那点艳红。

    “你不信教吗?”他问他。

    上官鸿信摇摇头,又立即反悔式肯定。他看直了眼睛,画面中央的男人单薄得像空中月亮,初一和月末那种,是他理想里将会成为的样子。

    不是创造一切的上帝,他恨创世的伟大生灵;但也绝不是普通的青年学生,他愿把他簪起来,戴在身体某个地方。默苍离在少年的汹涌潮梦是绿色的,和百合花叶一样,和学校秋千上的油漆一样,还有会叫的鸟,甚至圣经的封皮,他看见那些绿便会想起默苍离,如果全世界都长出青苔,他就可以贪婪地日思夜想。

    这座城市实在太偏僻,车辆那么少,荒芜的地方却太多。上官鸿信在圣经故事的推移中,徒步行走千万里,身上的伤口绽裂又闭拢,与默苍离共度了一个略带悲悯的夏天。

    他认为这位不合格的神职人员的确感召了自己。

    一得空就守在电话座机前,等铃声响起,等神父告诉他,下午三点或者四点会有一场家庭祝圣。周围的十多个信徒涌入他的家中,一张张矮凳上坐着,男女老少皆有,捧着几厘米厚的书,听那低鸣一般的声音说“恶魔多得有如沙砾”,说“要爱人如己”,还说“凡你们脚掌所踏之地都必归你们”。

    那“脚掌所踏之地”又叫做“应许之地”,指一座城池,耶路撒冷。

    夏天结束默苍离带着上官鸿信逃跑,一逃就是十多年,没回头。

    “逃”字多么贴切,一个背弃原本的人生,一个背弃生来即存在的家庭,两个人悬空在这硕丽人间,不知道自己要捕哪一阵风——捕风也是徒然、将死。但他们知道要逃。

    默苍离说他小时候住在圣母救济院,院子比一块巴掌大不了多少,人多得又跟繁殖似的,高中第三年救济院失去政府扶持和社会资助,关门了。

    “救济院是什么样子的?”

    “无数人挤一张矮桌子上吃饭,饭不够吃,里面还有虫子。”

    上官鸿信想起他曾经最热烈的愿望,就是去那样的地方生活,和同龄小朋友们一起吃饭,饿肚子没关系,饭里有虫子也没关系,他能侧头看见窗户外头的大雁。饭前祝祷太苦了,不祝祷会挨打,碗筷、花瓶、石头镇纸都被赋予惩戒的神意,他浑身没剩一块好皮,还要在所有人面前装作家庭合睦的样子,双手合十:感谢神为我们今日拥有的平安喜乐所做过的付出。

    伪善,好想把胃袋吐出来。他明明既没有平安,不存喜乐,只有脊椎右侧一道十三厘米长的旧疤。

    他甚至不记得那处存在一道痕迹了,直到和默苍离第一次赤裸地拥抱、亲吻、发泄,没做到最后,男人舔了许久他的伤口,他有些疑惑地问:“你为什么总碰那儿?”

    “没什么。”默苍离用一根指头划过滑腻的沾满津液的皮肤,伤口是白色的,“有点儿像圣痕。”

    那夜到了蒙蒙亮的时刻,上官鸿信突然砸坏一切他可以触碰到的物品,往地上砸,往自己身上毁,把流血不止的部位伸到默苍离眼前。

    “这样的圣痕吗。”

    默苍离把十字架丢进河沙,不再看他的那些神了,踩过混凝土实地,开始为两个人的生活不断赚钱,赚到钱就让上官鸿信去念书——上官鸿信也不清楚对方怎么弄来的户口。念完高中接着是大学、研究生,法律专业,诉讼法学方向,可他没念完研,读到一半向学校递交退学申请,跑回家箍着默苍离的腰说不念了,就这样吧。

    没有不再继续的原因,没有往后人生的打算,他就这样微笑着把过去又否定一遍。

    默苍离似乎明白对方为什么放弃,跟学校电话确认完手续之后,再没提这事儿。少年的身体会拔高,灵魂也会变样,急切想要变得和他一样,踏出相似的生命轨迹,最好连声音都无限贴近,没人分辨得出来。这是疯子的行径,是一个人临水照花,却活生生照出另一个人的脸。

    没过多久,上官鸿信头顶着十亿颗星星向默苍离求婚。

    在大城市的公寓天台上,就两个人,和一片被城市霓虹灯遮蔽的星空,什么礼物都没有准备,本来也不需要礼物带来的仪式感和象征意义不是吗。他相信男人不会拒绝,比起结婚,他们早已有了更加紧密的联结关系,rou体、心理甚至神经末梢的融合,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人比他更了解默苍离。

    可默苍离拒绝了他,并在他坐上高楼栏杆时转身走掉,头也不回,仅回赠一枚滚落排水道旁的发亮烟头。上官鸿信也没跳,他是个理智的疯子,比起一个人轰轰烈烈去死,他得先杀了默苍离再死,不然地狱苦痛跟谁贴面叫唤去?

    他下不了手抓牢默苍离的衣角一起跳,所以这盘棋只好打挂,让两处的人隔着棋盘仰头久思:下一步棋该逃向哪里。

    耶路撒冷不是个爱下雨的地方,临走前却碰见连日下雨。

    总共七天的行程,在房间里足不出户三天,三餐全靠旅馆服务送上门,上官鸿信系着松垮的浴袍就去开房门取餐,再回到原位置,把炖牛rou和披塔饼递到默苍离嘴边。炖牛rou的口感不错,熬煮得稀烂,当地特有的披塔饼略微奇怪,但旅店的厨师做得很频繁。

    更加频繁的当然是zuoai,而且毫无规律可言,有时候吃到一半就把食物抛弃,开始分享彼此rou身的热度。食欲和性欲大概的确是相通的,食物填塞不满的,就让jingye来酣然。

    他们爆发过一回习惯性的吵架,起因微不足道,上官鸿信总能找到那粒死结。他把东西一件一件往酒店地毯扔,发黄的电话机、本就裂了屏幕的iPad、硬抽纸盒……还有他们刚买的大马士革玫瑰花,花束砸到默苍离身上。

    默苍离浑身上下什么都没穿,手肘撑在白色床单上,红色的痕迹鲜艳得仿佛故意绽给对方观赏,他惋惜那束猩红的花,奇怪地盯了上官鸿信一眼,说:“疯子。”

    “我本来就是疯子,你不早知道?”上官鸿信张口就来,“我是疯子,我爸是疯子,我妈也是疯子,要不是我天生就这么可怜,你会管我?”

    默苍离说:“我没觉得你可怜。”

    “因为你也是疯子啊。”本来鼓胀的情绪一下子泄气了,他开始坍塌,往看不见的地方下陷,“我疯都是因为你。”

    默苍离光着脚去翻行李箱,衬衫下头压了个塑料盒,八个小方格都装着药片,已经空了五格。他把其中一格的药片倒入掌心,喂进自己嘴里,然后去亲吻上官鸿信。

    “张嘴。”默苍离命令他。

    苦涩的药片融化在他俩的舌头之间,太苦了,把人额头苦得开始发汗,一滴滴淌下来,就像眼泪流错了地方。

    “以后要记得。”

    默苍离话说得模模糊糊的,可上官鸿信一听就懂,他露出一个湿漉漉的微笑,“不,我永远不会记得按时吃药。”

    到最后默苍离还是没把衣服穿上,因为他了解待会儿会和这个人zuoai。

    zuoai——至少证明他们还存在爱。可爱人与被爱实在是件很艰难的事情,他们做不好,全世界没几个人做得好,稍不留神便沦为短暂的阵痛和到死的抱憾。

    回国前的最后一夜,上官鸿信一身汗水地发梦,几乎把从他们相遇开始,这十几年的所有时光通通跳帧式地梦了一遍:

    照过一张合影,背景是他的高中校园,他刚跑完步,脸颊还有点儿泛红,那应该是2009年的夏初;

    他最喜欢吃的一道菜叫蚂蚁上树,没人做得好,蚂蚁永远爬不上树;

    想改个姓,默苍离说太麻烦了;

    第一回喝完酒,他非要给默苍离剪头发,结果剪得一塌糊涂;

    送过对方一块银色手表,后来不转动了,去钟表店修理被告知那款机芯已经停产,他又再网上买了另一块,自己学着替换;

    614路公交车上有位老太太,说他俩长得真像,一看就是一家人;

    他头顶着十亿颗星星向他求婚,默苍离戴一顶深色呢帽,点点头,说好。

    醒来后却把一切忘光,依稀梦中默苍离最后蓄了长头发,背靠一棵红色枯树,说你站得太高摇摇欲坠,不该捕风,不该捕风。

    镜子里倒影上官鸿信自己的脸,他问长发的男人应该怎么做,才能饶了那阵风。

    “不是饶了那阵风,是饶了自己。”男人说,“快走吧,往低处走,不然……”

    雾气散不开,耳边还有玻璃珠子碰撞一般清脆的声响,叮叮当当,简直快要拍打上他的脸,让他感觉喧沸又冰冷,宛如有一个人永恒地注视着他。他想踩稳地面,但哪里都是云障,生生死死,全在他这一步之间。

    近乎于白的光从地平线挣扎而起,然后变为五光十色,细纱窗帘挡不住外面的明亮,千丝万缕的都黏上这一方小小的床铺,把两个人反复曝晒。

    这次他们谁也逃跑不了,谁也不打算逃了。

    “第七天结束了。”默苍离轻声说,而上官鸿信躺在原处一动不动,用胳膊盖住眼睛。

    他又强调着外头的太阳:“整个应许之地都亮了。”

    “我知道,我知道。”

    “我们来耶路撒冷之前说好的。”默苍离掀开被子,捡起地上皱巴巴的衣物,随意穿上身,“还记得吗?”

    上官鸿信不再摇头回答“永远不会记得”,他扬起下巴,昏昏然闭上眼说:“默苍离,现在我们分手了。”

    大马士革的玫瑰花黏了一瓣在鞋底,同默苍离一道走出房门,走下清晨的路,像是为了某种庆典而晕开猩红一地。庆典的引线即将拉动,砌墙的每一块砖头是世俗的,哭墙的叹息声也是世俗的,他们,他,还有他,都是世俗的。

    ——他果真把应许之地留给了他。